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孫海波」團伙伏法記實26

惡魔“孫海波”團伙伏法記實26

2月16日清晨,3名嫌疑人收審。警察在雪地裡凍了半夜,衝進去時發現孫海波毫無戒備,枕下無槍。沒有搜到任何證據。

2月16日凌晨2時,南山分局副局長王春林、刑警隊長王磊帶領14名民警進入監控區域,分別潛伏在孫海波、孫海滔、閆文宇家門外附近。所謂潛伏,就是找到地方隱蔽,房屋拐角、牆旮旯、衚衕黑暗處,原則是既能盯住目標,又不能使對方發覺,甚至不能引起過路人注意。潛伏行動還為了防止有人通風報信。除非走漏風聲,潛伏期間是不會發生事情的,但在零下30多度的嚴寒中守候,一動不動地佇立,受的罪不亞於上刑。人暴露在這種冰天雪地裡、不活動、不要多長時間,只要有一刻鐘,腳尖和指尖就已經疼痛難忍。堅持數小時,凍傷是不可避免的。身體差的,休息不好的,凍死過去也不奇怪。

作為刑警,執行這種任務無話可說。即使不是天寒地凍的環境下,也有刑警因站崗而死。如鶴崗市看守所的一名警察,就由於所里人員少任務重,長期疲勞不堪,在一次室內站崗時突然倒地而死。

早晨6時05分,集結在指揮部的抓捕隊員們準時出發。基本力量由南山分局的刑警組成,分3組,每組5人,一組一臺車,全體配有微型衝鋒槍。劉仲義是當然的一名組長,另外兩名組長是劉新江、謝逢林。閆自忠、李洪傑親自帶隊,剛從潛伏哨上回來的王春林和王磊也參加了具體指揮。4名指揮員都是主動站到第一線的,可能發生槍戰。

張昕楓、何文軒等人目送他們離開指揮部,隨之,3輛救護車也悄悄跟在出發的隊伍後面。6時15分,抓捕隊與埋伏在犯罪嫌疑人住宅周圍的潛伏隊員們作了交接,此時,潛伏隊員們已經凍了整整4個小時,6名隊員凍傷。然後是等待指揮部命令。

6時30分,傳來了命令,閆自忠、李洪傑、劉仲義率領隊員立即撲向孫海波的住宅。現在已是各家起床做飯的時間。孫海波與岳母住在一起,岳母平日在自由市場賣白條雞,起得更早些、正在院裡殺雞,院門開著。隊員們迅速衝進後屋,按住了躺在床上的男人,隨即將他扭起,拽出被窩。

“怎麼的了?怎麼的了?”那個赤身裸體,顯得慒慒懂懂。

派出所所長點頭,認定他是孫海波。劉仲義向枕下去摸槍,卻沒摸到。 孫海波的妻子張惠如抱著個吃奶的孩子,著急地喊:“你們幹什麼?”

公安人員向他們宣佈了執行公務的文件,吩咐孫海波穿好衣服,馬上帶出門外。只是一兩分鐘的事,門外已聚了一大堆看熱鬧的人,攔阻上困難。這時如果發生槍戰,後果難於預料。可是什麼也沒有發生。民警們輪班在凜冽寒風中守了一夜,這一夜犯罪嫌疑人光著身子在暖和的被窩裡鼾睡,枕下無槍。

事前把什麼都估計到了,所以顯得抓捕過程過於順利、簡單。儘管如此,所有參加行動的人員心裡都感到一陣輕鬆。抓捕隊撤出,刑技人員和預審人員隨後進入。根據部署,對嫌疑人的住處進行非常徹底的搜查,以便發現犯罪物證。由於情勢緊急,抓捕前沒有取得什麼物證,大部分希望寄託在捕後的搜查中。在孫家,審訊人員還將對孫妻張惠如進行詢問,順利的話,從孫妻嘴裡也能得到有價值的情況。

不但第一組進展迅速,第二組、第三組也進展順利,半小時內,指揮部相繼接到三處告捷的消息,閆文忠、孫海滔在同一時間被拿獲。兩人都沒有準備抵抗的跡象,更談不上備有槍支。

