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怎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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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是被秦檜陷害致死,也是冤枉而死的。

岳飛主動辭去樞密副使後,解職賦閒廬山。可秦檜對他的迫害仍然步步緊逼,秦檜授意張俊利用岳家軍內部矛盾,威逼利誘王俊先出面首告張憲謀反,繼而牽連岳飛。並以讓岳飛對質為名,將岳飛騙至大理寺並關押,審訊中御史中丞何鑄表明岳飛無辜,秦檜惱羞成怒,將何鑄貶逐,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薛仁輔並言岳飛無罪,都被秦檜奸黨彈劾貶去。改任秦檜爪牙万俟禼受理,万俟卨抄了岳飛的家,搜走了高宗給岳飛的全部詔書,讓岳飛無以自辯,後又令大理寺評事官元龜年將岳家軍西征日期進行篡改,万俟卨捏造了岳飛的兩大罪狀:一是增援淮西時,逗遛不進,違背聖旨。二是万俟卨等逼供不成,為了坐實冤獄,又為岳飛羅織搜剔了所謂“指斥乘輿”、“坐觀勝負”等數條罪名,欲將飛定為死罪,並以此等罪名將岳飛處死。《宋史.岳飛傳》的記載是:“歲暮,獄不成,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雲棄市。籍家貲,徙家嶺南。幕屬於鵬等從坐者六人‘’。而《宋史·本紀第二十九·高宗六》載: 癸巳,賜岳飛死於大理寺,斬其子云及張憲於市,家屬徙廣南,官屬於鵬等論罪有差。也就是說岳飛是被宋高宗趙構賜死的。並且《刑部大理寺狀》(即岳飛案判決書),裡面指出南宋朝廷發佈公告,不許岳飛等人申訴,其他人也不得代為申訴,既使有人到官府告狀,官府也不得受理,這等於封閉了為岳飛伸冤的所有通道。

世傳宋高宗下達“岳飛特賜死”的詔書,是刑部、大理寺事後抄錄的,對於趙構下達詔旨的日期也無交代。極有可能是秦檜先斬後奏,迫使高宗追認而倒填聖旨。與此相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主審官第一次向高宗彙報岳飛案,是在岳飛被殺半個月之後。這與岳珂所述岳飛之死“初無有旨也”的說法相符。

岳飛被害後,至宋孝宗時才給岳飛平反、復官、改葬、追封,《宋史·本傳》中有“淳熙六年諡武穆,根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宋孝宗召見岳飛三子嶽霖,孝宗趙昚對嶽霖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韓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

到宋寧宗時,寧宗趙擴頒佈詔書《鄂王岳飛諡忠穆文》,肯定岳飛的忠忱與功勳,追封岳飛為鄂王。回顧其被害之因和追封的委屈,代表朝廷譴責“當時的權臣”秦檜,對皇祖趙構的曲為迴護表示不滿。現抄錄如下: 主而忘身,茲謂人臣之大節;諡以錶行,必稽天下之公有。申錫贊書,追告幽穸。故太師追封鄂王諡忠穆岳飛,威名震於區狹,智略根乎詩書;結髮從戎,前無堅敵;枕戈勵志,誓清中原。謂恢復之義為必申,為忠憤之氣為難遏。上方密契,詔札具存。夫何權臣,力主和議。未究凌煙之偉績,先罹偃月之陰謀。李將軍口不出辭,聞者流涕;藺相如身雖已死,凜然猶生。猶高皇眷戀之不忘,肆孝廟哀矜之備至,還故官而禮葬,頒祠額而旌表。逮於先帝之時,檖以真王之爵。既解誣於累聖,可無憾於九京。然而易名之典雖行,議禮之言未一。始為忠愍之號,旋更武穆之稱。朕獲睹中興之舊章,灼知皇祖之本意。爰取危身奉上之實,仍採克定禍亂之文,合此兩言,節其一惠。昔孔明之志興漢室,若子儀之光復唐都,雖計效以或殊,在秉心而弗異。垂之典冊,何嫌今古之同符;賴及子孫,將與山河而並久。英靈如在,茂渥有承。

