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見義勇爲扶老人反被訛,真相大白後,小伙表示要起訴,你怎麼看這件事?

半步楓林


表明觀點:小夥子既然提起訴訟,那麼我想最多也就是民事訴訟主張對方承擔這段時間的交通費和誤工費用等。但是嚴格意義上來說老人此種“碰瓷”行為已經涉嫌敲詐勒索,雖然沒能得逞,但是從其行為來看,已經符合敲詐勒索的構成要件。對於這種耍無賴的行為我覺得也應該管管了!

事件不再贅述了,原因很簡單,小夥子見義勇為好心去產婦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結果還被誣賴,幸而一個民間攝像頭記錄下一切,得以真相大白,但是即使如此傷者的妻子依然要求小夥子去醫院看看傷者,還表示好人做到底。面對這樣的無賴,我想應該管管了!總不能一直都是證明自己清白之後,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長此以往只會助長此類誣賴事件的發生!

根據案涉的情況來看,老人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因為通過案件事實來看,老人明知不是小夥子撞倒其本人的情況下,以小夥子撞人為理由要求小夥子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用並且索賠的行為來看,難道不是敲詐勒索?

所謂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雖然本案中老人並沒有得逞,但是並不代表其沒有任何責任,因為根據規定來看,其雖然沒有索取到財物屬於犯罪未遂,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但是並沒有規定免於處罰!針對這樣的老人,如果不予以懲處!何以對其他類似的犯罪分子予以警示?

回顧今天為何老說老人摔倒不能扶?因為誠信的確實,懲處的缺失,倘若針對此類無賴能夠嚴懲!我想最起碼可以保證,年輕人能扶得起老人!小夥子,我支持你起訴!!


麋鹿說法


幸虧有監控,否則助人小夥子真要蒙受不白之冤了!這個摔倒的老人明知不是人家撞的,還誣陷人家,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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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東


一鍵代償觀點:老人已經涉嫌敲詐,堅持支持小夥子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維權。

這個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浙江一個小夥子騎電動車經過一個路口時,扶起了一位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然後老人卻說是小夥子撞到了他。當民警趕來調取當地的監控錄像時,卻發現監控設備壞了,然後老人一家就更加猖狂了。不過,還好附近的一家商店的監控設備拍下了一切,最終也證明小夥子是清白的。

不過,真相大白之後,受傷者的妻子卻說,你好人做到底,去醫院看看我老公吧,並且還說,你要是想當雷鋒,我們去叫電視電臺,叫記者,你要是想起訴,那你就去起訴好了。

說實話,看完這老兩口的態度,真的是讓人氣不打一處來,對於這種人,必須堅決支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好人不代表就可以被欺負

對於傷者妻子的話我真的是不敢苟同,什麼叫“你想學雷鋒,那麼我就找人給你宣傳”。拜託,你一開始摔倒的時候,人家去扶你,如果你不訛詐人家的話,而是說一聲謝謝,可能這件事也就過去了,根本就不會被大眾媒體知道。

他這想表達的意思就是,你做好事,就是為了出名,而不是真心要扶我們的,你也是有自己的小心思的,所以,我們才訛你。這種想法真的是很可怕,說難聽一點,這就是社會的毒瘤,應該儘早除掉。

老人一家已經涉嫌敲詐

從法律角度來說,老人這一家已經構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這就是仗著沒有監控,然後向小夥子強行索要不合法的賠償。

雖然,最後並沒有索賠成功,但是其敲詐意圖還是很明顯的。並且,從現實角度來說,也已經對小夥子造成了利益損失,比如小夥子的名譽權、誤工費,精神損失等等。並且,更重要的是對整個社會風氣造成了影響,搞得人心惶惶。

正如沈騰在小品中說的那樣,人摔倒了還能扶起來,要是人心倒了,那就不好扶起來了啊。


一鍵代償


雖然看新聞裡,處理此事的警方還勸說別起訴,理由是,因為對方雖然態度不好,但畢竟受傷嚴重,也是受害者。

但是個人認為,如果有能力,這種人請務必起訴,甚至應該法律上給予懲處。並且應該拉入信用黑名單。

為什麼呢?老人自己有沒有被撞到,自己完全不知道嗎?為什麼就可以一口咬定是別人撞的他,這難道不是故意敲詐?如果沒有視頻,也就是敲詐成功了?

