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的自媒體時代,永不拿良心換錢,做一個有底線的作者!

近兩年,自媒體如火如荼的發展。從咪蒙的一篇軟文廣告報價60多萬到原本是草根的歡子年入50萬,再到00後邊讀高中邊做公眾號的木汁每月廣告費收入10萬元……,這一切,猶如原子彈爆炸一般,刺激著一顆顆想發財的心。微信公眾號、今日頭條、百家號、企鵝號、大魚號等各大平臺,每天都有不少人入駐。更有人乾脆辭去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媒體創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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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錢果真那麼好賺嗎?絕對不是,只有站在金字塔塔尖上的少數人,才能賺到“大”錢,如同股票市場一樣,是二八定律。筆者也利用業餘時間做了一把自媒體,也許是能力不行,做的一塌糊塗。如果光靠這個自媒體吃飯,我早就餓死8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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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雖差,但我也有話說。我知道有人為了寫出閱讀量10W+以上的爆文在玩洗稿,(洗稿就是對別人的原創內容進行篡改、刪減,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實最有價值的部分還是抄襲的),甚至還有這方面的軟件供人使用。我還知道,有人為了博得大眾的眼球,不講原則底線,什麼違背公序良俗的話都敢說,簡直是道德淪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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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看林清玄的書。這位30歲前得遍臺灣所有文學大獎,作品多次被選入大陸﹑臺灣﹑香港、新加坡等地的中小學語文教材的臺灣高產作家,其作品引發我的深思!

在他的《我的少年時代》裡,林老說他最初之所以想要走上寫作的道路,第一原因是當時臺灣有不少“悲慘的人”,比如漁民﹑鹽民,雖一直辛苦勞動,但生活依然悽慘無比,社會上沒有他們的聲音,他要替他們講話!

是啊,我覺得寫作創造必須以“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為前提和出發點。魯迅當年棄醫從文,拿起筆來喚醒國民的思想,利用文學改變中國的國民性,就和這一思想相符。毛澤東說魯迅先生以筆為武器,戰鬥了一生。

和平時期,我認為文學創作也同樣要遵循這樣的原則。一個作者要寫出對人有益的東西,要為你的作品負責。別人花時間讀了你的文章,倘若沒有得到任何收穫或啟迪,這必然是一個失敗。因為這好比你在無端的浪費別人的時間,而 “無端的浪費別人的時間,無異於謀財害命(魯迅)”。 讀者如果遇上低劣的作品(如黃色小說),不僅僅是被浪費時間了,恐怕還在受害,而作者無異於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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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散文《期待父親的笑》裡,林老是這樣寫他的父親的,(父親)常常教我多寫些於人有益的文章,少批評罵人,對人有益的文章就是灌溉施肥,批評的文章就是放火燒山;灌溉施肥是人可以控制的,放火燒山則常常失去控制,傷害生靈而不自知。他叫我做創作者,不要做理論家,他說“創作者是農夫,理論家是農會的人。農夫只管耕耘,農會的人則為了理論常會犧牲農夫的利益。” 身為農夫的林父就明白這個道理,我們自媒體寫作者更應明白這個道理。

違背社會主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的文章堅決不能寫。這猶如一根高壓線,是絕對不能去觸碰的,否則會死的很慘!世事往往是這樣:“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滿腦子想著出爆文,心就會浮躁,就越寫不出爆文來。創造的時候,先把功利放在一邊,用工匠精神去打磨每一篇文章,寫出有深度、有內涵且讓讀者有收穫的文章,收益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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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祝你我常常都能寫出原創的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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