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浙江省 慈谿市|69名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浙江省 慈溪市|69名工作人員

浙江省慈溪市2018年公開招聘6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各級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共招69名。其中從選聘到我市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下同)中公開招聘鎮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從全日制大學生退役士兵中招聘鎮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

二、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1.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8年9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寧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寧波生源是指經高考並被錄取時戶口在寧波。

3.部分崗位面向全省、全國招聘;研究生畢業,並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戶籍、生源不限。

(二)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含寧波杭州灣新區,下同),經統一招考聘用到村(社區)工作,2016年9月11日及之前簽訂聘用合同、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三)面向全日制大學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對象為:慈溪生源且具有慈溪市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四)截止2018年9月11日,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尚在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現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學生不能報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類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規定的應聘條件和上述招聘範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年齡18至35週歲(1982年9月11日至2000年9月11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要求(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和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要求範圍相符);

2018年9月11日及之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並已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四)身體健康;

(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註冊報名

時間:9月11日9:00—9月14日16:00。

報考者登錄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進入“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選擇2018年慈溪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頁面,在相關報名系統進行註冊,如實輸入個人信息,根據招聘條件選擇1個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僅註冊不報名無效)。在此期間,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的崗位。

9月13日起,在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每天公佈一次報名不足1:8比例的招聘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9月15日9:00—9月18日16:00。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最後選定的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

3.查詢並再次報名

時間:9月19日9:00-9月20日16:00。已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

4.下載打印准考證

時間: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16:00。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於10月14日上午。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准考證上記載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的,主要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材料分析和寫作,滿分15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的,主要測試綜合知識(包括綜合基礎知識、材料分析和寫作)和從事招聘崗位工作應具備的基礎專業知識,滿分150分,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各75分。

筆試後,將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並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的,按9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9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捨五入取整數)劃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崗位招聘計劃數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不足的按實際人數。考生應隨時關注慈溪人才網公佈的筆試成績和麵試入圍人員名單。

(三)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資格複審對象須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後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複印件(其中因上學曾遷出戶口的寧波生源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記載有戶口遷出記錄的原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高校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證明;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可不提供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招聘崗位有職業(執業)資格或資質要求的,還須提供相應的證件(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其中有具體崗位工作經歷要求的,需在提供的工作經歷證明中說明具體從業崗位、工種及職責情況(時間精確到日)原件;報考鎮所屬事業單位鄉鎮管理(2)崗位的全日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複印件。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複審時未能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

面試實施前2天內提出不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以及資格複審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試名額,均不再遞補。

(四)面試

通過資格複審的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言語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人際協調能力、自我認知等,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總成績由摺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的60%與面試成績的40%計算合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若總成績相等則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筆試成績仍並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後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五)體檢

各招聘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檢參照2018年寧波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考察

考察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具有下列情形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

(一)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並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二)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三)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五)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汙、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七)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的;

(八)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九)有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它情形。

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程序予以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截止擬聘用公示結束之日,以後因故造成招聘崗位計劃空缺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應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後,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如戶籍性質仍為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聘用人員戶籍所在地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且不再辦理農轉非手續的除外);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截止2018年9月11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寧波生源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除外),報考人員註冊報名時應確認本人落戶情況並如實填寫。

3.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9月11日。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或者資質條件等須在2018年9月11日及之前取得。

4.報考人員必須在9月11日—9月14日期間註冊及報名,僅註冊不報名無效。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後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5.對報名人數較少的崗位,將直接審核報考者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不能提供的按不合格處理。

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部分緊缺、特殊的崗位將視情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慈溪人才網予以公佈。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崗位的審核合格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12小時內進行改報,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

6.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規定的迴避情形的,不能報考。對有與領導幹部系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應聘人員參加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選聘的,領導幹部應當按《關於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7.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徵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不能解除與原單位聘用關係或不能辦理流動的,取消聘用資格。

8.聘用人員的崗位聘任及崗位等級的核準,按我市現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9.新聘用到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的人員,在鎮(街道)工作服務期須滿5年。聘用到其他事業單位的服務期按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10.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若今後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按所在單位批准參照及人員過渡時的條件、要求和程序等規定,確定參照管理資格條件、過渡或分流等事項。

11.報考人員在初審、複審中提交的註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偽造、塗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以及其他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12.報考人員應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以免因為報名合格又無故缺考,可能在個人信用上留下不良記錄。

13.我市組織人力社保部門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無關。

政策諮詢電話:0574-63938255、63938256。

監督電話:0574-63980616。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繫。

附件:2018年慈溪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中共慈溪市委組織部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7日

http://www.cxhr.com/news/11561.html

附件下載鏈接: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shiyedanwei/20180910/326068.html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