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大幕拉開,每個海外投資人逃無可逃!如何正確認識這些知識?

美國全能政治思想家富蘭克林曾說過,“人生有兩件事不可避免,死亡和納稅。”根據《中國稅務年鑑》數據推算,目前中國納稅人口約為1.53億人。

9月1日,中國進行了第一次CRS金融信息交換。對於中國在海外有投資的中產們而言,不亞於是一個信號:你在海外的資產開始受到國內稅務部門監控。

CRS到底是什麼?對哪個人群的人會有影響?我在海外買了房產、股票或者保險,這些投資是否需要交稅?

CRS大幕拉開,每個海外投資人逃無可逃!如何正確認識這些知識?

在資產全球化的當下,作為個人的我們不能不學一些必要的CRS知識傍身,為之後的財富規劃做好準備。

1、什麼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報準則,它是基於2014年7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佈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的內容之一,旨在打擊跨境逃稅及維護誠信的納稅稅收體制。

2017年1月1日起,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地區成為第二批加入CRS的國家和地區。

到目前為止,已經有一百餘個國家加入CRS信息互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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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張小姐以中國公民的身份在新加坡的銀行存了一些錢,由於新加坡和中國都加入CRS了,所以張小姐在新加坡的這些金融信息(包括開戶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賬戶餘額、利息收入以及年度付至或記入該賬戶的總額)會被交換回中國。

在此,我們需要明確一個概念:稅務居民。

2、稅務居民是什麼,“金融賬戶”包括哪些?

稅務居民的一般決定因素有兩點:國籍(護照)經常居住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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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的核心是稅務居民身份,而不是法律居民身份,而各國法律對稅收居民如何定義則屬於各國主權,可能會存在千差萬別。

根據中國最新的個人所得稅修改案,個人是否應繳納所得稅的判定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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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一箇中國護照持有人李先生,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並且長期生活在加拿大,可以認定他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若他以加拿大居民身份在中國香港開設了賬戶,且金融資產超過一定數額的人民幣,香港金融機構按照CRS協議有責任將此信息向加拿大而不是中國內地交換。

CRS主要關注的是海外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存款賬戶、託管賬戶、現金價值保單、年金合同、證券期貨賬戶、股權債權權益。

從金融機構的角度說,如果你持有的資產跟存款機構、託管機構、投資機構和特定保險機構沒有任何關聯,那麼通常不用擔心受到CRS影響。

而以下兩類則是不在CRS監管範圍內的資產類型和金融機構:

無需交換信息的資產類型

金融資產範圍以外的類似不動產等實物投資和非債務性權益投資不在申報範圍內。例如,以個人名義投資海外的房產、(工藝)收藏品、公司股權、貴金屬等保值產品的信息不在交換之列。另外,保險中的定期和重大疾病類不需要上報。

無需交換信息的金融機構

無需交換的金融機構包括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以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舉個例子:上例中的李先生,他除了在香港有存款外,還以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在澳大利亞投資了房產,市值人民幣500萬元。而房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在CRS信息交換的範疇中,故而雖然澳大利亞也是簽署了CRS協議的國家,但是不會將此房產信息交換給加拿大或中國大陸。

3、被交換的信息具體有哪些?誰會受影響?

CRS中被交換的涉稅信息主要包括兩類:

‍海外機構賬戶類型

存款機構、託管機構、投資機構、特定的保險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

‍資產信息類型

存款賬戶、託管賬戶、現金值保險合約、年金合約、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券收益。

而交換的賬戶內容則包括:賬戶及賬戶餘額、姓名以及出生日期(個人)、稅收居住地(國別)、年度付至或記入該賬戶總額。

在中國,CRS涉及兩類稅收居民:

一是具有海外金融賬戶的中國稅收居民。

二是金融資產在中國境內的非中國稅收居民。

在上述居民中,有4類中國投資個人會受到影響:

(1)已經移民的中國人

(2)海外有金融資產配置的人群

CRS實施後,只要是中國人(不管是否移民),且在境外(包括香港)有如下金融資產:存款帳戶、託管帳戶、現金價值保單、年金合同、證券帳戶、期貨帳戶、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等。

舉個例子,如果你持有大陸身份證,並在香港匯豐銀行有存款500萬。那麼,香港匯豐銀行就會把你的存款報給香港稅務局,香港稅務局再將你的存款信息報給大陸稅務局。這一規定,其實早在2016年就開始實施。

這時,你需要思考這些問題:

如果錢是從中國大陸出去的,資金是合法收入還是灰色收入?

