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納稅人購買用於企業內部職工食堂的炊具設備,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條規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表樣見附件),並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一)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納稅申報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辦理。(二)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納稅申報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3、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根據《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4、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需要每年辦理備案手續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規定,企業享受定期減免稅,在享受優惠起始年度備案。在減免稅起止時間內,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無變化的,不再履行備案手續。企業享受其他優惠事項,應當每年履行備案手續。企業同時享受多項稅收優惠,或者某項稅收優惠需要分不同項目核算的,應當分別備案。
主要包括: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所得減免項目,以及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稅額等優惠事項。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5、拆遷補償款購置房屋,需要繳納契稅嗎?
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徵收居民房屋,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徵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並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徵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徵收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並且不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徵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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