承包地、宅基地所有權都是集體,子女能否繼承?5大誤區必須辨清

承包地、宅基地所有權都是集體,子女能否繼承?5大誤區必須辨清

農民世世代代以土地為生,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未而息,當前農民也是一代又一代耕種著自家的承包地,在自家的宅院裡繁衍生息,土地繼承似乎是一個不用討論的話題。

但實際上,很多人對土地繼承存在不少誤區,有人覺得農村土地為集體所有,土地都不能繼承;有的認為父地子種、天經地義;有人擔心自家承包的土地、林地會被集體收回,等等。因此來說,在土地繼承上辨清以下5個誤區是有必要的。

承包地、宅基地所有權都是集體,子女能否繼承?5大誤區必須辨清

(1)農民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而不是個人。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城市土地為國家所有,農村土地為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戶擁有的只是承包權和使用權,雖然近年來各地都進行了土地確權,但確權首先明確的是集體所有權,然後才是各戶的承包權、使用權。

(2)沒有分戶的家庭承包地是順延而不叫繼承。二輪承包後我國提出了承包權30年不變的政策,也就是我們說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難道承包地也不能繼承嗎?實際上,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的,同一戶中有人去世或戶口遷出,其他家庭成員順延承包,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繼承。

承包地、宅基地所有權都是集體,子女能否繼承?5大誤區必須辨清

(3)分戶農民子種父地是慣例而不是規定。在大多數農村地區,兒子和父母都是分戶種地、分開生活的,但多數村父母過世后土地就由兒子耕種,這合乎規定嗎?嚴格來說,如果戶口本上已經分戶,父母過世後承包地是應該收歸集體的,但很多地方形成了慣例並得到了全體村民的認可,這也無可厚非。

(4)宅基地繼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土地。在農村,父母過世後的宅院都是由兒子繼承的,由此也形成了很多“一戶多宅”的問題,這符合規定嗎?這是完全符合規定的,因為村民的房屋是自家建造的,是私有財產,兒子繼承的是房屋,只要房屋在,就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承包地、宅基地所有權都是集體,子女能否繼承?5大誤區必須辨清

(5)部分承包權可以繼承而不是所有。土地不能繼承,承包權能不能繼承呢?有些承包權是可以的。比如說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也就說通過公開協商、拍賣方式承包的機動地或是荒山、荒灘、荒溝等土地,承包人去世,繼承人是可以繼續承包的;還有就是林地,因樹木生長週期較長,也是可以繼承承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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