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違法犯罪線索有功兩羣衆被警方各獎勵2000元

8月17日,三亞日報記者從三亞市公安局獎勵群眾舉報犯罪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獲案件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進一步發動群眾同違法犯罪作鬥爭,今年1月,三亞市公安局專門研究制定並提請市政府批准印發了《三亞市群眾舉報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對舉報重大犯罪線索有功人員,最高獎勵達50萬元。近日,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根據“獎勵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兩名群眾進行了獎勵。

7月13日12時許,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月川派出所接到事主報警稱:其在迎賓路川北巷沃美超市前方道路上被一名男子徒步搶奪走一部手機,嫌疑人得手後往月川橋方向逃竄。接報後,月川派出所民警迅速帶隊趕赴現場,並通知各級路長、路管員進行圍追堵截。同時,現場一名熱心群眾路先生看到發生搶奪案件後,奮不顧身追趕該男子並將其制服,隨後移交至到達現場的民警。目前,涉嫌搶奪的男子李某軍(男,52歲)已被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7月27日10時30分許,迎賓路中鐵物業警保聯控隊員陳先生在地下車庫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騎著一輛電動車鬼鬼祟祟、形跡可疑,隨即通知另外兩名警保聯控隊員到現場支援,三人匯合後隨即上前對該男子進行盤查。男子表示車輛是朋友的,並提供了發票,但通過與發票上的車主聯繫,對方卻表示自己不認識該男子,也未借車給任何朋友。警保聯控隊員便將情況報告至中鐵置業廣場警保聯控中隊的飛鷺支隊隊員,飛鷺支隊隊員隨即趕到現場,將嫌疑男子移交至月川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派出所審訊,犯罪嫌疑人劉某飛如實交代該車輛是27日1時許在25度陽光門前廣場盜竊來的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飛(男,27歲)已被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依法給予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根據《三亞市群眾舉報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決定給予協助抓捕搶奪嫌疑人的群眾路先生以及協助抓捕盜竊嫌疑人的警保隊員陳先生各2000元現金獎勵,以鼓勵兩人的見義勇為和熱心負責的行為。

據瞭解,截至目前,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共獎勵依法舉報違法犯罪線索人員6名,獎勵金額51000元,其中最高一筆獎勵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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