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副省长的余案

9月12日,剑南春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乔天明涉嫌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在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其侵吞国有资产、行贿等多项罪名,该案将持续庭审三天。

据检方指控,乔天明涉嫌向某官员行贿38万元,并在剑南春改制期间通过提前预支广告费等方式使得剑南春集团的相关资产减少,共涉金额超2亿元,涉嫌私分国有资产。

对于两项罪名,乔天明在开庭不久的自我辩诉中均予以否认。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乔天明涉嫌行贿的官员,为已落马的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

乐山市检察机关披露的信息显示,四川省前副省长李成云在剑南春改制期间,主政四川德阳并担任德阳市委书记,中纪委专案组调查明确认定,李成云给予了乔天明方便,并违规委任乔天明担任绵竹市委常委。

李成云于2016年4月落马,于去年5月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在当时李成云的判决书中,提到了乔天明的名字。

判决书称,2001年至2015年,李成云利用担任中共德阳市委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兴瑞科技有限公司、乔天明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用地、商业竞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黄全芳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6.3467万元。


落马副省长的余案


2016年7月,其被开除的党籍的通报中称:李成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违规决策,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李成云曾任德阳市委书记。在此期间,恰逢剑南春集团改造。

他曾在四川省机械厅工作多年,2001年1月出任德阳市委书记,至2006年6月调任四川省国资委主任,2008年至2011年任四川副省长。

他主政德阳期间,剑南春于2003年进行了改制,当地一度流传着“剑南春管理层为一些官员代持股份”的说法。据当时的报道显示,李成云正是主持剑南春集团改制的3名官员之一。

2004年9月,在德阳市工会的一次座谈会上,参会的剑南春集团代表直言:在改制工会工作中,

“李成云书记给大家解决了许多问题”。

而在李成云升任副省长后,依然多次参加剑南春集团的公开活动。2010年12月,“剑南老街”开街仪式在绵竹举行,时任副省长的李成云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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