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港澳通行證、台灣通行證、 出國護照指引

办理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出国护照指引

辦理港澳通行證、臺灣通行證、

出國護照指引

一、中山市戶籍16週歲以上辦理港澳通行證、臺灣通行證、出國護照需帶材料:

港澳通行證首次辦理、換領、遺失: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在辦證廳打表機打印);

2.本人親自辦理;

3.居民身份證;

4.出入境數字相片回執、相片一張;

5.原港澳通行證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6.遺失港澳通行證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注意: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意見或審查批件

出國護照首次辦理、換領、遺失:

5.原護照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6.遺失護照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注意: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意見或審查批件

臺灣通行證首次辦理、換領、遺失:

5.原臺灣通行證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6.遺失臺灣通行證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二、中山市戶籍16週歲以下辦理港澳通行證、臺灣通行證、出國護照需帶材料:

3.監護人一方陪同辦理;

4.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5.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6.申請人有姓名變更的須帶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7.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8.出入境數字相片回執、相片;

9.原港澳通行證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10.遺失港澳通行證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出國護照首次辦理、換領、遺失:

8.出入境數字相片回執、相片一張;

9.原護照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10.遺失護照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9.原臺灣通行證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10.遺失臺灣通行證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三、中山市戶籍辦理港澳、臺灣通行證簽註:

港澳通行證簽註:

1.可到中山市內各出入境受理點的自助簽註機自助辦理簽註(24小時開放)

2.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意見或審查批件(到受理窗口辦理)

臺灣通行證簽註:

1.臺灣通行證(卡)可到中山市內各出入境受理點的自助簽註機自助辦理簽註(24小時開放)

簽註流程:自助簽註機申請簽註→把臺灣通行證(卡)和受理回執交到受理窗口(工作日上班時間)→7個工作日→快遞(或到受理點)取證。

注意: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意見或審查批件(到受理窗口辦理)

2.臺灣通行證(卡或簿)到受理窗口辦理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在辦證廳打表機打印);

(2)有效期內臺灣通行證;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4)代辦人居民身份證。

四、廣東省內戶籍16週歲以上辦理港澳通行證、臺通行證、出國護照需帶材料:

臺灣通行證可辦理個人遊簽註城市有廣州、深圳、中山、惠州

6.遺失臺灣通行證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7.廣東省內戶籍居民(廣州、深圳、中山、惠州除外)辦理往臺灣通行證個人遊需提供中山市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如沒有中山市有效居住證只能辦理團隊遊)。

8.廣東省內戶籍就業人員年滿60週歲父母申請赴臺灣個人遊的,應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親屬關係公證書、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3)子(女)中山市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

(4)子(女)單位出具的就業證明(中山市範圍的單位);

(5)子(女)能提交中山市內參加社保滿一年以上社保證明的(提交申請上月前朔一年),不再需要提交其中山居住證和單位就業證明;

五、廣東省內戶籍16週歲以下辦理港澳通行證、臺灣通行證、出國護照需帶材料:

10.遺失臺灣通行證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11. 廣東省內戶籍居民(廣州、深圳、中山、惠州除外)辦理往臺灣通行證個人遊需提供中山市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如沒有中山市有效居住證的只能辦理團隊遊)。

補充材料:

(一)廣東省內戶籍就業人員的未滿16週歲子女申請赴臺灣個人遊的,應提交:

(1)監護人一方中山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

(2)親屬關係證明(出生證、親屬關係公證書、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3)監護人一方單位出具的就業證明;

(4)監護人一方能提交中山市內參加社保滿一年以上社保證明的(申請上月前朔一年),不再需要提交其中山居住證和單位就業證明。

六、廣東省內戶籍辦理港澳、臺灣通行證簽註:

1.臺灣通行證(卡)可到中山市內各出入境受理點的自助簽註機自助辦理簽註團隊旅遊(24小時開放)

ü 簽註個人旅遊需提供中山市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到受理窗口辦理

注意: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意見或審查批件

2.臺灣通行證(卡或簿)簽註:(受理窗口辦理)

(2)申請人身份證;

(3)代辦人身份證。

(4)廣東省內戶籍居民辦理往臺灣通行證簽註個人遊需提供中山市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

七、廣東省外戶籍辦理港澳通行證、臺灣通行證、出國護照需帶材料:

港澳通行證首次辦理、換領、遺失

3.中山市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

4.居民身份證;

5.出入境數字相片回執、相片一張;

6.原港澳通行證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7.遺失港澳通行證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補充材料:

(一) 廣東省外戶籍就業人員年滿60週歲父母申請港澳通行證的,應提交:

(1)申請人親自辦理;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3)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親屬關係公證書、戶口簿)

原件和複印件;

(4)子(女)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5)子(女)中山市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

(6)子(女)單位出具的就業證明(中山市範圍的單位);

(7)子(女)能提交中山市內參加社保滿一年以上社保證明的(申請上月前朔一年),不再需要提交其中山居住證和單位就業證明;

(二) 廣東省外戶籍就業人員未滿16週歲子女申請港澳通行證的,應提交:

(1)本人親自辦理;

(2)監護人一方陪同辦理;

(3)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4)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如姓名有更改的須帶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5)監護人一方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6)監護人一方中山市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

(7)監護人一方能提交中山市內參加社保滿一年以上社保證明的(提交申請上月前朔一年),不再需要提交其中山居住證和單位就業證明;

出國護照首次辦理、換領、遺失

6.原護照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7.遺失護照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原港澳通行證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補充材料:

(一) 廣東省外戶籍就業人員年滿60週歲父母申請出國護照的,應提交:

(二) 廣東省外戶籍就業人員未滿16週歲子女申請出國護照的,應提交:

(7)監護人一方能提交中山市內參加社保滿一年以上社保證明的(申請上月前朔一年),不再需要提交其中山居住證和單位就業證明;

臺灣通行證首次辦理、換領、遺失

5.出入境數字相片回執、相片;

6.原臺灣通行證未過期的,申請時須提交;

7.遺失臺灣通行證的填寫《證件遺失聲明書》(到辦證廳填寫);

補充材料:

(一) 廣東省戶籍就業人員年滿60週歲父母申請臺灣通行證的,應提交:

(二) 廣東省外戶籍就業人員未滿16週歲子女申請臺灣通行證的,應提交:

諮詢電話:23185009(以辦證窗口現場諮詢為準)

辦公地址:中山市三角鎮福煌北路15號辦證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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