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 ∥ 如何「說話」能中聽 怎麼「寫字」可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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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 如何“說話”能中聽 怎麼“寫字”可動人

書中讀到一句話:“語言是存在的家。”

這話說得人一愣。

少頃,似乎又覺得十分精妙。

法國的普魯斯特寫過一部多卷本的小說,叫《追憶似水年華》;中國的曹雪芹也寫過一本流芳千古的名著,叫《紅樓夢》

二者毫無疑問,皆為人類文學史上的經典之經典,前無古人,估計後來者也不會很多。

普魯斯特的書只大概看過介紹。而曹公的書讀的也不是十分仔細,走馬觀花而已。

但我一直覺得,他們二人,皆有相通之處——追憶與夢境。

據說,普魯斯特曾長期為嚴重的哮喘病所困擾,嚴重時,基本喪失了大聲說話的能力,最終不得已,才閉門數十年,寫下了《追憶似水年華》這部鉅作。

而曹公呢,也是在青年時期家道跌入困頓,榮華富貴煙消雲散之時,他花了十餘年的光陰才成就了《紅樓夢》這部鉅作。

這樣想,他們二位是不是很相像呢?

我看,最起碼他們的寫作動機是一致的。那就是:讓時光重現,叫美夢重圓。

而這些,全託了語言和文字的強大功能。

也因此我們不能不說,“語言和文字,蘊藏著人類生活的全部記憶。”

語言是說,文字是寫,兩者即牴觸,又通融。

前者似乎為演說家和政客的專長;而後者,大概非思維和思想縝密的作家所莫屬了。

習慣了夜裡讀書的日子,似乎覺得讀書也真就是夜裡的事。

夜裡,我們被黑暗包所裹著,視線也隨之收縮到最小範圍,因此也逼迫著你收縮你的精力和注意力,你才可以專心安心於書本之中。

對比於夜晚,白天人們的目光就散亂多了,也的確無暇顧及到書中還有什麼意義和精妙所在了。

隨筆 ∥ 如何“說話”能中聽 怎麼“寫字”可動人

據說,美國人曾作過一次統計,說人們每天用於說話的時間平均為一個小時左右。累計起來算,人的一生中,恐怕有兩年半左右的時間是花在侃侃而談上。假如把人一生中所有的言談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可編成每卷篇幅為400頁長達千卷的“言論全集”。

如此,接著問題有來了,有人說,人在說話的時候,十句中有八句是廢話。這似乎是個天大的笑話,也叫人大吃一驚。

現實生活中,能說會道的人很多,口才十分了得,用口若懸河來形容十分貼切。

但現實生活中,還有些人不擅長說,或者說不屑於說。他就用文字把想到的,或正在思考的事務用文字記錄下來。儘管良詬不齊,可隱約中覺得,文字總比口頭形式的“說”要“莊重”了許多。

早前有個鄰居大媽,嘴皮子十分了得,整天花在“說”上的功夫佔了日常生活的大半,但她斗大的字不認,更談不上寫了。

我想,她是成為不了文學家的,只能馬馬虎虎稱得上市井中的“刀子嘴”而已。

寫文章的人都曉得,我們之所以樂此不疲地寫,還不是想記錄生活,記錄自己心思的點點滴滴,讓自己的所思所想有個出口,有個抒情的地方。

這樣想,常來常往的人,某種意義上講,就有了“物以類聚”的榮耀,並多少會自彼此的文章中讀出其人的一些味道來。

其實,現實生活中,也大抵如此:說得來的,常聚集在一起談天說地,不亦悅乎。

不搭界的人,絕不可能和諧融洽地坐在一處閒聊,也免去了諸多噁心和煩憂。

想的多了,逼出一句話:

語言好。文字更好。

它讓我們認識了世界,也認識了你。

抒發了情感,也交下了朋友。

語言,是存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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