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作為城市文明的縮影,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是這張名片上的主角,然而一些人的行為卻與這張名片格格不入....
交通違法不息、曝光不止......
本次的主角又有誰呢?一起來看看吧!
濫用遠光燈
夜間行車時,我們都有被對向車輛遠光燈照得頭暈目眩甚至“瞬間失明”的體驗,開車亂打遠光燈,已經成為夜間行車的隱形殺手。炫目的遠光燈很容易讓對向來車的駕駛人短時間內無法看清路面狀況,引發交通事故的概率比較高。近期也有市民在網絡平臺就此問題進行了反映,希望交警部門能夠加大對此類行為的整治力度。
8月10日晚,定南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組織民警在縣仙嶺大道開展酒駕整治行動,同時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車輛進行查處。
對於夜間濫用“遠光燈”想必大多數駕駛人都深惡痛絕。要知道,遠光燈下5米內才能看清行人,等反應過來踩剎車,怕是為時已晚。蜀黍要曝光一批置他人安危於不顧濫用遠光燈的違法駕駛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將被處以罰款200元,記1分。
濫用遠光燈帶來哪些危害?
正面會車時:
危害一:瞬間致盲
當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致盲時間據駕駛員自身視力有所不同,周圍環境差異持續時間也會不一樣,但最短也要持續2秒左右的時間,在這兩秒的時間裡,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對周圍的行人以及前後方向來車觀察能力大大下降。
危害二:對速度和距離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視線不好,人眼對於對面來車的速度判斷本來就會打折扣,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啟遠光燈對人眼的干擾會使這一判斷力加速下降。當你開啟遠光燈後,對向來車誤判了你車的時速和距離,本該減速會車時卻放心的不避讓或是開始借道超車,此時使用遠光燈可就適得其反了。
危害三:對寬度的判斷力下降
與危害二的原理類似,遠光燈所產生的超大光暈會佔據人眼視覺中很大一部分面積,從而使得駕駛員對來車的寬度以及身後情況的判斷力下降。從而會採取錯誤的操作。
後方車輛開啟遠光燈:
危害:當開啟遠光燈時,前車內外3個後視鏡中會出現大面積光暈,如果趕上你的車輛是淺內飾,那車內無疑就像開著燈一樣明亮。前方的三個光暈會縮小你前方路況的可視範圍,如果此時你想併線或轉彎,從後視鏡觀察後方情況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可見,錯誤的時間使用遠光燈不僅不會提高行車安全,反而會增加危險係數,對於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們,這種危險行為無異於是一種“謀殺”。
以下為禁止使用遠光燈的情形
◆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使用遠光燈或在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使用遠光燈的;
◆ 機動車違規安裝影響安全的燈光設置(強光燈),影響機動車、非機動車行駛安全的;
◆ 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市區道路在路燈照明良好的路段,使用遠光燈的。
交警溫馨提示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請大家文明使用遠光燈!
閱讀更多 定南公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