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人聽聞!網秦林宇被綁架13個月,每天戴20公斤手銬生不如死

那13個月對我來講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中間還換過城市,每天戴著20多公斤的手銬,只有在橫豎兩米的範圍內活動,而且拳打腳踢,電棍電擊得我全身是傷。

駭人聽聞!網秦林宇被綁架13個月,每天戴20公斤手銬生不如死

我是董事長兼CEO,他是COO,我是北郵的,他是北大的,可能他有些不甘人後,這才有了後面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故事。

2016年11月10日晚上11點多,我回家快到小區門口,突然間五六個人從身後把我頭矇住,然後抬上車就帶走,從此我就被拘禁了13個月,直到2017年底被解救。

綁架團伙說,僱傭者花了三五千萬僱傭他們的,你想能花三五千萬來綁架,那交易就得是三五十億了,只有這樣才能將成本控制住1%。

9月10日,網秦創始人林宇宣佈迴歸公司,希望帶領網秦重新出發,也希望和所有老朋友繼續合作,也邀請網秦老員工回家。

與此同時,林宇與自己的高中同班同學、網秦原董事長、凌動智行CEO史文勇的矛盾也開始公開化。林宇稱:“史文勇涉嫌重大刑事案件,即涉嫌從2016年11月到2017年底綁架我13個多月,期間我受到非人折磨,九死一生,我的家人也受到威脅恐嚇。我死裡逃生,很幸運被北京市警方解救。”

駭人聽聞!網秦林宇被綁架13個月,每天戴20公斤手銬生不如死

史文勇則發佈聲明稱:本人與其聲稱的立案事宜無關,本人並沒有收到朝陽公安任何協助調查或問詢要求;本人在公司正常履職。

林宇告訴記者,史文勇作為與自己共事十多年的聯合創始人,也是認識超過27年的高中同班同學,自己怎麼也不會想到會被對方綁架13個月。

以下是對話網秦創始人林宇實錄:

提問:您發文稱遭史文勇綁架,這前後到底是怎麼回事?

林宇:2014年12月,史文勇指使公司員工在我的辭職資料上加蓋我的簽字章,並不是我本人辭職,我本人沒有辭職,他代替我辭去了董事長、CEO職務。

當時我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大股東,我回公司是不需要跟他商量的,但考慮到我跟他是高中同學,這幾年一起創業,所以為了公司的平穩,就沒那麼著急了,剛好那時候想著休整一下。

後來就發現他不兌現,所以2016年我就跟上市公司董事會正式提出來了,後來2016年8月他就親筆簽了於2016年12月31號辭職的辭職函。

如果沒有後面綁架的事情發生,我在2016年底就回公司了。之後我就被拘禁了13個多月,一直到2017年底才被北京警方非常幸運地解救了。

提問:既然是在2017年底就被解救了,為什麼現在才發聲?

林宇:回來之後,花了幾個月的時間跟北京警方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現在宣佈實際上離真相已經不遠了。

另外一個,在上市公司的審計下,真正的檢查了公司過去幾年管理層乾的失誤和問題,我們也發現了今年5月16號的公告證明了其中一筆是史文勇個人押了上市公司5.12億現金。

這筆錢為他個人買22%飛流股權付了一半的錢,另外一半的錢現在還沒付呢,這個已經是重大違法了。如果上市公司的董事有重大違法行為,必須失去董事資格的。

我回來之後,確實是休養了一段時間,因為那13個月真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感覺,你都難以想象,我有9個多月是每天戴著接近20多公斤的手銬,7×24小時,睡覺也是。

就跟您在電視劇裡看到的鰲拜被關押的情況是一樣的,活動的場景區只有2米,9個多月,然後拳打腳踢,電棍,全身是傷。

提問:這段時間聽說您瘦了很多?

林宇:這十幾個月,我體重減少三分之一,這還是恢復了一段時間,你就知道當時的境遇了。

提問:現在整個公司是屬於誰在掌控?

林宇:我是控股大股東,我們是可以調整整個董事會的,而且董事會已經做出決定了,免除史文勇和許澤民的董事和公司一切職務。

現在我太太做董事長,我做聯席董事長和CEO。基本上跟2014年的情況是一樣的。我自己創過業,成功把這個公司帶上市,也有很多成功的投資,我投資過的公司都有兩三家上市了。

這個公司所有的業務,飛流、秀色、國信等,都是我一手構建的,我覺得現在的管理層的能力、業績是極差的,這是為什麼網秦的股價從我離開的時候8美元現在掉到1美元。

大家可以看到好業務、優質資產被賣掉,但公司現金沒增長,整個上市公司被掏空,通過各種方式。所以,我想董事會已經做了決策,就是替換管理層,由我來重新帶領公司重回正途。

提問:史總今天也發了聲明,說您對他完全是惡意中傷?

