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關於對永泰建築等16家企業涉嫌圍標串標予以通報批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7年廈門市公安部門查明陳某某等人在2014年“水晶湖郡C區北組團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存在串通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目前,檢察機關已以涉嫌串通投標罪對陳某某等人提起訴訟。

根據公安部門移交的相關證據材料,參加該項目投標的部分企業存在串通投標、約定中標後將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和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行為,涉及以下16家企業:浙江八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築工程公司、廈門源昌城建集團有限公司、廈門思總建設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團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名: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廈門市嘉頤建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恆億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九龍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福建聯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桃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聯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西中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廈門市吉興集團建設有限公司、長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團有限公司、廈門市建安集團有限公司。鑑於該案件已超出行政處罰時效,經研究決定,對上述16家企業予以通報批評,並按照《廈門市建設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廈門市建築施工企業信用監管行為信息操作規則與標準的補充通知》(廈建築〔2018〕67號)有關規定,對上述16家企業記錄信用監管行為P6檔次一次(建築市場監管類別)。

請全市建築業企業及招標代理機構等市場各方主體引以為戒,規範經營,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開展建設工程活動,嚴禁串通投標、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要樹立自律意識,誠實守信,加強管理,共同維護建築市場良好秩序。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及監管機構要加強招投標活動及標後監管和執法力度,對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監督管理中發現的串通投標、買標、賣標、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列入“黑名單”;並根據行政處罰情況,記入信用監管行為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特此通報。

廈門市建設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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