英雄人物沒能恰遇英雄時代,就是生不逢時,也註定是歷史悲劇。


德厚致遠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公元1142年)宋高宗趙構下詔“岳飛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詔令既出,岳飛便在大理寺獄中被殺害,雖然《宋史》並無“風波亭”記載,但風波亭在南宋就在大理寺中,所以岳飛死在風波亭可信度還是很高的,至於死因應該是縊首。


提到岳飛的死就不得不提趙構和秦檜,世人都痛恨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加害岳飛,卻不知岳飛之死的罪魁禍首應該是趙構!

在我看來,岳飛之死首罪在於趙構,秦檜只是幫兇,當然這不是為秦檜洗白,任何喪盡天良殘害忠良的行為都是可恥的,都是被人們所不恥和痛恨的,秦檜當然亦是如此!而這裡我想說一說岳飛到底因何而死。

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禁軍將領苗傅,劉正彥發動兵變,囚禁趙構,逼其退位,在這次兵變中,趙構差點命喪亂軍刀下,而且趙構唯一的兒子趙旉在這次兵變中也受盡顛簸,最終導致身亡,而趙構以後再也無法生育,所以苗劉兵變在趙構的心裡埋下了一顆痛恨武將的種子。


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南宋中興四將之一的劉光世自願解除兵權,本來趙構打算將劉光世的五萬兵馬撥給岳飛統率,但張浚從中插手說服趙構改變主意,於是岳飛一氣之下辭官且不等朝廷指令,便回廬山為母守墓,趙構派李若虛前往廬山勸樂多次,岳飛才答應回營。之後不久原劉光世的部下酈瓊,王世忠等率領部隊並裹挾十萬百姓投降了偽齊劉豫!這就是“淮西軍變”,岳飛的不辭而別和淮西軍變進一步導致趙構對武將的不信任,也是因於此,趙構與岳飛之間產生了很深的矛盾與隔閡。

紹興九年,宋金第一次議和達成,趙構大赦天下,雖然趙構對武將不信任,但依舊重用他們,當然這種重用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他加封岳飛開府儀同三司,而岳飛卻堅決不受,並上書反對議和,之後趙構不得已再次下詔,岳飛才勉強接受。

紹興十年,金朝撕毀合約,再次入侵南宋,之後的事情大家應該都瞭解了,岳飛率軍北伐,接連取勝,大破朱仙鎮,後被趙構的十二道金牌召回,十年之功毀於一旦,班師回朝後不久便被處死。


由此可見,岳飛之死實在是趙構對武將的猜忌和岳飛本人的性格共同造成的,趙構不信任武將事出有因,當然這也不是趙構能洗白的原因,但趙構無法看到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岳飛手握重兵,其威望在軍中也很高,且多次抗旨,面對金錢高官厚祿也從不為所動,這樣一名太過優秀的將領,趙構心裡能不有所防備嗎?這樣的岳飛遇上猜忌心太重的趙構註定不會有好下場,而岳飛太過耿直,如果他能像劉光世,韓世忠那樣懂得激流勇退,見好就收的話,也許會有一個好下場,當然了,如果岳飛真的懂得激流勇退,我們還會崇拜他嗎?


鹹魚閒聊


岳飛是怎麼死的?被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害死在風波亭上。具體是怎麼死的,由於時代的久遠,我們無法得知詳情。但是,當時的人民感到憤憤不平,為岳飛立了一座又一座廟,讓岳飛享受世世代代的香火,倍受人們的敬重。

相應地,害死岳飛的秦檜卻備受人們的唾棄,被人樹了一尊像,跪在岳飛面前謝罪,並接受人們的指責。

這遵歷史公案,幾百年前已有定論。並且還寫進了課本,作為愛國主義教材來學習。

為什麼鐵定的公案到現在又被翻過來呢?