再說這家人態度,真的是人渣級別,在查明真相是冤了好人以後。

居然不僅不道歉,還不肯給這個好人這幾天因為處理這件事的開銷,一句“要求做好人就做到底”

面對起訴,更是大言不慚,“那你起訴好了”。

是對這家人起訴,一個民事訴訟,最終不過就是賠償一些錢而已,而且並不會很多。

對於這群人渣一本萬利啊,失敗了就讓對方起訴,最多賠償一些錢,並且就誤工費這些加起來有多少呢?

敲詐成功了,那就亂七八糟醫療費,營養費,一大堆。真是相當划算的買賣。

能夠這麼囂張,把好人當智障耍,踐踏社會體系,破壞社會和諧,怎麼可以就這麼就算事情完了?

我真心建議,有此類情況,應該出臺相關政策,數額大的以敲詐來算,直接入罪,並且納入信用黑名單,給徵信掛鉤。

別說什麼可能他真以為是被對方撞的,這種傻話,不可能自己一點數都沒有,何況就當作你內心懷疑,你怎麼有臉就信誓旦旦咬定別人撞的你,又有臉都不道歉。

此類事情真的發生太多次了,真的需要嚴厲打擊了,否則以後沒錢時候我們都去假摔碰瓷好了。


廖彩琳律師


堅決支持小夥起訴老人!

這都是什麼事情,本來是見義勇為扶起摔倒老人,卻被汙衊成撞了老人,這不是比竇娥還冤麼?本來做好事也不見得是為了名聲和利益,做好事怎麼還做出毛病來了。老人這種誣告的行為感覺已經涉嫌了誣告罪,應該對老人這種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9月2日,浙江金華一80後小夥騎電動車經過一路口時,後面一位老人電動車速度過快,自己操作失誤摔倒在地,這時候小夥子過來扶起了這位摔倒的老人,沒想到對方反報警稱是被他撞倒。

事發兩天後,到交警隊處理事故時,老人妻子就對其百般辱罵,並且在得知警方路口監控失靈時,更加囂張的辱罵小夥子,並指責他沒到醫院去看老人。事發4天后,交警通過調取事發路段店家監控,證實小夥未撞到老人。小夥子開始想著讓對方道歉,結果老人妻子他們兩口拒絕道歉。終獲清白的小夥非常氣憤,就表示將起訴訛詐的老人一家。

這兩口也是失德的代表了,摔倒後被人扶起來,不知道感恩,不知道道謝,不知道良心何在,他們的道德底線何在。對待這樣的失德老人,確實應該整治了,不能讓他們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也不能讓見義勇為的人總是暗自受傷。

這個事情,會讓每個人都深感震驚的。如果沒有找到錄像,如果警方找到的錄像也沒有錄下來老人自己摔倒的視頻,在警方路口監控已經壞掉的情況下,是否這名男子就會面臨賠款和法律制裁。這個情況真的是非常可能發生的。那以後,誰還敢輕易地見義勇為?因此,這個事情的惡劣影響是非常深遠的。

因此,堅決支持小夥子狀告失德老人,堅決支持對失德老人進行法律制裁。這個懲罰一定要讓失德老人知道,法律是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不能因為是老人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這也能讓好多有害人心理的老人不敢再害人,也能夠讓社會充滿正能量,讓今後見義勇為的人不受氣,不受冤枉。

綜上所述,堅決支持小夥子起訴失德老人,一定要讓他們賠禮道歉,一定要讓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

一定要讓正義不被冤枉,一定要讓正義充滿社會。


睿思天下


起訴也沒用,小夥也已經放棄了起訴。一是因為小夥打聽到律師費要4000,二是因為警察的調解。我們來看看警察是如何勸說小夥放棄起訴的。

浙江金華婺城區交警事故中隊王林警官:“我個人想法,這個人(扶人的網友)的行為是值得稱讚的。其實無非是他(老人)家屬這邊出面道個歉,或者給他報銷掉(路費),你說要是起訴的話,我個人覺得是有點過了,當然他要起訴也是他自己的權利。”

警察覺得起訴有點過了。小夥說要起訴後,老人滿不在乎,可見老人非常清楚小夥沒錢起訴、警察也不會支持小夥。

碰瓷的問題不在於是否起訴,而在於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警察或法院會做出有利於碰瓷者的決定,就像“你沒撞他幹嘛要扶”一樣。

如果一個人被撞了,由被撞者提供證據自己被撞了,那麼碰瓷數量就會大大減少,有攝像頭的地方,碰瓷者不會實施碰瓷,沒有攝像頭的地方,碰瓷者需要自己提供證據,顯然碰瓷者無法提供證據,因為他是碰瓷的。

但現在是需要救人的人自己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沒撞,碰瓷者憑一張嘴說被撞了,救人的人就需要花大量時間、精力去找攝像頭、去找目擊證人證明自己沒撞,這完全反過來了。

