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看到房產證上70年產權的時候
心裡都特別不舒服
各種都在腦補
自己一頭花白頭髮搬家的場景
70年後房子真的不屬於我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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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
自動續期。
也就是說
70年後,房屋產權不變!
還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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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以70年使用年限是怎麼計算的?
2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
第一種,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
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第二種,國家收回土地,進行人員安置>>>
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第三種,國家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築物進行賠償>>>
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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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這件事不能用法理去推導,不能用法條去分析,因為本質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物權法》立法時,曾對70年到期後如何續期有非常激烈的討論,但由於分歧過大,最後留下了一個很含糊的法條: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自動是什麼意思?是否還需要特定程序?續期是續多少年?是無償的嗎? 不過我個人傾向於未來有比較符合常理的結果,畢竟有房產的人遊說政府的能力比較強,如果屆時規定政府可以無償收回或者收取很高的續期費用,相信擁有房產的立法者們也不會支持。
補充: 中國的房地產法律制度是“房地合一”,而房屋本身的建設成本一般只佔房價的三四成,其餘部分是土地和稅費。
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最後
我們有必要再解一下這些概念
有助我們更好理解
自己的房產未來命運
綜上所述
房子居住70年後
是你的還是你的
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
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放心大膽的買你喜歡的房子吧
不必為70年產權而憂心
但受到瀋陽房產限購的影響
卻並不是你想買就能買
請珍惜那份難得的機會
要認真的選一個真心值得託付的地方
佔據渾南核心地段,坐落自貿區旁
與新市政府、新南站互相為鄰
未來價值不可估量
選房子就得選這樣的
萬錦紅樹灣
地段好,升值空間大
再怎麼通貨膨脹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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