我看了有些人的評論,好象是岳飛要謀反,被朝庭發現了,定他個謀反罪。並說這是歷史真相。你看岳飛人都己經死了,連死的原因都被篡改了。我不知道這些“明白人”是通過什麼手段,竟能跨越近千年,搞到岳飛謀反證據的?此案快一千年了,難道其中就沒有一個人發現岳飛是壞人?

1142年,岳飛死在了風波亭上。他只是肉體被消滅。而他的英名與靈魂卻長留人間,化作了中華民族抵抗外敵入侵的民族英雄主義形象。近千年來,岳飛長期活在人們心中,中華民族每遇外敵,人們便想起了岳飛,無形中增強了抵抗外敵的力量。現在,經少數人這麼一揭秘,真相大白,岳飛的形象在人們心中轟然倒地。這回他是真死了。


陽城導航


《刑部大理寺狀》清清楚楚記錄著岳飛的判決書,岳飛案是經過大理寺兩個半月的審理,刑部合議定的罪,高宗親詔賜死。

岳飛抗旨畏敵罪,有高宗皇帝親筆手諭為證,可以說鐵證如山。高宗皇帝比誰都更清楚,自己的命令有沒有被執行。

岳雲和張憲謀反罪,有岳家軍牛皋,姚政,王俊,王貴,董先,傅選,徐慶,李興,龐榮,李道等十多人舉報作證,又有同案孫革,於鵬,王處仁,蔣世雄等六人招供認罪,犯罪事實充分證據確鑿。岳雲和張憲謀反的目的,又是逼高宗還岳飛兵權和官職,高宗皇帝就是以岳雲謀反罪,把岳飛全家抄斬都不為過,高宗皇帝仁慈,加上秦檜求情為岳飛洗脫罪名,才沒按謀反罪處決岳飛。

岳飛1141年3月就丟了兵權,4月被降職,7月被御使彈劾丟了所有官職。岳家軍和張家軍,韓家軍早編入御前軍,歸朝廷統一指揮,那些什麼“擁兵自重”“迎二聖”“必殺飛”之說純粹扯淡。岳飛既無兵可擁,也沒有能力去迎二聖,更對金國沒有任何威脅。而且,迎二聖是高宗皇帝自己提出來的,迎二聖回來,對高宗皇帝百利而無一害,徽宗1137年就死了,欽宗皇帝剛剛登基就亡國被抓,南宋是高宗皇帝親手建立,滿朝文武都是高宗親信,老百姓也不會因為亡國之君,去反對中興之主。欽宗回來,反而讓高宗少了金國擁立欽宗偽政權的後顧之憂,還能提高高宗皇帝的威武。

亂七八糟誣陷所謂,秦檜和張俊“謀害”岳飛之說,是無恥的汙衊,目的就是想混淆視聽,掩蓋歷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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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的死,主要在於他自己,因為宋高宗不屬於明主,他很擔心岳飛主戰迎回二聖,自己皇位保不住。良禽擇木而棲,忠臣擇主而事。象趙構這樣的心胸狹窄之輩,扶他做什麼?議和派秦檜一黨早與金國有勾結,岳飛不死,南宋與金國難以達成條約。至此,趙構為了穩固自己的帝位,以”莫須有“的罪名,在大年除夕將岳飛勒死於風波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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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秦檜傳》〈兀朮遺檜書〉載:“‘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秦檜做為金國內應,執行金國主子“殺嶽換和平”的指令,陷害岳飛,假傳聖旨謀殺岳飛,這是岳飛之死的真正原因。)

而秦檜是金國內應的證據在許多史料裡都有詳細的記載,建議讀者可查閱《大金國志》卷7和卷24、《金國南遷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7和卷29,這些史籍對秦檜投敵叛國有詳細記載! 《宋史·秦檜傳》記載:“ 檜兩據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禍心,倡和誤國,忘仇斁倫。一時忠臣良將,誅鋤略盡。其頑鈍無恥者,率為檜用,爭以誣陷善類為功。其矯誣也,無罪可狀,不過曰謗訕,曰指斥,曰怨望,曰立黨沽名,甚則曰有無君心。”…這段話已經把秦檜一黨誅殺岳飛所謂的《刑部大理寺狀》屬於誣狀的真相展示在世人面前!