林宇:我覺得你可以簡單的驗證,他應該是往返於香港跟泰國,為什麼?因為境內居民在香港頂多是待7天,泰國是可以免簽證的,可以旅遊籤,這樣他才能繼續待下去。

另外,我想基本原則大家是聽明白了,我是這個公司的大股東,我們有54%的投票權,任何全球的公司還是由大股東來決定公司由誰來管吧,這是《企業法》的最基本原則。

大股東來選董事會,董事會來選CEO,來定管理層,這是《公司法》、《企業法》最基本的。

提問:您和他是同學的關係,這麼多年一路走過來也挺不容易,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林宇:唉,我想可能是在金錢和權力面前人性最醜陋的一面就暴露出來了。像飛流這樣的交易是50億啊,這是鉅額財富。

董事長、CEO某種意義上來說有這個公司的管理權。過去幾年,網秦什麼都沒做,就是把優質資產賣給他們自己了,另外就是飛流、秀色,都是上市公司低價賣的,史文勇變成是大股東。

現在史文勇是飛流接近80%的大股東,我於2018年4月已經正式在北京法院起訴,秀色65%是他個人的股東,投資者都明白,就是把上市公司的優質資產低價賣給個人。這個就要靠他有管理權,有管理權他才能做。

發現錯誤,我覺得沒關係,前幾個月我們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我覺得公司要回歸正途,不用擔心發現問題,我們就有勇氣去承認,我們才可以去改進。

比如說誰把錢拿走,上市公司會把錢拿回來,甚至還要追繳利息,那上市公司不就更安全了嗎。他們有違規行為,他要為此負責。這樣通過糾正錯誤,公司就重回正途,真正重新出發。

這次我回公司要做的幾件事:第一件事,調整管理層。第二件事,糾正公司的錯誤,重回正途。第三件事,我們已經有了新的戰略,重新出發。

提問:聽說您帶了一些人回到了公司?

林宇:我是要保證我個人的安全以及這個企業的安全,這是站在員工安全的角度,我們是真正為了讓公司員工、個人都安全。

我覺得是我們作為股東,作為經營者對員工、對公司、對股東所有人負責的一個基礎。

原因是什麼?是上市公司已經發現有鉅額的現金被質押挪用,而且有這種重大刑事案件發生,我們必須要採取安全措施。

提問:您為何提及到邀請網秦老員工回家?您離開的這段時間,網秦發生了什麼?

林宇:實際上他對公司做了大量的調整,已經讓公司大量優秀的人才流失了。

為什麼我這次公告中特別提到了一句,就是要讓優秀的老員工回家啊。一些優秀人才的流失就是上市公司資產的流失。公司就是資本+優秀的人才嘛。

提問:畢竟您跟史總還同學這麼多年,您對他有什麼話要說的嗎?

林宇:怎麼說呢?我覺得這麼沒底線的事情已經發生了,但我仍然規勸他應該要考慮回北京,要有悔改之心,爭取一個好的結果。

雖然我說我受盡折磨,九死一生,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真是生不如死,但是我今天仍然希望他能夠內心有悔改,不是嘴上,真的內心悔改。作為一個老同學,我希望給他一個機會。

我與史文勇相識於1991年,我們是福建浦城一中的高中同班同學。2005年,我創立了網秦,一年後他從北大拿到博士學位,我就邀請他加盟網秦,並且對外還給了他聯合創始人的title,但我一直是公司的創始人和控股大股東。

在網秦多年,我是董事長兼CEO,而他是COO,我本科是北郵畢業的,而他是北大畢業的,可能他有些不甘人後,這才有了後面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故事。

一切都是從2014年12月,我被辭職開始的。當時上市公司已經取證了,史文勇找了他的親屬代替我在辭職聲明上簽字,但是我其實一直沒有辭職,只是他代替我辭職。幫他偽造簽字的親屬是網秦的董秘,是他太太的姐姐。

2015年初,我就跟他說過很多次,要回來管理上市公司,他每次都答應重新移交給我。因為我是上市公司大股東,我要回公司其實是不用跟他商量的,因為我當時擁有上市公司54%以上的投票權,可以調整董事會、董事長,甚至都可以重組董事會的。

當時考慮到,這對公司來說需要一個時間過渡,不能我辭職完馬上又回來,這對股市波動很大。另外我創業十幾年沒時間好好休息,當時就想稍微修整一下好好陪陪孩子。又因為我跟他是同學,他說我想回去隨時就能回去。因為我只要想回去,隨時都能開董事會,作為控股大股東,要回去做董事長和CEO就是說句話的事情。正是因為這樣,所以當時沒有太在意或者處理這件事,他後來每次都答應了隨時移交給我,但是就是不兌現。

