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12日發佈了《公司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41,現將回購股份的種類、預計回購數量和比例情況補充如下:

本次回購的種類為 A 股,在回購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7000萬元、 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7 元/股的條件下,預計回購股份約1000萬股,佔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公司總股本1,148,334,872股)比例不超過 0.87%,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在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7元/股的條件下,預計將足額回購1000萬股。

本次補充公告增加了回購股份數量的最低下限,原回購股份提示性公告其他內容不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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