岳飛被秦檜誣殺,其背景是當時金國已經處於內外交困的境地,沒有力量再次南侵,所以主動提出議和。

據《大金國志》卷6《太宗文烈皇帝四》記載,兀朮“自江南迴,初至江北,每遇親識,必相持泣下,訴以過江艱危,幾不免”;當撻攋再次約他南伐時,“兀朮皇恐,推避不肯從之”。接著宗翰又提出伐宋的建議,此時兀朮卻說:“江南卑溼,今士馬困憊,糧儲未豐足,恐無成功。”(《金史·劉豫傳》,1761頁)。 《金史》記載,金 兀朮臨終時,在“臨終遺行府四帥書”中說:“讓我非常擔心的是,南宋近年來軍隊的戰鬥力非常強勢和銳利,已經有信心和我們決戰,聽說韓、張、嶽、楊之間因為不和氣而不能協同做戰,這真是我大金朝的幸運。我因病危在旦夕,雖然還有爭戰的心情,可是現在命快要沒了,因此把遺言告訴爾等:“我死後,南宋要是撕毀和議盟約,招集賢能之士集中兵力,大舉進攻北國,乘勢憾動中原人的愛國熱情,收復故土則易如反掌,不難做到。”從中不難看出,金兀朮在一敗再敗的情況下認清了對手的實力 ,認識到“昔我強彼弱,今我弱彼強” 。

金國議和的附加條件是殺掉岳飛,這是考慮到南宋的進攻型將領只有岳飛,而且岳飛積極主張收復失地,甚至想打到金國的老巢。所以有岳飛在,一旦南宋毀約,必然會以岳家軍為中堅展開對金國的進攻。而岳飛是金國最忌憚的對手,如果不除掉則早晚是塊心病,因此修書秦檜,指令秦檜設法殺掉岳飛。

秦檜收到指令後,便開始收集岳飛的“罪狀”。由於在誣害韓世忠的過程中,岳飛未與張俊同流合汙,張俊懷恨在心,他與秦檜相互勾結,為了把岳飛置於死地,便開始蒐羅所謂“證人”。

而秦檜一黨進行捏造岳飛造反的“證據”過程中,手段十分的卑鄙!

王明清《揮麈錄餘話》卷2稱岳飛獄案為“詔獄全案”,其中有兩份原始文件傳世,一是此書所載的王俊誣告狀,二是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一二所載的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狀》(即《判決書》),逐一列舉岳飛等人罪狀,並根據情節輕重,依法判刑。限於篇幅,僅將其部分內容摘錄如下:……岳飛為因探報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後十五次乃受親札指揮,令策應措置戰事,而坐觀勝負,逗遛不進。及因董先、張憲問:張俊軍馬如何?言之道:“都敗了回去也。”便乃指斥乘輿。向張憲、董先道:“張家韓家,你只將一萬人,已跎踏”。及因罷兵權後,又令孫革寫書與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又令看訖焚之,又令張憲虛申報四太子大兵前來侵犯上流。自是之後,張憲商議待反背而據襄襄陽,及把截江岸,兩下令擄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孫革奏,誣告岳飛以書信串通張憲謀反的張俊為此做證詞,然而據《鄂國金陀萃編》卷24《張憲辨》記載:“另有“初八日隨狀陳首”的“小貼子”“契勘張太尉,說岳相公處人來,教救他,俊即不曾見有人來,亦不曾見張太尉使人去相公處。張太尉發此言,故要激怒眾人背叛朝廷。”此為“尚書省敕牒”所載。就是說王俊的告詞中已經說明他並沒有看到有人到張憲軍中給張憲捎來岳飛的信件,由此可知連王俊也否認張憲與岳飛通信,但是後來的冤獄卻一口咬定兩人通信謀叛。而這條罪狀的物證全屬子虛烏有,只好編成是王貴和張憲“當時焚燒了當”。

岳飛的老部下王貴為這些證言作證,然而真實的情況卻是王貴是在有把柄被秦檜一黨捏在手裡,他迫於無奈在秦檜一黨擬好的狀詞上按了手押!

