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開寶馬撞傷六個學生,學校老師遭質疑,你怎麼看?

家鄉二少


事件經過:9月5日上午11點45分,濮陽市油田第六小學教師王某駕駛豫J23V57號寶馬轎車,在該校院內門口等候學生排隊通過時,使轎車衝入學生隊伍,造成6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名學生多處骨折,傷勢較重,暫無生命危險,其餘5名傷勢較輕。

一值班民警表示:女教師開的車是自動擋,踩著剎車回頭拿東西,掛著D檔,腳可能是一抬,就衝出去了。


慘案來自於老師,受傷害的都是小學生,才更令人心痛。

我們也願意相信事件的起因是由於老師的操作失誤,但案件和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操作不當”的斷語還是謹慎些用比較好。


教師的形象需要重塑,而形象的重塑需要各方面的改變。

我們經常看到報道的貧困地區的學校條件有多麼的艱苦,讚美那裡有安於清貧的老師,現在卻讓製造慘案的小學生教師所開的寶馬,形成鮮明的對比。


貧困地區的老師製造不了這樣的慘劇,因為他們沒有這樣的條件。

前面是一排排的小學生,為何不是將車停好,而是僅僅踩住剎車,而且還是掛的D檔呢。思想上肯定是嚴重疏忽了。自動擋的車稍微一鬆,車不就衝出去了嗎。


所謂的“操作不當”,應該是指其主觀上的過失。

刑法中的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度。

就這位女教師的行為,大致判斷應該是疏忽大意的過失,自己沒有想到腳突然一抬剎車鬆了,導致寶馬轎車衝進小學生的隊列。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傷最重的學生,多處骨折,其傷情應該達到重傷的程度了。

祈禱這些小學生都能恢復健康,消除他們的心理陰影,不要受此事件的影響過大;

也希望這位女教師改過自新,高調做事,低調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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