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出台文物安全實施意見 網格化管理每天巡查一次

生活報9月14日訊 13日,記者從哈市政府獲悉,日前,哈市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強城市改造和新農村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各級政府要將文物安全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保護員每天巡查不少於1次。

《實施意見》規定,哈市健全“三級”文物安全管理體系,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文物安全工作格局。發揮網格文物保護員作用,網格文物保護員作為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發現文物案件要及時報警。每天巡查不少於1次,對易發多發安全問題的重點區域及要害點位要加大巡查頻次,對安全風險高危區的文物要死看死守。

各區縣(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在編制城鄉規劃,開展城鄉建設等涉及文物保護內容的基本建設項目時,要徵求文物部門意見,在進行必要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及落實文物保護措施後方可實施。哈市將嚴厲打擊文物犯罪,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協同配合,建立長效機制,實施開展專項行動。各區縣(市)文物行政部門每年要開展1次文物安全巡查,各區縣(市)文物行政執法機構每年對轄區內各級各類文物至少巡查1次。此外,哈市各級政府要將文物安全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文物安全經費投入。實行文物保護獎勵機制,對保護文物有功單位和人員進行獎勵,並建立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責問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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