是合法出境還是非法地下錢莊逃避外匯監管出境?

這些資金在中國是否合法納稅?納稅憑證能提供嗎?

(3)在海外持有殼公司投資理財的人群

中國人在境外稅收非常優惠的地域設立公司,並通過公司在銀行等金融機構開戶持有資產,或通過公司帳戶來進行理財或消費,這類企業可能將被認定為“消極非金融機構”(即殼公司)。

CRS實施後,將要求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公司兩層擁有的金融資產均要披露,過去利用殼公司的名義來避稅將變得更加困難。

在高淨值客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在維爾京群島或開曼群島開設離岸控股公司,然後再用公司在各家金融機構開戶,持有境外的基金、股票等,這些在2017年後均面臨披露。

(4)在海外國家或地區購買高額人壽保險

近年來,很多高淨值人士為應對人民幣貶值,通過各種途徑多配置美元資產。在此種情況下,很多人都選擇了購買境外保單,比如香港保單。

香港也是CRS簽約地區,香港立法機構已經在2016年6月30號出臺了《2016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根據該條例,香港的保險公司也要將境內高淨值人士的大額保單資產信息報給中國大陸稅務局,而且這個披露不是說2017年新買的保單才披露,而是說歷史上已經購買的保單都要披露。

但是,這次境內外同時實施CRS,會導致這一人群在境外開立的個人金融帳戶資產被披露,順藤摸瓜,中國稅務局稽查時會很容易查到這些錢並不是從境內換匯出境的。

一旦查詢到境外的鉅額收入,不僅面臨鉅額個人所得稅補繳,並且在境外設立公司還面臨25%的企業所得稅,合計稅務總成本可能高達40%。

4關於CRS你可能存在的誤區

(1)CRS來了之後全球都要徵稅?

並不是這樣的,CRS只是締約國(地區)之間達成信息交換的一種契約,兩個國家(地區)要實現信息交換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二者均是已加入CRS的簽署國(地區),二是雙方必須“自願匹配”,願意互相交換稅務信息。

(2)CRS下個人所有財產都會曝光?

不是這樣的,以個人名義持有的海外房產、遊艇、藝術品、珠寶、現金等這些實物資產,是不算在金融賬戶中的,保險中的定期壽險和重疾險,也不需要上報,所以也不會涉及CRS的信息自動交換了,自然也就不存在曝光的問題。

不過,如果你在與中國有稅務信息交換的CRS國(地區)持有房產,並將房產出租出去,每個月租客把租金打到你在當地的銀行賬戶上。那麼這個銀行賬戶本身就屬於信息披露範圍內的金融賬戶,所以就會被申報給當地的稅務局,最後交換給中國。但是你在這個國家持有什麼樣的房產,持有多少套,這類信息是不會申報到中國稅務局的。

(3)只有境外金融資產超過100萬美元的富豪才會被申報?

對於個人賬戶,不管是新增的還是以前開戶的,也不管賬戶餘額多少,金融機構都會去做盡職調查和信息申報,只是金融機構對不同賬戶的盡職調查程序不一樣而已。CRS規定以100萬美元為節點,將個人金融賬戶分為低價值個人賬戶和高價值個人賬戶,分別適用不同的盡職調查程序。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前段時間,我們在新聞中看到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上千個銀行賬戶被凍結。那就是銀行為了確認這些開戶人是不是自己國家的稅收居民,但是無法得到開戶人的回覆,就暫時採取了這樣的措施。

對於已註冊的公司賬戶,餘額25萬美元以下可以不進行信息交換;如果未來公司的賬戶餘額超過了25萬美元,那麼這個賬戶所在的金融機構就需要做盡職調查,看看這個賬戶是不是屬於需要申報的賬戶。

對於新開設的公司賬戶,無論金額大小,均需信息交換。

(4)境外買保險會被申報嗎?

