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那個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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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日接連聽到網絡上有人喊出:“不要讓趙薇跑了”;“不要讓黃曉明跑了”,兩人因此更火了。

作為娛樂圈的知名人物,一線明星,兩人為什麼要跑呢?能跑到哪裡去呢?

這些問題讓人不難與最近兩人在資本市場遇到的一些麻煩聯繫起來。如果兩人確實欠公眾一個解釋,欠股民,網民,投資人一個賠償,是不能讓他們跑路,否則問誰要賠償呢?

不過,今天,8月17日下午16時許,證監會已經宣佈黃曉明未被列入高勇股票操縱案嫌疑人。

黃曉明的事件很好理解,就是一個人在股票市場開了賬戶,但是沒時間沒精力去操作打理,就交由自己的母親代為管理。而自己的母親也是股市非專業人士,這種事情還是交給專業人士打理比較好,所以最終這個賬號委託給了股市中的股神級人物高勇來管理和操作。現在,高勇違規操縱鉅額資金被罰款,發現高勇使用的一部分資金來自黃曉明這個賬號。

而趙薇的事件,則是因為與其丈夫黃有龍成立文化投資公司,在這當中涉及實際資金,銀行槓桿撬動的資本,和公司股權份額等的一系列運作。而因為一些商業不確定性,形成了違規操作,趙薇和黃有龍被中國證監會禁止其5年內不得進入證券市場,並分別處以30萬罰款,同時對其名下的龍薇傳媒處以60萬元罰款。

而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因為相信明星的商業號召力,認為明星投資的企業大有潛力,紛紛買入,但是最終企業沒有如約上市,投資者損失慘重,於是就有了後續的趙薇證券責任糾紛案。該案7月份在浙江杭州法院首次開庭,涉及的起訴投資者共19人,另外還有42人的起訴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開庭。有分析認為,對於此次訴訟,趙薇夫婦等將面臨上億元的民事索賠。

不能讓黃曉明跑了,不能讓趙薇跑了,跑了我們的賠償怎麼辦?

人在,還有可能不認賬,何況人要跑了呢?我們就真的血本無歸了。

不要讓那個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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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兩起案件,說簡單點,就是資本市場的投資常態。有錢人或者錢多的人,設定和掌握遊戲規則,其餘的人既貪戀資本的財富神話,又無奈自己錢少,說了不算,只能跺腳拍腦袋,決定跟還是不跟。跟有跟的收益和風險,不跟有不跟的穩妥和損失,但是隻能選擇一個,捨棄另一個。

選擇帶來了收益,皆大歡喜,認為自己眼光好,就要跟著明星走;一旦出現意外虧損,被割了韭菜,那個誰,都是你不好,你要賠償我們。

很多人在網絡上紛紛留言:黃曉明的真實身份,身後有幾十個公司;趙薇有多少個公司;其實不用去了解也肯定是這樣:兩人首先是個普通人,也需要賺錢,養家,結婚生子。只不過作為明星,他們比一般人賺的錢要多很多,這些多出來的錢就流入了資本市場,投資公司,投資證券,獲得股權,獲得分紅,當然,如果經營虧損,也將蒙受損失。

不要讓那個誰跑了!

這樣的操作換了你我,任何一個普通人,只要收入高有了大量收入盈餘,也不外乎做這些。

黃曉明和趙薇在各自的事情上當然有處理不當的地方,至少黃曉明不該將自己的證券賬戶隨便交給其他人買賣證券,同時應該考慮到自己作為公眾人物,自己賬戶對於市場產生影響;而趙薇在自身條件不充分,資金不充足的情況下,就貿然發佈公告收購上市公司,誤導大眾投資者。

但這就是資本的本來面目,資本有不確定性,資本帶來財富,資本也帶來風險。而現在不確定性,風險先於財富之前發生,大量想要跟隨明星效應,賺取高溢價的投資人,最後落了空。這種心理落差,讓投資人把目標對準了明星的身份和職業,但其實他們也只是做了普普通通的證券投資活動而已。

他們能往哪裡跑呢?跑到國外,一個人跡荒蕪的地方,躲起來,他們需要這麼做嗎?劉濤曾經通過拍戲賺錢,還清了丈夫的4億債務,以一線明星的收入,會能因為這點糾紛就躲起來,永不見人嗎?

作為投資人,在買賣股票,跟隨明星效應想要賺大錢的同時,就應該先考慮到風險。一心只想賺錢,不考慮虧損的投資人,可能真的不是個好的投資人。

(作者:韓楓,華東師範大學/法國里昂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歐美企業人力資源總監,歡迎大家留言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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