何局長聞訊後搓手興奮說道:“好,乾淨利落,沒費一槍一彈!”張昕楓則命令等候搜查有了初步結果再行審問。崔道植、車則仁、王克立等投入了緊張的搜查工作,從天花板到地面,從牆壁到屋簷,從廚房到廁所,從頂櫃到床底,從室內到室外,甚至地溝也掏了個遍。教授級的專家跪在地上,一點一點地查看。

初步結果,沒有發現任何能夠作為證據的物品。不要說一槍一彈,就是一張值得懷疑的紙片也沒有。指揮部成員們的臉色開始嚴峻起來。如果說把顯然毫無戒備的嫌疑人從家裡帶出來時,人們在興奮之中倘存有一絲忐忑,那麼現在的情況更使人們心底浮上一層陰雲。狡猾的罪犯,必然善於偽裝,嫌疑犯可能把槍支彈藥轉移他處,同時銷燬一切作案痕跡,但要做到把一切危險置之腦後,安然若素就不容易了。現在唯一的對策是通過審訊抓住對方的要害,展開突破。這樣重大的訊問,必須選擇嚴肅的地點。雖然指揮部領導人都集中在南山礦,但礦機關辦公室裡有掛鐘、電話、牆上有表格、字畫、往來人雜、分散注意力,不適於審訊被告,因此嫌疑人都被帶往南山分局,安排了專門的審訊室,由預審科人員進行訊問。

審訊室裡有一種陰沉沉的氣氛,室內物品單調而陳舊,窗簾擋上,不使陽光進入房間。打開日光燈,使審訊人員臉色青瘦,顯出鐵面無私。房間內一側桌前設記錄員,其他參加訊問的人員對被告形成一個包圍圈。被告背後靠牆,左右前方都有訊問人員,他們面對面地對他進行審問,隨時隨地觀察他的表情變化。在這樣的環境中,已造成對被告的壓力。

孫海波穿一件黑色皮夾克,頭髮有些亂,臉部肌肉豐滿,但無顫動。坐下後腰部直挺,兩手半握拳自然地搭放在腿上,表情裡略帶一點慍怒,也帶一點剋制。憑預審員的經驗,初次接受審訊的人,不論犯事大小,只要有一點心虛,就會產生神經系統的緊張,反映為生理上的變化,如臉色發白、腿部打顫、面部神態失控、周身發冷、滲出虛汗、言語不利等等。有的人只是偷了一輛自行車,帶到派出所已經牙齒打戰。有些人故作鎮靜,或說話很多,並不是正常的表現。

孫海波的樣子則顯示出,他只是被迫來到這裡,被迫回答一些問題,公安局也會抓錯人,他對此嗤之以鼻。爭辯不爭辯看他願意不願意。預審員們對案情很熟悉,擬定訊問計劃時,都知道尚未發現直接證據,可憑據的是一些重大疑點,對方目前只是涉嫌人,而不是罪犯,因此火候上需要把握分寸,不可操之過急,尤其不可暴露底數。這是一種偵查的繼續,要在詢問中發現新的疑點。但對方的態度已使他們隱隱感到一點不快。首先是對被訊問者身份的認定。

“你的姓名?”

受審人的身體在椅子上動了一下,略停片刻,才回答:“孫海波。”

“年齡?”“30。”

“民族?”“漢族。”

接下來是,成份:學生;文化程度:高中;政治面目:群眾;籍貫:黑龍江省海倫縣;住址:工農區沙輪廠附近自建房;工作單位及職業:個體賣服裝;家庭人口:妻,張惠如,25歲,肥料公司職員,一個4個多月的兒子。其中還有“前科”一項,被訊問人回答“無”,記錄員則在這一欄劃了一條橫線。

預審員嚴肅地問:“為什麼找你來知道嗎?”

孫海波表示不知道。

“南山礦發生的案件你知道嗎?”審問者直截點出。

孫海波把眼抬起:“聽說了。”

“什麼時候聽說的?”

“這事和我沒關係!”孫海波露出急相。

“問你什麼時候聽說的!” 凡來到這裡的人,都會被審訊員威嚴的氣勢震懾住。

孫海波也一樣,愣了愣神,鬆弛下來說:“就那兩天聽說的,聽我媳婦講的,大概上個月28號或29號。”

預審員緊跟上: “你上個月28號、29號都幹什麼了?”

