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开始啦,查什么?怎么查?轻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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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开始啦,查什么?怎么查?轻松看懂


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这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准确确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2019年1月1 日正式普查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18年9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和相关财务报表的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

国务院经普办举报电话: 010-68512113,

贵州省经普办举报电话:0851-85287920.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2018年9月

关于开展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

清查的公告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准确确定普查对象、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将于2018年9-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普查前的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下:

一、清查对象:我省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二、清查主要内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等单位基本属性信息及从业人员数。

三、清查方式:普查员携带数据采集终端(PAD) 上门进行“地毯式”逐一调查。

四、清查时间:普查员将于9月开始上门开展工作,至11月结束。

请普查对象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经济普查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将依照有关法律给予严格保密,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18年9月

来源/开阳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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