所以最好辦法就是按照疑罪從無,被撞的人如果無法證明是被別人撞的,那不管是碰瓷還是真被撞了,都由被撞者自己承擔,這雖然會“誤殺”真的被撞的人,但尋找證據本就應該是受害者和警察的事情,而不應該讓救人的人自己去尋找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


上丞工作室


大實話:人摔倒了還能扶起來,但是人心倒了就很難扶不起來了。

看到這件事第一個在我腦海中的反應就是“彭宇案”和沈騰老師的那個“扶不扶”的小品,發生這樣的事情也確實會讓人感到內心深處又無緣無故多了一分冷漠。

這個事情很簡單,就是小夥子扶老人,然後因為沒有公共監控設備被訛詐了,但是因為剛好被附近一家商店的監控攝像頭拍到了,所以,最終還了小夥子一個清白。

真相大白之後,小夥子表示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起訴。不過,就以往的經驗來看,小夥子這個維權途徑還是比較艱難的。

畢竟,現實中大多數情況都是,如果最終鐵證如山了,那麼這些碰瓷兒這就說自己年齡大了,記不清了,這樣一來就很難辦,這種情況也確實存在,就像小品“扶不扶”裡面馬麗演的那個老太太一樣,確實是因為自己糊塗了,記不清了,所以才冤枉了小夥子。這確實也情有可原。

不過,我個人認為,這種事你一次記不清可以說得過去,如果每一次都記不清,那就說不過去了,這就必須追究責任了。

畢竟,如果在你身上經常發生這種說不清的事,那麼就不能再說你是老糊塗的,你這就是裝糊塗了。對於這這種裝糊塗的人,就必須進行嚴懲。

而在這件事中,當看到監控設備拍下了全部真相之後,老人的妻子又說:“那你好人做到底,去醫院看看我家老頭,你要是想當雷鋒的話,然後我找電視臺和記者給你報道”。

在我看來,就衝著這種“倚老賣老,愛咋咋地”的態度,我就可以說這是裝糊塗,這種人我認為是不用給她第二次機會的,給她第二次機會只會多讓一個人蒙受冤屈。

所以,我認為應該通過電視臺或者網絡讓這老兩口公開向小夥子道歉,承認自己的錯誤,並且對小夥子這些日子進行誤工賠償,這種事情絕對不能姑息。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個人非常贊同這位年輕人上訴,讓這些不法之徒受到法律的制裁。現在中國這種現象太多了,導致一些真正摔倒的人都沒人敢扶,無論是年輕還是老人都沒人去扶,這樣的社會一點人情味都沒有。本人曾經就騎電動車摔了兩次車頭都歪了,第一次是在2013年褲子和胳膊上摔的全是血,那時我只有23歲從我身邊過去幾個年輕小夥子走過去一直看著我都沒有一點上前扶的意思,最後我自己一點點慢慢才起來的。第二次是2016年早上上班的路上,當時馬路有點滑剛好摔到公交車車站牌那裡,而且摔得不比第一次輕,頭疼了一個多月才好(估計當時摔得有點輕微腦震盪),胳膊留了很多血,讓我沒想到的是公交車站老人和年輕人那麼多人竟然沒有一個人上前扶。兩次摔到兩個胳膊都有留疤,只要看到這兩個疤就會想起當時的情形,真的讓人心寒,這兩次以後本人對這個社會的風氣是真的很失望。就連我自己的爸媽在看到老人或者年輕人摔倒都會去扶,但是我一個年輕女孩子摔倒都沒有一個人去扶,所以我是非常支持這位年輕人去上訴,讓這個社會多一點正能量


竇竇HY


雷鋒因為老年人絕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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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遵易


我覺得該起訴就起訴,一味的縱容只會讓這類人變本加厲!

浙江男子好心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可是沒想到扶起老人之後卻被訛上了,還要該男子給他們承擔醫藥費。老人這樣的舉動真的會讓人感到心涼,好心去幫助,去攙扶跌倒的你,最終好心卻沒有得到應有的感謝,反而是敲詐!

有人說現在人都很冷漠,可是大家也應該好好想一想,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其實一部分老人的作風有關係,扶你起來你還訛人,這樣下一次誰還敢扶呢?

我相信很多人都很善良,可是我們的善良正在被某些無賴踐踏,我們還敢多管閒事嗎?

我非常支持浙江男子上訴這個所謂的老人。真的需要教育教育某些為老不尊的老人了,他們嚴重的擾亂了我們的社會風氣,這樣的人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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