因為王貴在郾城之戰時退縮被岳飛責罰,當時秦檜和張俊原以為王貴一定怨恨岳飛,可以引誘上鉤。然而王貴卻說:“相公為大將,寧免以賞罰用人,苟以為怨,將不勝其怨矣!”最後,張俊等人又以王貴家的陰私,進行脅持,王貴為了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被迫屈從 (《宋史》卷368《張憲傳》

《刑部大理寺狀》(即岳飛案判決書),裡面指出南宋朝廷發佈公告,不許岳飛等人申訴,其他人也不得代為申訴,既使有人到官府告狀,官府也不得受理,這等於封閉了為岳飛伸冤的所有通道。南宋朝廷這麼做,證明岳飛案根本經不起推敲,是一樁徹頭徹尾的冤假錯案。

從戰國時法家學派興起後的歷朝歷代,審理案件要求人證物證俱全,審判符合程序經得起推敲,當事人認罪伏法,方能定罪。如果沒有證據,當事人又不認罪,按誣告論處,不以定罪;如果證據不足或審判程序有漏洞經不起推敲,當事人又不認罪,視為疑案,應延期再判;如果證人與當事人有親屬關係或衝突,證人必須迴避,其證言證物不予採信。依照這些基本原則,我們來看看這份判決書存在哪些疑點。

《刑部大理寺狀》確定的岳飛罪名有三項:淮西之戰坐觀成敗逗留不進,屬於公罪,罪輕;指斥乘輿(對皇帝不敬)、寫信讓張憲岳雲謀反,這兩項屬於私罪,罪重,岳飛就死在這兩項罪名上。有的人說罪名是四項,還有一項是妄圖消滅友軍,理由是:岳飛曾給張憲、董先說“張家韓家,你只將一萬人馬去便了,已跎踏”,他們把“跎踏”解釋為“消滅”,意即讓張憲、董先各率一萬人馬去消滅張家軍、韓家軍,明顯是古文水平不過關,翻譯錯誤歪解語意。正確的翻譯應是:“跎踏”即“拖沓”,岳飛這話翻譯過來是:“關於張俊韓世忠,你倆率一萬人馬去救即可,這事耽擱了。”《刑部大理寺狀》把這句話寫進判決書,是認為岳飛自己都說耽擱了,把這作為岳飛淮西之戰坐觀成敗逗留不進的罪證。

《大理寺狀》稱岳飛在淮西戰役中犯了“坐觀勝負,逗遛不進”的罪,與万俟卨等秦檜黨羽彈劾岳飛的口吻完全一致。然而他們在這裡使了個障眼法,故意把高宗和岳飛間來往書信的行程時間給隱瞞了!

岳飛從湖北鄂州發出奏報,最快5天到達杭州臨安府,宋高宗給岳飛下達命令也是如此,這一來一去,最少要10天時間,因此岳飛每次發出奏報,均在10天后採取軍事行動。如果不知道這些,就妄言岳飛進兵遲緩,純粹就是不懂軍事的無腦噴子行徑。

很多人拿高宗二月二十六發給岳飛的御札為證,說這道御札證明岳飛確實存在“逗遛不進”過錯。但這道御札前半段要岳飛“只在舒州聽候朝廷指揮”,後半段又說讓岳飛“聞敵虜又犯濠州……卿星夜趨廬州”,明顯自相矛盾與事實不符,歷代軍事學家、史學家均認為是後來補上去的,因為金人再犯濠州、劉光世潰敗、楊沂中被包圍發生在三月初六,這已經是十天以後的事了,難道宋高宗早在十天前就已經未卜先知,知道劉光世將要潰敗、楊沂中將被圍殲?這不是笑話嘛,這也再一次證明了南宋國史被篡改是確鑿無疑的。

