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尋人啓事當心被敲詐勒索

警惕!尋人啟事當心被敲詐勒索

一名90後年輕男子,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看到朋友圈尋人啟事,便藉機敲詐勒索,最終領刑受罰。11月27日,榆陽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2017年8月30日,張某發現其妻子離家一直未歸,情急之下到處尋找,卻杳無音信,於是通過朋友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了一條尋人啟事公告。被告人馮某某看到該尋人啟事後,便滋生了敲詐勒索念頭,謊稱張某妻子被其控制,並多次通過電話、短信、微信聯繫張某及張某妻子的表妹,以限制張某妻子的人身自由威脅索要贖金2萬元。張某聞訊後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最終措手不及的馮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馮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要挾的方法,強行向他人勒索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取得財物,屬犯罪未遂,可以從輕處罰。鑑於被告人在庭審中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對被告人馮某某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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