因為是高中同學,每次他耍賴我都想算了,我們倆中間協商我要回來管理上市公司,普通人我會給3次機會,他是高中同學,我都給了不止30次機會,但是他答應之後就一直拖延。

在2016年之前,所有的外部的投資者、合作伙伴、媒體問我,我都說應該支持他,這是站在對公司所有股東和員工負責的角度,希望他個人的錯誤不要對公司的影響太大,畢竟創業者永遠是以公司大局為重。

到了2016年,他仍然不兌現。2016年5月,我就正式跟董事會說需要解決這個問題。2016年8月他已經承認了這個錯誤,簽了董事長的辭職書,生效日期是2016年12月31日,當時我就想給他一點緩衝,但是怎麼也沒有想到接下來要發生的事。

2016年10月,我發現史文勇在2016年1月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又偽造我的簽名,把我在北京飛流78%的股權轉走。

2016年11月初,因為跟他溝通無效,我就請了律師,準備給他發律師函走法律訴訟。

2016年11月10日晚上11點多,也就是“雙十一”即將開始的時候,我回家快到小區門口,突然間五六個人從身後把我頭矇住,然後抬上車就帶走,從此我就被拘禁了13個月,直到2017年底被解救。

那13個月對我來講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中間還換過城市,每天戴著20多公斤的手銬,只有在橫豎兩米的範圍內活動,就跟電視劇《鹿鼎記》裡面銬鰲拜是一樣的,而且拳打腳踢,電棍電擊得我全身是傷。當年我以為這樣的故事就是在電視上,在小說裡才有的故事,經過這一次,我敢說這些故事應該都是真實的。

我們倆徹底鬧翻,應該就是綁架案開始,因為在綁架案之前,我沒有對他做任何事情,包括他把我飛流股權轉走之後,我也只是找了律師,只不過準備給他寫郵件而已,希望他能更正自己的錯誤。

綁架案這事,雖然我們認為他是背後主謀的概率極高,也有很多的證據,但是最終還是得由法庭來做定論,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在此之前,我們都只能說他是嫌疑人。

綁架團伙說,僱傭者花了三五千萬僱傭他們的,你想能花三五千萬來綁架,那交易就得是三五十億了,只有這樣才能將成本控制住1%,畢竟誰也不可能花10%這麼高的代價來做這件事。

那13個月,他們對我是7X24小時看守,他們是一個團伙,各個環節的人加起來估計有二三十人,他們是輪番看守的,具體細節還是等警方披露吧。

他們對我拳打腳踢,進行電擊,就是想製造恐懼,讓我不敢逃走,用各種方式讓我生理和心理都不具備逃出來的可能性。我也算很幸運,要感謝北京警方解救了我。

那13個月我的精神狀態差極了,回來後就休養了很長一段時間。當時我的體重已經減少了三分之一,都不到110斤了,瘦了四五十斤,我以前都是很胖的。

我回來後,還花了不少時間仔細回憶當時的線索和細節,這對警方破案很有幫助。第二梳理了上市公司過去幾年我們發現的問題,這為我回公司做些提前的準備。

今年5月份,我們就已經查證史文勇挪用了上市公司5.12億元資金,這個在5月16日就已經取證了。

這次我回來後,我太太任董事長,我任聯席董事長,很多人被免職,其中包括董秘(史文勇太太的姐姐),這是董事會正式對5月16號發現的問題,對當時的董事進行處罰。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董事如果涉及重大違法行為,他就會自動失去董事資格。因為股民的錢不可能交給沒有誠信的人來管理。資本市場相信你,但是如果你犯過法,就別來了。

2014年之後,網秦基本上就沒做什麼業務,基本就是史文勇把公司的優質資產低價賤賣了,大部分都賣給了他自己,也包括國信等等。

史文勇大量挪用上市公司的現金,5月16日查證了5.12億元,其中一半的錢至今沒有歸還,這就是為什麼網秦的股價我離開的時候是8美元,到現在跌到不足1美元。根本原因就是他跟他的管理團隊就是個利益團伙,在掏空上市公司,低價賤賣上市公司資產,侵害了上市公司股東和員工的利益。

他肯定是希望把這些資產自己拿去IPO,2014年我就希望把飛流進行獨立分拆上市,那樣會讓上市公司的股東受益,他的做法是把這些資產賣給他個人然後再去上市,網秦的股東是沒有受益的,利益全部歸了他自己。

金錢和權利面前,人性最醜陋的一面就被激發了。據我瞭解,史文勇在今年8月14日就已經出境了,這事應該是涉嫌畏罪潛逃。

接下來,我主要會做三件事:第一是對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調整;第二是糾正公司過去幾年的錯誤,這對公司是好事,如果有人挪用資金,我們就要追回,並且讓他支付利息,這是保證上市公司的權益;第三是制定新的戰略,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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