從二月二十三到三月初九,岳飛奉命在舒州呆了十七天,韓世忠則原地待命二十多天,万俟卨彈劾岳飛和《大理寺狀》稱岳飛“坐觀勝負逗遛不進”,指的正是岳飛按朝廷指令在舒州待命這段時間。從史料來看,岳飛停在舒州不進是高宗命令,指責岳飛“坐觀勝負逗遛不進”純粹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不實之詞。

然而這條罪狀是在岳飛辯駁“甚明”,行師“往來月日”可考,“竟不能紊”的情況下,強行誣陷定案。

第三條指斥乘與本是口說無憑,而董先被迫赴大理寺作旁證,又說岳飛無“比並”太祖的“語言”。

秦檜和万俟卨等卻是在罪名“無驗”的情況下,強行為岳飛定罪!

以上證據詳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卷12《嶽少保誣證斷案》,《揮麈錄餘話》卷2。 

對於岳飛冤獄和秦檜一夥捏造的罪名,《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作者李心傳做出明確的結論:“餘嘗得當時行遣省札,考其獄詞所坐,皆一時鍛鍊文致之詞,然猶不過如此,則飛之冤可見矣!”

《 揮麈錄餘話》作者王明清更一針見血的指出:“鍛鍊雖極而不見實情,的見誣罔!孰所為據?而遽皆處極典,覽之拂膺!”

至於岳飛謀反一說,徐夢莘在廣泛收羅資料到來者不拒的《三朝北盟會編》中也抄不下去了,直指其為穢史。

南宋史家呂中的《中興大事記》一書記載:自兀朮有必殺飛而後可和之言,秦檜之心與虜合,而張俊之心又與檜合,媒孽橫生,不置之死地不止。万俟卨以願備鍛鍊,自諫議而得中丞;王俊以希旨誣告,自遙防而得廉車;姚政、龐榮、傅選之徒亦以阿附,並沐累遷之寵。附會其事,無所不至,而「莫須有」三字,韓世忠終以為無以服天下。飛死,世忠罷,中外大權盡歸於檜,於是盡逐君子,盡用小人矣!』

《宋史》上記載:“歲暮,獄不成,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其中的“獄不成” 表明罪名根本不成立!

《三朝北盟會編》卷207也記載: “檜以書付獄卒致飛於死”。就是說,秦檜殺嶽是用小紙條指令其獄內死黨來完成的。

為什麼會這樣呢?原來秦檜做為金國的內應為了履行其金國主子“殺嶽換議和”的指令,在紹興和議簽訂一個月後,害怕殺嶽之事拖延下去會受到金國主子的責怪,於是揹著高宗在紹興十一年臘月二十九日對岳飛父子和張憲急忙下了毒手。

為什麼殺嶽要晚於議和?原來秦檜一黨對岳飛的定罪經歷了一波三折,先有大理寺丞李若、何彥猷 ,大理少卿薛仁輔 等人在他們審結嶽案後並言“飛無罪,”而否定了對岳飛的其它指控,李若與何彥猷認為即使岳飛雖有指斥宋高宗“不修德”的言語,而定為“非切害者”、“理應從輕”,

後有原本秦檜一黨的何鑄在審理嶽案時為岳飛鳴不平,秦檜不得不頻繁的更換主審官,最終不得不把他的死黨万俟卨換上來。

自張憲被捕之日始,岳飛的冤獄拖延了約三個余月,万俟卨最後也憂心忡忡,“懼無辭以竟其獄”。眼看已到歲末,秦檜恐怕金人怪罪,結果遷延日久不得不在法律程序還沒有履行完畢時捏造罪名匆匆忙忙的將岳飛殺害!

