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苏 vs 黄毅清,背后你需要知道的两个概念

在马苏经历了李小璐“证人”风波、微博被轮番“爆黑料”后,我们以为马苏就此会“一蹶不振”,没想到马苏居然亲自示范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12号下午1点半,一脸素颜的马苏现身北京海淀法院,起诉黄毅清诽谤罪。

电视剧里常有的台词『我要告你诽谤』在现实中出现了!

马苏 vs 黄毅清,背后你需要知道的两个概念

这两个本来只是 #李小璐夜宿PG One# 的配角一下子变成了主角!

黄毅清是谁?

黄奕前夫,同时还是北京海淀法院的常客。两个星期前黄奕起诉他在婚后侵犯名誉权的案子才刚刚宣判他败诉。

马苏 vs 黄毅清,背后你需要知道的两个概念

▲「宝宝,没想到那么快爸爸又要去海淀法院报到了!」

黄毅清自从不搞超跑俱乐部,就开始担当起了“娱乐圈纪委”的工作。马苏在微博发文试图解释当晚的事情之后,黄毅清就“盯”上了马苏。

马苏 vs 黄毅清,背后你需要知道的两个概念

“实名担保举报”完PG One后,黄毅清从9号开始到11号先后6次在微博“爆料”。

11号更是连发4条微博,称马苏不止与PG One、魏大勋有过亲密关系,还曾与某乒乓选手Z(配图张继科)一起“做头发”,并直呼马苏为“圈内老鸨”,信息量巨大。

估计担心被张继科告,把原来的配图撤下,“美图”了一下,才又发了遍微博。

不过当晚张继科还是发了律师函▼,对黄毅清严正警告,并保留起诉的权利。

以为躲过了张继科,没想到沉默数日的马苏居然“行动”了!

时间掐的刚刚好,原本黄毅清可是“预告”要在12日下午2点继续“爆猛料”的...

居然到了晚上,黄毅清的微博账号被禁言了!所有相关微博已被删!不过那也不能阻止他用换头像的方式与粉丝们进行交流

诽谤罪和明星更爱用的「侵犯名誉权」,有什么区别?我们今天就来讲讲两个概念。

诽谤罪

✔ 刑事犯罪

✔ 事实必须是虚构的

✔ 对虚构的这个事实进行了散播

✔ 情节严重

✔ 告诉才处理,就是说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不用经过公安、检察院

诽谤罪可不是非得指名道姓的“诽谤”,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说的是谁就够了。就像黄毅清虽然从头到尾没说是“马苏”,可照片在那贴着,傻子都知道他指的是马苏。

如今互联网时代,发几个帖子、微博对别人进行诽谤,只要点击超过5000、转发超过500,就会构成诽谤犯罪。网络诽谤的举证反倒变得容易了,上公证处对数据一公证,“初步达标”!

除此以外,马苏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黄毅清发布的微博严重贬损她的人格、破坏了她的名誉,而且必须要情节严重。

最大的难点就是如何能证明“情节严重”。要么是后果严重,比如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要么影响很坏,比如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社会影响。如果达不到“情节严重”的度,法院一般不会轻易认定诽谤罪。

黄毅清这边,他要对所散布内容的真伪承担证明责任。也就是说,黄毅清为了不坐牢,就需要证明:他对微博里发布的内容是有事实依据的。

否则诽谤罪一旦入罪,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侵犯名誉权

✔ 民事诉讼

✔ 所述的内容也可能是真实的,只是传播了会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

马苏告“诽谤”,是不是为了立证自己“清清白白”,黄毅清“纯属虚构”?

回想当年,2012年微博博主“港怂萨沙”发了一条微博,声称『张馨予早年在无锡坐台,之后转到杭州继续坐台』,转发量远超500,当时也是“轰动一时”。只不过当年还没有对网络诽谤进行定义,张馨予一脸委屈也只够证据以侵犯名誉权对博主进行了起诉。

马苏 vs 黄毅清,背后你需要知道的两个概念

而3年前就向贾乃亮预言了「2017年李小璐会对你造成无法挽救的伤痛」的演员莫小棋,在2015年为我们带来了明星通过刑事自诉成功立案诽谤罪的第一例。演员莫小棋起诉微博大号“娱乐星扒客”恶意诽谤,立案后双方和解,莫小棋获赔精神损失费30万元人民币。

马苏 vs 黄毅清,背后你需要知道的两个概念

马苏这次聘请的是王宝强离婚案的张起淮律师,宋喆“职务侵占罪”这一役很是精彩,而张律师在新闻采访里也表示证据充分、表现的信心满满,期待张律师这次的精彩表现!

而黄毅清之前也是信誓旦旦声称自己掌握了部分照片和监控翻拍视频。届时,需要你举证的时候,请亮出你的实锤吧!

马苏 vs 黄毅清,背后你需要知道的两个概念

还要等待15个工作日才会知道法院是否立案,马苏 vs 黄毅清,到底真相如何?静待双方提供更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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