重疾險和定期壽險不在申報範圍內,但是一些特定保險機構需要蒐集用戶的信息。這些特定保險機構指的是,從事有現金解約價值的保險業務和年金業務的保險公司或者控股公司。

如果有大陸居民在香港或者其他境外地區購買了高額的投資型保險,那麼這位居民的保單信息就屬於CRS下的金融賬戶,會在香港和中國大陸的稅務部門之間進行交換。

不過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股息紅利要被徵稅,但是從保險取得的分紅、紅利是免稅的,這將促進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更多地考慮壽險。

(5)移民到非CRS國家就能規避CRS的審查嗎?

CRS針對的是稅收居民,而非國籍,只是通過移民變換新的國籍並不能改變稅收居民的身份。目前各個國家和地區對自己的稅收居民都會有一個界定,有的規定了在境內的居住天數,有的規定了離境時間不得超過多少天等等。

所以說,即使是移民到了其他國家,加入其他國家的國籍,但是大部分時間仍然生活在中國,那麼還是屬於中國的稅收居民,只要這個國家和中國是雙方配對互換信息的,還是和不移民沒啥兩樣。

(6)離岸島和離岸架構等等傳統的避稅方法還有用嗎?

很難。為了防止個人納稅人利用企業名義來躲避CRS的調查,CRS標準規定了“穿透原則”,意思就是,哪怕通過層層股權持有,在離岸島或者其他CRS國(地區)建立的公司架構,也會一一穿透找到實際控制人,也就是背後的大老闆。如果最後發現這個大老闆屬於中國稅收居民,這個企業的金融賬戶信息和這個大老闆的信息也會被申報給中國稅務機關,這樣該交的稅一分錢也不能少。

除非有人找到了非常專業的法律和稅務專家,發現了各國CRS執行中的漏洞,制定一個及其複雜的股權架構,倒是有可能規避CRS的審查。但是這樣的成本和風險,可不是一般的富豪可以承受的。

(7)CRS開啟後就不能進行海外資產配置了?

只要是合法合規的境外投資,CRS並非一個讓人聞風喪膽的規定。CRS只對現在已有的資產狀況進行披露,很難涉及這些資產的來源問題。真正影響到的是未來所取得的資產的來源披露。

5交換信息後就需要交稅了麼?

交換完信息並不意味著你必須為這些查明的資產交稅,而是應先做梳理、核實,判斷哪些錢是已經完稅的,哪些錢是免稅的,哪些錢是不予交稅的,哪些錢是真的需要交稅而沒有交的。

到泰國置業可否規避風險?

泰國經歷了多年的發展,房產和旅行口碑享譽全球,使其成為了跨境資產投資的絕佳選擇。除了文化和地理的優勢之外,低首付、高收益、永久產權、資產保值都是投資者選擇的理由。

而這些信息交換中,目前泰國還沒沒有加入CRS,因此規避風險是有一定的保護,很多投資者都知道,在配置資產的時候,不能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而且選擇籃子的時候,儘可能地選擇牢固的;而在當下,一邊是需要應對的人民幣波動增大的壓力,另一邊是養老、孩子教育金、生病等生活重擔,其實泰國買房就是眾多籃子裡可以有的選擇之一。 根據數據顯示,中國買家在泰國購房慾望極高,在過去一年中泰國指數飆升了180%,最熱門的投資目的地是普吉島、曼谷、芭堤雅,預估未來泰國房產市場會大大的受益於中國投資者的投資熱潮。

目前,泰國房地產市場以高速增長的趨勢發展,從過去10年的統計數字來看,泰國中心地區公寓價格平均每年上漲10%左右,相對來說房產市場泡沫較少。泰國政府也正在鼓勵地產商將泰國打造成退休生活的理想之地,希望2020年之前,能夠吸引近百萬外國退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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