孫想了想,“沒出門,在家幹活了。洗衣服,收拾屋子。”

“都誰到你家去了?”

“那兩天沒誰到我家去。”

他又想了想,“沒有。”

“你和誰接觸比較密切?”

一陣沉默後,孫開口說:“有原來南山下坡土建隊的王自德、同學馮超、馬葉明、我媳婦乾媽家的孩子田原、修摩托的陳哥,叫什麼名不知道。還有幾個有關係的同學和朋友。” 他的態度似乎越來越老實。

“你怎麼認識陳哥的?”“通過修摩托認識的。”

“講一下你陳哥的一般情況。”

孫海波思索著:“他有……32,3歲吧,在峻德礦工作,在梨樹屯小學附近住,具體多少歲我不清楚。”

“你們倆經常接觸嗎?”

“有時候接觸。去年9月份,我小孩滿月,他和田原到我家喝酒去了。是我通知他們去的。後來他到我老丈人家去買過白條雞,買有4只雞,從那以後我還沒見過他。”

“你怎麼認識田原的?”預審員決定放過姓陳的,直奔田原。

“在南山礦採區上班的時候認識的。我們倆一個月接觸幾次。去年9月份,我家小孩滿月時,他去我家喝酒了。後來,10月份,我又到他家喝過一次酒,是和他家裡人一起喝的。”

“他的一般情況你講一下。”

“田原嗎?”

“對。”

“田原……有一米七O左右,身體胖瘦……沒我胖。一般的頭髮。不是左邊就是右邊一隻眼睛有點毛病,好像有點斜……沒有工作。”

“田原現在在哪裡?”

“我不知道。去年10月份在他家喝酒,是他要去南韓幹活,我送他去車站,具體去哪沒跟我細說。從那以後我和他沒聯繫。”

“他給你來過信嗎?”

“始終沒來信,我去他家問過他弟弟田賓,還有他父親,他家裡人也說不知道。一直到現在,我沒見到他。”

“你妻子怎麼認田原母親作乾媽的?”

“1987年我和田原在一起工作,熟了以後,經常帶我愛人去他家玩。因為他家沒姑娘,他母親就要認我愛人作乾女兒。”

“他走以後你和他家人還來往嗎?”

“來往,有時候我們兩口子去他家看看田原的母親和父親。今年三十的晚間,田原的弟弟田原給我們送了餃子。是生餃子。我問他田原回來沒有,他說沒回來,然後他就走了。”

另一名預審員問:“田原、除眼睛以外,還有哪裡有毛病?缺牙不缺?”

“我沒注意到。”

“他身上有什麼記號嗎?文身有沒有?”

“沒看見有其它記號,也沒見到文身。”

“除你以外,田原還和誰接觸?”

孫海波數了幾個人,鄰居李先,27歲,南山機械廠工作;常偉,27歲,南山公司小井工作;程志,26歲,南山礦工作於建,20歲左右,聽說去海南了。還有李原翔,20歲左右;小偉,22歲左右;小海,20歲左右,都在工農大棚賣服裝。

“有外地人和他接觸嗎?”

“沒見到過。”

“你和田原去過外地嗎?”

“沒有。”

“過去有什麼犯罪行為嗎?”

“沒有。”

“你以上講的屬實嗎?”

“屬實。”

第一次訊問即到此結束。這次審訊只是火力偵查。瞭解一下對方的反應、態度,以便作出適當的估價。留下對方回答問題的記載,從中尋找矛盾點,在以後揭穿時使之難以自圓其說。閆自忠、李洪傑走進審訊室時,兩位預審員沒有掩飾他們的失望。

“看起來不太像。”

“為什麼?”