秦檜所掌控大理寺的判決結果是:岳飛斬首,岳雲徒刑二年,張憲絞刑。有這樣一種說法:“高宗對此不甚滿意,將其修改為:岳飛賜死,張憲岳雲斬刑!”

然而這個說法最大的漏洞是在殺嶽同一天取得詔旨是不可能的!

世傳高宗曾下達“岳飛特賜死”的詔書,這道詔書的史源,附見於事後抄錄的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申進尚書省札子,對於下達詔旨的日期則無交代。但問題是,岳飛正是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殺。在同一天裡面,刑部、大理寺將案卷申進尚書省,然後取得聖旨、形成詔書,再將岳飛殺害,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詔書的形成有其複雜的程序。所以合理的解釋,極可能是秦檜先斬後奏,迫使高宗追認而倒填聖旨,故而這道詔旨違反常例,未註明日期。與此相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主審官第一次向高宗彙報岳飛案,是在岳飛被殺半個月之後。這與岳珂所述岳飛之死“初無有旨也”的說法相符。

鄧廣銘先生在早期的研究中也已經指出,岳飛案有“詔獄”之名而無詔旨之實。 尤其要注意一個細節:在現在可以查到的記錄中,秦檜上報日期是岳飛等人被殺當日,一般這樣的奏對程序至少也要用個十天二十天的。

秦檜打算要加以株連的那些人的罪狀和刑名,匆忙間無法炮製出來。因此,是在對岳飛父子下了毒手之後,才用倒填日月的辦法把判決書炮製出籠,也藉此對其事實上的先斬後奏的行徑痕跡作掩蓋”。

《宋史·刑法志》中更有明確記載:“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卨 鍛鍊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於市。…… 飛與舜陟死,檜權愈熾,屢興大獄以中異己者。名曰詔獄,實非詔旨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故不備錄雲。”

有人質疑,如果殺害岳飛的罪魁禍首是秦檜,為什麼趙構在秦檜死後的很長時期裡,仍堅持不肯替岳飛平反?甚至還下詔道:“講和之策,斷自朕志,故相秦檜,但能贊朕而已。近者無知之輩,鼓唱浮言,以惑眾聽,至有偽撰詔命,召用舊臣,抗章公車,妄議邊事,朕甚駭之。內外之臣,成體膚意,如敢肆議,當置典刑。”這不是趙構公開承認自己是向金屈辱投降和殺害岳飛的主要責任者嗎?

這裡要說的是,高宗苟安江南的想法是眾所周知的,這也是他重用秦檜的主要原因。所以他替秦檜辯護,實際上也是在為自己的苟安政策做辯護,這並不奇怪。而高宗在這個詔旨裡並沒有提冤殺岳飛之事,因此用這番話來印證高宗對殺嶽持贊成態度的說法是難以服眾的!

為什麼趙構解除岳飛的實際兵權之後半年多,突然決定要殺岳飛?這個決定符合他的個人利益麼?是不是非殺不可?

要知道殺岳飛這個級別的大臣(一品大員)在宋代是嚴重違背政治傳統的。有宋一代搞政治鬥爭一般不搞肉體消滅,對武將也不搞。像謀反的帽子,北宋時期好多大臣都被扣過,不倒黴的被扣了也一樣當官當得很滋潤,最倒黴的也不過流放嶺南,不會真整死人(不要提狄青,狄青最後所謂的被陷害也只是放了個外任地方官,他屬於氣量太小自己把自己嚇死的)。你再擔心岳飛會威脅自己的寶座、會干擾議和政策,強敵猶在的情況下流放或者關押就行了,為什麼一定要殺掉?

何況如前所述,趙構對岳飛其實根本就沒什麼猜疑。岳飛也沒打算反對議和要反對到死諫的地步,已經回廬山過退休生活去了。真實的情況就是秦檜是金國派遣到南宋的臥底,他之所以假傳聖旨殺害岳飛是和他的真正主子金國人指令有關!

