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花社區堅持制度創新——實現社區管理由「虛」到「實」

自隆陽區青華街道辦事處紅花社區班子入住新的安置小區後,針對部分社區幹部解決辦法依然憑老經驗、老辦法,沒有主動適應城市社區新環境、新變化,導致黨組織作用弱化、黨員和居民代表虛化、居民參與小區治理熱情不高、社會治理失效等問題,在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制度的基礎上,堅持制度創新,實現社區管理由“虛”到“實”。

建立黨員聯繫群眾“4113”工作制度,解決上傳下達和下情上報不暢通問題。為了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打通聯繫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紅花社區實行掛社區黨員領導聯繫社區黨員幹部、黨支部委員,掛社區黨員幹部、黨支部委員聯繫黨小組長、樓棟長,黨小組長、樓棟長聯繫黨員、居民代表,黨員、居民代表聯繫群眾的四級聯繫制度,掛社區黨員幹部、黨支部委員對黨小組長、樓棟長每月至少走訪一次,黨小組長、樓棟長對黨員、居民代表每月至少走訪一次,黨員和居民代表對聯繫對象每3月至少走訪一次。在掛鉤聯繫中,堅持樓棟內就近聯繫,平均每人聯繫17戶,便於走訪,不加重普通黨員和居民代表負擔,切切實實真聯繫、真走訪。“4113”制度從上往下更好地實現了“宣傳政策、解釋政策、落實政策”,從下往上可以“收集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徹底解決了上傳下達和下情上報不暢通問題,加強了不同層級之間的互相監督,實現了街道、社區、小組、住戶的扁平化管理,使得對黨員群眾的管理和服務更加高效化、精細化。

健全完善村規民約,約束不文明行為。為激發廣大居民參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社區召開居民大會,結合社區治理、社區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反覆研究討論,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在司法部門的指導下,修訂完善了符合紅花小區實際的居民公約。摒棄了以往復雜冗長、放之四海皆準的條款,最終形成只有短短14條的紅花社區居民公約,並在居民大會上全票簽字按手印通過,內容涵蓋了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環境衛生髒亂、車輛擺放雜亂、社區治安混亂等問題。結合創文、創衛工作,對社區居民一系列不文明行為及生活習慣進行了有效約束。

建立“三會”制度,實現社區管理由“虛”到“實”。每月分組召開群眾戶長會,參會範圍為“4113”工作制度確定的掛社區街道幹部,黨支部(居委會)掛樓宇幹部及群眾戶代表等。每次開會前明確主題,除宣傳政策、安排工作等內容外,還設定群眾發言提意見環節,發言採取群眾自願和隨機點名相結合,每次發言群眾數量不少於參會群眾的五分之一。實行會議簽到制,確實不能參會的須向組長請假,經通知未履行請假手續且無正當理由不參會的,一次警告,兩次在社區通報批評,三次由社區書記約談。每月群眾戶長會結束後3天內召開社區黨支部擴大會,參會範圍為掛社區街道幹部、社區“兩委”及其他工作人員、居民小組長等。會議聽取各黨支部、居民小組落實“4113”制度走訪群眾及戶長會收集的問題情況彙報,針對收集的問題,研究解決措施,對不能解決的問題進行分類,形成問題清單,附解決建議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每季度召開民情懇談會,召開形式按照黨員聯繫群眾“4113”工作制度規定,由黨員和居民代表對掛鉤聯繫戶進行實地走訪,並通報、答覆收集問題的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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