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有哪些措施?

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有哪些措施?

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有哪些措施?

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有哪些措施?

答 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是最常見的誤操作事故。自1980年防誤操作閉鎖裝置普遍應用之後,這種事故有所下降,但並未杜絕。不少單位仍時有發生,後果仍然嚴重。

(1)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的事故原因。通過對事故發生的分析總結,其主要原因可歸納為以下三點。

1)拉合迴路時,迴路負荷電流,超過了隔離開關開斷小電流的允許值。

2)拉合環路時,環路電流及斷口電壓差超過了容許限度。

3)人為誤操作。如走錯間隔拉錯隔離開關,或斷路器未拉開就拉合隔離開關等。

(2)隔離開關開斷能力的分析。電路操作時,電流超過0.5A,或切斷電壓高於30V,都會產生電弧。電弧長度與極間電壓成正比。只要隔離開關在允許操作範圍內進行操作,雖產生電弧均可自然熄滅,也不會引起短路,即隔離開關具有開斷一定小電流的能力。但這種開斷能力畢竟是有限的,主要是由於隔離開關沒有特殊的滅弧裝置。當被開斷的電壓及電流超過允許的範圍,隔離開關觸頭產生的電弧就不能熄滅,電路也拉不開,併發生弧光短路,即造成所謂帶負荷拉隔離開關的事故。

(3)隔離開關的實際開斷能力。

1)隔離開關開斷小電流的能力。隔離開關安全開斷小電流的能力,與開斷電路的參數,操作時的環境(風向,風力),隔離開關的型式、結構、相間距離、安裝方式、操作速度等因素有

關。1980年電力工業部頒佈的《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試行)》中規定,全電壓下允許用隔離開關拉合2A的空載變壓器勵磁電流(感性電流)及5A無負荷線路的充電電流(容性電流);根據《電機工程手冊第5冊》(電機工程手冊編委會,機械工業出版社,1982年)規定,隔離開關開斷小電流的能力:操作感性電路,10kV及以下系統為2~4A(L2小的隔離開關應取小值);10kV以上為2A。操作容性電路,35kV及以下系統為2A;35kV以上系統為0.5~1A。

2)隔離開關開斷環路的能力。有關規定:拉合環路,限於10kV及以下系統,且應在環路的均衡電流不超過70A的情況下進行。另外,環路操作也可按照“等弧長”原則來確定。所謂“等弧長”原則,是指:把隔離開關在全電壓下允許開斷的小電流值IG所產生的弧長定為允許弧長LG;在同一電壓系統中該隔離開關拉合的環流電流為I,所產生的弧長為L,當L≤LG,所求出的電壓差即為允許電壓差ΔUG。只要環路開斷後的實際電壓差ΔU≤ΔUG,環路操作不但是允許的,而且也是安全的。如果預測環路斷開點的實際電壓差ΔU<ΔUG,則允許隔離開關進行環路操作。否則,必須將ΔU降低到允許值後才能操作。降低ΔU的方法有:①降低環路電流I,以降低壓降。②採取各種手段進行均壓(降低電壓差及相角差):調整變壓器分接頭;合母聯斷路器及分段斷路器;調整發電機、調相機的無功功率,改變電壓,使其相等。③降低環路內的阻抗。應儘量避免經系統電磁網拉合環路。

(4)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的具體措施。

1)按照隔離開關允許的使用範圍及條件進行操作。拉合負荷電路時,嚴格控制電流值,確保在全電壓下開斷的小電流值在允許值之內。

2)拉合規程規定之外的環路,必須謹慎,要有相應的技術措施。①操作前應經過計算或試驗,使ΔU<ΔUG,操作方案經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執行。②選擇有利的操作方式,儘量使用室外隔離開關進行操作(L2大)。③設備、環境、人身安全應符合要求:隔離開關最好有引弧角,且禁止使用慢分合的隔離開關拉合環路;隔離開關與周圍建築物保持安全距離(應不小於L2),主導電部分上方不得有建築物,以防飛弧引起接地短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宜儘可能遠方操作。如手動操作,就地要有保證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做好記錄並登記。除(拉開)等。。

④拉合環路電流,應與對應的允許斷口電壓差相配合。環路電流太大時,不得進行環路操作。3)加強操作監護,對號檢查,防止走錯間隔、動錯設備、錯誤合拉隔離開關。同時,對隔離開關普遍加裝防誤操作閉鎖裝置。

4)拉合隔離開關前,現場檢查斷路器,必須在斷開位置。隔離開關經操作後,操作機構的定位銷一定要銷好,防止因機構滑脫接通或斷開負荷電路。

5)倒母線及拉合母線隔離開關,屬於等電位操作,ΔU=0,故必須保證母聯斷路器合入,同時取下該斷路器的控制熔斷器,以防止跳閘。

6)隔離開關檢修時,與其相鄰運行的隔離開關機構應鎖住,以防止誤拉合。

7)手車斷路器的機械閉鎖必須可靠,檢修後應實際操作進行驗收,以防止將手車帶負荷拉出或推入間隔,引起短路。

(5)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通過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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