秦檜死後不久,在趙構所發佈的一道詔令中,對秦檜的擅生殺之權的事也已經加以揭露了。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70載:詔:“命官犯罪,勘鞫已經成,具案奏裁。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 今後,三省將上取旨。”這裡面的所謂“大臣”,當即專指秦檜而言;所謂“便作‘已奉真實的情況就是秦檜是金國派遣到南宋的臥底,他之所以假傳聖旨殺害岳飛是和他的真正主子金國人指令有關!

秦檜死後不久,在趙構所發佈的一道詔令中,對秦檜的擅生殺之權的事也已經加以揭露了。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70載:詔:“命官犯罪,勘鞫已經成,具案奏裁。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 今後,三省將上取旨。”這裡面的所謂“大臣”,當即專指秦檜而言;所謂“便作‘已奉特旨'”,實即“假傳聖旨”亦即“矯詔”的同義語。在此詔中雖則未將岳飛獄案明確指出,但其必然把這一獄案包括在內,卻是斷然無疑的。

由於秦檜一黨捏造的 《刑部大理寺狀》漏洞百出,後世的皇帝對此心知肚明。

根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宋孝宗召見岳飛三子嶽霖,他對嶽霖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韓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

在理宗寶慶元年,宋廷就岳飛案件頒佈《賜諡告詞》,告詞對秦檜一黨陷害岳飛一事做了披露並道出了岳飛的冤情:“夫何權臣,力主和議,未究凌煙之偉績,先罹偃月之陰謀……昔孔明之志興漢室,子儀之光復唐都,雖計效以或殊,在秉心而弗異……(岳飛)英靈如在,茂渥其承,可依前故太師、追封鄂王,特與賜諡忠武。”實即“假傳聖旨”亦即“矯詔”的同義語。在此詔中雖則未將岳飛獄案明確指出,但其必然把這一獄案包括在內,卻是斷然無疑的。




董小華E


怎麼天天這種白痴一樣的問題啊,跟岳飛槓上了吧?你們這類問題都是曉風小號問的吧?然後這貨馬上就在下面翻雲覆雨了!套路好明顯啊!


海天一色6298


宋高宗能建立南宋政權,說明宋高宗決非等閒之輩。雖說宋高宗在金軍面前是一個窩囊廢(很大程度上也是南宋的軍力有限決定的),但在鞏固自己的政權,在對內治理上,宋高宗可以說是絕不含糊的。宋高宗要殺岳飛父子肯定有殺岳飛父子的理由。憑秦檜再大的本事,也左右不了宋高宗,除非宋高宗是阿斗!所以,爭議再大,宋高宗是脫不了干係的,毋容置疑,殺岳飛父子者,宋高宗也!凡是歪著嘴說話,不顧歷史實事,都是對歷史,對兒孫極大的不負責任,這是要不得的。過去,誰也不敢冒犯皇帝,即使不是本朝皇帝,老百姓也不能隨便議論,而今都可以說了,為什麼不說說宋高宗呢?


海不厭深者


老闆讓你留在店裡看貨,你非得出門做買賣。老闆讓你幫著同時做買賣,你非自己單幹。老闆一說你,你就鬧著辭職。沒事就威脅老闆,不把公司四分之三的部門給我管理,我就不幹了,問題是所有部門都給你,老闆幹什麼?可能你沒野心,可老闆心裡不踏實。老闆怕你自己單幹,更怕你跟著競爭對手幹,所以只能。。。。。。


開心五花


在我看來岳飛的死亡是註定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岳飛已經干涉到皇帝內心深處的隱憂。

南宋皇帝趙構他是不可能讓岳飛北伐的,按照岳飛的設想,是打到黃龍府,然後把宋欽宗和宋徽宗接回南宋,如果宋欽宗和宋徽宗回到南宋,那麼南宋皇帝趙構就當不成了。一個人得到權力很重要,但失去皇帝的座位,他也很難過。所以南宋皇帝趙構,他肯定會千方百計的阻止岳飛的行動。所以殺害岳飛也就成了一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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