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佛山購房這個話題又火起來了
那是因為“佛山共有產權房”這個話題
加上炎熱的天氣,
想要在佛山下手購房的你是否心癢難耐呢
這個新政是否能在今年8月實施小編不清楚
但是佛山12345為大家整理好了
各位想入戶佛山或正在辦理入戶的情況問題
快來看看有沒有你正在關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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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入戶系列
購房入戶有限制購買的方數嗎?買的是住宅裡面的公寓,是70年產權的那種公寓可以入戶嗎?
答:購房入戶沒有面積的要求,但必須是住宅房屋,以房產證件上登載的“用途”為準。
2012年購買二手房,現在佛山入戶細則出臺符合條件入戶,但原房主未遷走,並且無法聯繫上,對我造成影響,請問我可以有什麼辦法入戶?
答: 購買二手房,舊業主未將戶口遷走的,請持個人證件及房產證到戶籍窗口申請,經過調查後根據具體情況再確定解決辦法。
夫妻均是外省或外市戶籍人員在佛山購買房屋,針對丈夫(產權人)不遷戶口的情況下,妻子能否單獨入戶到該房屋?
答: 可以,申請人可帶備夫妻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入戶房產的房產證到戶籍部門辦理。
丈夫是佛山市戶籍人員在佛山購買了一手房,房產證登記丈夫的名字,房屋未有戶口掛靠;在丈夫不遷戶口的情況下,妻子和未成年兒子(均是外市戶籍人員)能否遷入佛山的房產內?
答: 可以。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同時根據我市戶籍制度改革方案“按照實際居住登記戶口”的原則,
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戶口應當登記在同一戶內。受理單位可根據情況進行居住審查後作出決定。市民非婚生育,小孩戶籍在外省,現想隨母通過購房入戶遷入佛山,是否到現場簽署非婚生育說明後即可申請入戶?
答: 是的。
隨遷入戶或搭戶系列
妻子為外市戶籍,其丈夫和小孩為本市戶籍,三人居住在佛山,該一家三口能否以掛靠親友家庭戶的方式搭戶?
答: 請參考直系親屬投靠辦事指南。
夫妻均是外市戶籍,在佛山市內租賃房屋,辦理了居住證3年並連續經商滿3年,但沒有參保,但是經商營業執照法人登記的是丈夫的名字,而丈夫不打算在居住地申請入戶,現
妻子擬以穩定居住就業方式入戶到房東的房屋,而且房東也同意,請問其妻子能否單獨遷入?答:不能。居住滿3年(連續辦理居住證3年或以上)及經商(或參保)滿3年,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經商的,營業執照必須屬申請人本人),且經租賃房屋的屋主後同意才可以入戶。
市民的未成年子女是外省戶籍,其子女能否將戶口搭戶至其朋友的佛山戶口上?
答:不可以,沒有政策條件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戶口須跟隨父母。
舅舅是佛山戶籍人員,外甥在外市讀書戶口掛靠學校(原是外市戶籍),今年畢業,在佛山沒有工作單位。外甥能否搭戶至舅舅戶口上?
答:不可以,沒有政策條件符合。
市外遷入父母隨遷戶口簿上能直接反映自己與父母之間的關係,是否仍需出具親屬證明?
答:市外遷入父母隨遷,戶口簿可以反映申請人與父母之間關係的,不用另外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妻子是佛山戶籍,其丈夫是外市戶籍,妻子有婚前在佛山購買的房屋,產權人只有妻子的名字,但妻子的戶籍不在該房產內,丈夫能以什麼戶籍遷入的方式申請單獨遷入其婚前購買的房產?
答:可以申請購房入戶。
每一家庭戶只允許非直系親屬搭戶一次,沒有人數限制。
辦理
空掛戶遷移所需提供的“產權人與戶主的同意入戶聲明書”,需要現場簽署,有格式模板,可由窗口工作人員打印出來簽署。辦理入戶手續系列
請問外市戶口遷入本市是不是可以在網上直接辦理?要什麼手續?
答:市外遷入、市內遷移等63項戶政業務,可通過市公安局的網上服務中心(wsfw.fsga.gov.cn)預受理,預受理審核通過後,可持相關資料,憑手機短信到受理窗口優先辦理。
關於網上辦理入戶的流程中,申請人完成網上的審核,完成了預受理,只需按照收到的短信或電話通知的時間,持所需材料到申請入戶地戶政窗口辦理即可,無需再另外預約。
以夫妻掛靠 的形式將省內戶口遷入佛山,是否還需要提供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這個證明?
答:已取消戶口遷移的計生審核,無須再提供計劃生育審核表。
提交了入戶佛山的全部資料,回執要我等待通知。請問接到通知後,我還須回外省老家辦理遷移手續嗎?
答:擬遷入我市的外省戶籍人員及不符合省內一站式遷移的本省戶籍人員,經審批准予遷入我市後,需持我市出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辦理遷出手續,取得《遷移證》後,再到擬入戶地戶政窗口辦理入戶手續。
房產證抵押在銀行,但銀行已出具蓋有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並在複印件上註明與原件一致的字樣給予市民,市民能否憑該複印件辦理購房遷入?
答:購房入戶需要提供房產證件原件,公安機關查驗原件收取複印件。房產抵押銀行的,可向銀行借出,辦理入戶手續後歸還。
入戶手續能否代辦?如果可以需要另外提供什麼資料?
答:成年人入戶的,如需代辦,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簽名並按指印的委託書(委託書寫明委託誰代辦,寫清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由被委託人提供居民身份證辦理;未成年人投靠入戶的,可由其父(母)代辦,提供父(母)的身份證及未成年人的出生證。
新生兒系列
按照規定,小孩出生一個月內要辦理入戶,原則上要求隨父母辦理出生入戶後再隨父母辦理戶口遷移,確因特殊情況需父母遷入後再辦理小孩出生入戶的,也可以說明情況向遷入地公安機關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如需辦理小孩遷入手續,請在小孩父母戶口所在地登記出生入戶後再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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