“感覺上吧,就是一種感覺……”

“這話說得太早了!”閆自忠拿起記錄稿、字斟名酌地默讀。看來孫、田兩人的關係的確是密切的,孫的孩子過滿月,只有田來孫家喝酒;田去南韓,是孫去送。但這種密切關係不限於兩人之間,孫的妻子也常去田家,作了田家的乾女兒;田原走後,田原的弟弟田雨過年時還給孫家送餃子,這無形中沖淡了孫、田兩人的私人交往。孫海波並沒有掩蓋與田的關係,是他自己主動提起田的名字,但這名字也不是排在第一位。孫是知道田原去南韓的,參加了宴席,但並不知道細節,田原走後便失去聯繫。這樣,就劃出了兩人關係的限度。

如果孫海波不是無辜的,那就是相當有準備的,考慮問題十分周密。閆自忠注意到他的文化程度是高中,這在鶴崗個體戶算是較高學歷了。閆自忠甚至懷疑這個人經歷過審訊的場面。

“這裡面有兩點必須深究,”閆自忠點著詢問記錄:“第一,他說,1月28日這天他沒有出門,是否有相反的證明;第二,田原去南韓,到底是不是他介紹的。這兩點裡只要有一點出現矛盾,就要打開缺口!現在還要看對他媳婦和閆自宇的詢問結果。”

在孫海波家,對孫妻張惠如的詢問已告一段落。張惠如,26歲,漢族。文化程度:高中,政治面貌:群眾,籍貫:安徽渦陽縣,工作單位及職業:工農區集貿市場個體營業員(原單位:有機肥料公司)。

詢問時,張惠如把懷裡的孩子交給她母親,自己坐在床上,神態比較緊張。兩個民警坐在她對面的椅子上。“我們是南山分局刑警隊工作人員,找你瞭解一下你愛人孫海波的情況,希望你如實反映。如有隱瞞不實之詞,你將負法律責任。”李有江簡捷地告訴她。

“我知道。”張惠如聲音不高,驚魂未定,秀氣的臉上有些泛紅。

“你愛人最近經常和誰接觸?”

張惠如急切回答:“他不往家裡領人。我在外面做買賣,家務活都是他幹。他在外面接觸誰我就不知道了。”

李有江點明:“你愛人和田原的關係怎麼樣?”

孫海波的妻子想了想,說:“是普通朋友,去年夏天田原到我們家來過兩次。”

“田貌最近到你家來找個你愛人嗎?”

“沒有。”

“1月28日晚上,就是南山礦發案那天,你愛人出去過嗎?”

張惠如一聽這個,臉色變得難看,說:“記不清了,他晚上一般不出去,好像在家。”

“是在家嗎?”

“是。”

“你愛人有獵槍、手槍嗎?”

“沒有!”

“你家有假髮套嗎?”

“我有一個假髮套,在家裡。”

“找出來看看。” 屋子裡已經被翻得亂七八糟,張惠如東找西找,不知從哪裡把髮套摸了出來,是一隻黑色卷燙髮套,八成新。

刑警拿在手中看了看,放在一邊,繼續問:“你愛人做什麼工作?”

“賣布了。”

“還做個什麼買賣?”

“前兩年,九四年吧,倒過摩托車。”

“倒了多少?”

“倒過多少臺我不清楚,掙了多少錢我也不太清楚。”

“田原和你們家關係怎麼樣?”

“關係還可以,孩子過滿月的時候,田原來喝過酒。九一年還是九二年,他弟弟被人打壞了,我們去他家看過田雨。”

“你最後去田原家是什麼時候?”

“去年的八月十五,我和孫海波給他家送了個雞去,到了他家就走了。”

“今年春節前後你們去過田家沒有?”

“年前26日或27日,我自己去田原家送過一隻雞、兩瓶酒、一條魚,也是送到家就走了。”

“當時他們都有誰在?”

“有他爸,還有田雨、田賓。”

“田家人過年前後到你家來過沒有?”

“沒有。”

“你有多長時間沒見到田原了?”

“有……有好幾個月了。”

“問過孫海波嗎?”

“問過,有天晚上我問他,說這麼長時間沒看見田原,他沒出門吧?海波說出門了,沒在家。我問他上哪去了,他說去南韓打工了。”

“年前那段時間愛人有什麼和往常不一樣?”

“沒什麼不一樣的,有時候胃疼,不愛說話。”

“他有什麼愛好?”

