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每個人都想賺錢,
但是,大家要記住了
天上是不會掉餡餅!
小心”賠了夫人又折兵“!
小普
最近聽說有個高額利息的理財產品,正巧手頭有點閒錢,小司,你說靠譜嗎?
這你可要小心呀,近年來互聯網出現越來越多的傳銷理財龐氏騙局,都是換湯不換藥的。
小司
小普
我也有點不放心,所以來問問小司。
那我先跟你講個案例吧。
小司
王女士委託他人幫忙購買理財產品,結果高額利息沒有拿到,還把本金給搭了進去,氣憤不已的她遂將幫助購買理財產品的胡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其歸還理財款。
案例回顧
胡女士原本經營一家店鋪,手頭較為寬裕,一直想找“錢生錢”的好辦法。2015年初聽他人介紹某公司有一款“理財產品”收益很高,一次性投資13萬元後,每個星期及每個季度都會返利,兩年後可得本息36.4萬元。胡女士動心後用自有資金購買了13萬元的產品,該公司向其郵寄了收款收據和合同,並按約按期支付理財收益。收到高額利息後的胡女士覺得該產品非常可靠,又陸續購買了60餘萬元的產品。
後該公司告知胡女士可以代公司銷售該產品,並給予其一定的回扣。胡女士覺得該公司一直按約支付收益,不會是騙子,也為了賺些回扣就向自己的客戶和小姐妹推銷該“理財產品”。王女士便是經他人介紹認識了胡女士,並在胡女士的鼓動下瞞著自己家人購買了13萬元的產品,款項匯至胡女士的個人賬戶。
王女士的家人得知後覺得回報率過高,風險太大,堅決不同意,要求胡女士退款。胡女士表示款項已經匯至公司,要一個星期後才能退回,後胡女士又以種種理由未返還款項。
無奈之下,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胡女士歸還理財款。胡女士在法庭上告知真相,原來就在王女士匯款後,公司已經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被珠海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胡女士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己的投資款也未收回,並表示王女士的投資款已經支付給該公司,並提供了自己的轉賬記錄,其中顯示其已經將11.5萬元款項轉給公司的經理陸某。
法院判定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胡女士向王女士推薦並收取13萬元代其購買上述“理財產品”,雙方之間構成委託代理關係。公司所售產品違反相關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的規定,屬非法理財產品。胡女士收取了王女士的相關款項後,未能證明其已經代王女士購買了相關的理財產品,故其主張自己已經完成委託事項的理由不能成立。
最終胡女士因未盡到代理職責,法院判決其返還王女士13萬元本金,並承擔佔用資金期間的利息損失。
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受騙者參與其中,
大多是被“高回報”吸引,
這些所謂理財產品承諾的收益
一般在10%到30%之間,
有的甚至高達40%,極具誘惑性。
那麼,
我們在購買理財產品時,
該注意什麼呢?
小司
注
意
事
項
在購買理財產品時,一定要全面瞭解產品信息,如果一時無法判斷,可向有關部門諮詢:
1
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利率,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是投資陷阱。
2
通過查詢工商(市場監管)、稅務、人民銀行、銀監等相關資料,看主體身份是否合法、真實。
3
如遇到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可通過政府網站查閱是否已經批准發行等。
4
通過媒體和互聯網資源,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
5
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要審慎決策,防止自己成為“下線”
你看中的是人家給予的利,
其實人家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小司提醒大家,
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
守好自己的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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