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實務」防暑降溫費是計入職工福利費還是勞保費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髮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的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

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給員工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取暖費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進行核算;同時,應該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從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

一般來說,企業發放的防暑降溫費應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而企業實際發生的防暑降溫用品開支應列入勞保支出。

這裡的實際發生的防暑降溫用品支出,必須是確因工作需要,,通常是指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品等,如高溫冶煉企業職工、道路施工企業的防暑降溫品,採煤工人的手套、頭盔等用品。防暑降溫支出屬於勞保支出的,可全額稅前扣除,否則,需按福利費扣除限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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