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馬桶醫生」打起商標官司 經調解達成協議

早在商標被他人註冊之前,商戶就已使用多年,如今對方以“侵權”為由,禁止商戶繼續使用,為此雙方產生糾紛鬧上法庭。針對此案,青島中院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商戶可在一定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

兩個“馬桶醫生”打起商標官司 經調解達成協議

紀先生於2004年前後開始以“馬桶醫生”的品牌從事馬桶維修等工作。在此後的十多年間,他也一直以“馬桶醫生”的名稱進行宣傳,期間還得到多家媒體的報道。在這期間,青島市場上也出現了不少叫“馬桶醫生”的同行。2016年,紀先生髮現“馬桶醫生”商標已被別人註冊。

據介紹,幾年前業內人士張先生開了一家衛浴店,並在2016年前後與廣東一商家合作,加盟了已註冊商標的“馬桶醫生”,獲得了該商標的特許經營權。

隨後,張先生以侵權為由,反對紀先生使用“馬桶醫生”商標,並在114查號臺、某新聞網站、58同城等平臺投訴。為此,一些平臺開始終止與紀先生的合作。紀先生認為,自己使用“馬桶醫生”的名字已經好多年,構不成侵權,為維護自己的權益,紀先生將對方告上了法庭。

青島中院辦案法官介紹,按照《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商標註冊人申請商標註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經青島中院法官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按照協議,紀先生在其經營的衛浴服務店內繼續使用“馬桶醫生”商標,開展衛生設備的安裝和修理、浴室設備的安裝和修理業務;紀先生僅限於在某新聞網站、114查號平臺上進行宣傳推廣衛生設備、浴室設備安裝和修理業務;在114查號平臺上,紀先生只能以“紀師傅馬桶醫生”的名義進行查詢轉接服務並承攬業務,不得影響張先生馬桶醫生衛浴店利用114查號平臺進行查詢轉接服務。

宏邦獲悉,近年來青島法院審理了大量知識產權侵權案件。2017年9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覆成立了青島知識產權法庭,法庭跨域管轄山東半島東部的技術類案件。在案件審理中,法庭堅持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總體思路,對與廣大人民群眾生活、健康息息相關的侵權案件,加大打擊力度,提高賠償金數額,及時有效保護權利人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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