“有時候看看書,玩玩拉力器。”

“你發現他最近有什麼可疑的地方嗎?”

“沒有。”

兩個刑警相互看看,李有江最後問她說的是否屬實,她說屬實,就讓她在筆錄上按了手印。筆錄紙和印油都是準備好的。筆錄上按了手印。筆錄傳一閆自忠手裡,他仔細看了一遍,皺起了眉頭。

孫海波的弟弟孫海滔,23歲,比哥哥高些,也瘦些,顯得精明強能幹,態度隨便,不時把身上的衣服整理一下,撂撂頭了。審訊室裡椅子上有點灰,他掏出手絹擦了擦。刑警隊長馬元太親自參加了訊問。

“知道公安機關找你來為什麼事嗎”

孫海滔說:“我沒什麼事。”

“你現在幹什麼工作?”

“個體生意。”

“什麼生意?”

“我個體賣服裝,開個個體飯店,有時候往外地發煤。”

“孫海波是你什麼人?”

“是我哥。”

“和你哥關係好的都有誰?”

“有南山礦車庫的李兆祥,有六號住的田原,還有陳忠德,別人……不和誰往來。”

“你哥和田原怎麼認識的?”

“他倆原來是一個單位的,在南山礦三採區,都是掘進工人。”

“你什麼時間最後看見田原的?”

孫海滔理理頭髮,想了想,說:“1994年8月節晚上,我和我媳婦去田原家看看。田原,他對象,還有他父親3個人在家。從那以後就沒見過了。”

“你去田原家做幹什麼?”

“我和我媳婦到親屬家串門回來,從他家門口過,就進去坐了會兒。”孫海滔的妻子黃梅,25歲,在地下商場個體櫃檯賣服裝。

“你去的時候田原穿什麼衣服?”

“上身穿白背心。”

“他身上有什麼標誌沒有?”

“我看見他左胳膊上有一條刺的龍。”

馬元太點點頭,又問:“田原的牙有毛病嗎?有沒有假牙?”

孫海滔立刻搖首:“我沒看過,不知道。”

“你知道和田原經常接觸的還有誰?”

“我在田原家看見過一個叫劉東的人,有二十五六歲,田原說這個人精神不太好,別的不知道。”

“南山礦出的案子你知道嗎?”

“知道,那時候我在看電視。”他倒回答得挺直截。

“那天是1月28日,你都幹什麼了?”

這樣一問,孫海滔反而來了精神:“年前六七天,我就在家拆洗被褥了,沒幹什麼別的事,一直到29日才把活幹完。”

“這幾天你見過誰?誰去過你家?”

“誰也沒見過,也沒人去我家。”

“誰知道你在家裡洗被褥?”

“我家裡父母、媳婦都知道。”

“你哥哥有獵槍嗎?”

“沒有,他也買不起獵槍。”

“和你哥哥關係好的人誰有獵槍?”

“我不知道,我從沒見過獵槍。”

“田原有什麼愛好?”

“我就知道田原愛跳霹靂舞。”

“田原經常穿什麼衣服?”

“他家挺困難的,不怎麼穿好衣服,也沒太注意。”

“你哥孫海波現在幹什麼?”

“他現在和岳父殺雞賣。”

“你哥和田原之間辦過什麼事?”

“我記得四、五年前,田原把別人打了,被六號派出所抓去了。我哥和田原的母親去六號所看他,給他交了包賠款和治安罰款,後來田原就被放了。我就知道這件事。”

“田原經常去你家找你哥玩嗎?”

“我哥結婚後就自己過,在他岳母家自己蓋了房子。田原不到我家去,找不找我哥我也不知道。”

“你認識閆文宇嗎?”

“認識,我們從小就是鄰居。”

“你哥和閆文宇、還有你經常在一起玩嗎?”

“小時候常在一起玩,長大後就不在一起玩了。”

“閆文宇和誰的關係比較好?”

“我們分開多年了,也不接觸,沒發現他和誰關係好。”

“你繼續想!”

“行。”孫海滔很場面地向各位點點頭,被帶了下去。

“媽的,完全不像!”馬元太悻悻罵道。審慣了犯人的預審員們,很重視自己的第一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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