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專用設備,享受優惠應注意什麼

紀宏奎 趙輝 張國永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的規定,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享受稅收抵免優惠。那麼,在實務中,購置、使用專用設備,企業需要注意哪些要點呢?

要點一:專用設備有範圍

《企業所得稅法》對相關專有設備的範圍作了明確,節能節水專用設備按照《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按照《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執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按照《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執行。企業在購置專有設備時,應予以關注。

要點二:稅額抵免有時限

按照規定,企業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在這5個年度內,不論企業是否有應納稅額,均算作抵免年度。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以下簡稱48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當年應納稅額,指企業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扣除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優惠規定以及稅收過渡優惠規定減徵、免徵稅額後的餘額。也就是說,享受專用設備抵免的企業,可在享受所有企業所得稅優惠減免後,再在剩餘的應納稅額中計算抵免。當期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結轉以後5年,超過5年仍未抵免完的,則不再享受抵免優惠。

要點三:抵免基數要明確

企業在計算專用設備應納稅額的抵免時,要明確抵免的基數。按照規定,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專用設備投資額是購買專用設備所支付的價款。

專用設備價款是否包括增值稅,要區分情況來確定。如果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那麼專用設備投資額不應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如果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那麼專用設備投資額應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稅合計金額;企業購買專用設備取得普通發票的,其專用設備投資額為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專用設備投資額不包括按有關規定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等費用,也不包括主體設備正常運行所必備的專屬附件價款。

要點四:資金來源要分清

48號文件中規定,利用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購置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抵免企業應納所得稅額;企業利用財政撥款購置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不得抵免企業應納所得稅額。實務中,部分企業在購買專用設備時,可能因財政資金不足,需要以自有資金補足,這時,企業所支付的這部分自有資金,可以享受抵免優惠,而財政撥款則不得享受抵免。

要點五:融資租入可抵免

企業以經營承租方式租入的專用設備所支付的租金價款,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十條的規定,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並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企業,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專用設備,可以享受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但是,融資租賃期屆滿後租賃設備所有權未轉移至承租企業的,承租企業應停止享受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要點六:停止使用要補稅

按照立法本意,企業享受專用設備稅額抵免優惠的目的,是鼓勵購置和實際使用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因此,企業必須實際購置並自身實際投入使用了專用設備,才能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如果企業購置專用設備後又在5年內轉讓、出租或沒有使用的,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

根據48號文件的規定,企業應在停止使用專用設備的當月,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當然,在專用設備使用5年後轉讓、出租專用設備的,不用補繳企業所得稅。另外,對所轉讓的專用設備,受讓方可以延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並重新計算企業所得稅抵免年度。

要點七:備查資料要合規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 )的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並按照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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