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ji999
準確的說,古代強姦很多,但強姦案很少!
基本規律是,女子地位越低,強姦發生的可能性和總數量就越多。看看今天的印度就知道,強姦之國、強姦之名不虛傳,背後是女性極地的社會地位。印度的女人尤其是低種姓女子,要活到成年簡直比唐僧西天取經都難。第一關,一出生就可能被丟馬桶淹死,第二關,童年時期有可能被親戚鄰居強姦;第三關,可能因沒有嫁妝10歲甚至更小嫁人;第四關,坐一次公交車上就會懷孕;;;;;;
回到中國,你會發現,古代的強姦真的很普遍。
1,第一種情況是,主人對奴婢的強姦,不犯法,名正言順!
很過荒淫無恥的古代帝王,禁止自己的宮女穿內褲,興趣來了摁倒就開始。當然,圍觀的太監宮女不但不能制止,反而要自覺圍成一圈,防止主子馬上風猝死。
更多的社情小說中,主人對奴婢的強姦,以女子的背叛順從,反抗而死為結局。比如《紅樓夢》中的兩起強姦案。第一起,金釧被賈寶玉強姦未遂,在王夫人那裡成了金釧調戲寶玉,白金釧不堪侮辱投進自殺!第二起金鴛鴦被賈赦強姦強娶,趕快找了賈母主持公道,難得幸免。
2,強姦一旦發生,主流的解決辦法是因奸而娶或者奉子成婚。
在漫長的封建時代,男尊女卑思想極其嚴重,對男子從沒有從一而終的要求,對女子卻必須從一而終,即使這個男人是徹頭徹尾的人渣。為了掩蓋女子被強姦的“羞恥”,保住女子從一而終的“清白”,女子的父母更傾向於把他嫁給強姦犯,甚至不惜付出更多的嫁妝。
當然,奉子成婚的也很多,這樣的狗血劇情,我們在電視劇裡面看了太多了,歡迎再評論區舉例說明!(這麼點的孩子就要嫁給強姦犯了!)
3,強姦案如果鬧大,自力救濟遠比訴諸法律有效果。
《水滸傳》一開始就是一場強姦案。鎮關西一個屠夫,強姦了流浪藝人金翠蓮。強姦就強姦,金老漢原因因奸而娶啊!但是鎮關西太摳門,捨不得花彩禮,家裡還有一個悍婦不讓娶。鎮關西利用自己的黑惡勢力,把強姦犯受害者金翠蓮打扮成一個碰瓷專業戶!
忍無可忍無須再忍!金翠蓮沒有告狀到衙門去,因為衙門十年也不審理一次強姦案!至於被砍頭的強姦犯,一千年都沒一起!金翠蓮告訴對他一見鍾情的魯智深,魯智深衝冠一怒為紅顏,三拳要了鎮關西的狗命!
4,男尊女卑的社會,強姦案如果訴諸公堂,遭遇的只有二次傷害,而不是伸張正義。
如果一個女子被強姦,她把強姦犯告上衙門,官吏們會這樣回應:
官員1:他是這麼強姦你的?能不能說一說詳細的過程?(這個官員是來聽黃段子的)
官員2:你是不是穿的太暴露了,有沒有勾引對方?(印度官員曾經這樣回應強姦案)
官員3:你除了他,還有哪些性伴侶?(先對婦女進行道德審判)
結論就是,中國古代強姦的事情非常普遍,但強姦案的審理幾乎是一片空白,強姦罪的定罪判刑更是幾乎沒有!
感謝近代以來的婦女解放運動!
歷史知事
一,封建社會婦女地位低,如做丫頭,奴僕的即使有,不敢告官。
二,大戶人家閨女留守繡房,曰不出戶,養在深閨,一般人難見到,到了十五歲就要嫁人了。
三,古代對強姦犯懲罰很重,對犯罪者震懾力比較強。
四,社會上有"妓院”可滿足雄激素過旺之人,有錢人自然可以做,無錢的人整曰為吃勞累,無法享受,到結婚年齡早早結婚,不結婚的朝廷干涉,強行派對。
學習冇止境1
因為在古代很長一段時期內,強姦是一種社會風俗!
人類歷史經歷過這一一個階段,一個姑娘正在地裡幹活,忽然從樹林裡竄出一個男人,他二話不說扛起姑娘就走,10個月後他們的寶寶降生了,從此一家三口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以上這個過程叫做搶婚,是原始社會中形成的一個古老習俗。關於搶婚《周易·屯》爻辭中寫道:匪寇婚媾...泣血漣如。
說的是一群人搶來女子作為配偶,女子不從但是也沒有辦法,只能以淚洗面。實際上在今天看來,這屬於典型的強姦,但是在古代卻是男子娶妻的一種重要方式!
(美國背媳婦大賽就是源於古代搶婚)
搶婚的習俗一直到今天還在很多地區流行,不過這個時候已經少了強迫,而多了很多溫情,搶婚變成了一種儀式。
大概過程是這樣 的:青年男女戀愛之後,雙方約定搶婚日期,女方會提前7天將新娘子看好,防止男方派人偷襲,有的地方還會把新娘子綁起來,由4名經驗豐富的女子看守。到了搶婚那天,新郎帶著精心挑選的強壯男子來到女方家,而女方家裡人則進行阻攔,男方手持繩索將阻攔者一一綁住,最後來到新娘子的屋裡,將新娘子扛回家,完成搶婚儀式!
雖然漢族沒這麼暴力,但結婚時迎娶新娘的整個過程也帶有古代搶婚習俗的烙印!
所以可見,霸王硬上弓曾經是某一時期極為流行的娶妻方式!
不僅在東方,西方搶親也曾經廣為流傳,比如著名油畫《羅馬人搶奪薩賓婦女》所描繪的就是古羅馬時期(東周初年),羅馬人集體搶奪薩賓婦女的過程。當時羅馬以舉辦海神節為由,將薩賓人極其妻女誘騙到羅馬城,慶典高潮時羅馬人衝到薩賓人群中搶走了他們的女子。
(油畫:羅馬人搶奪薩賓婦女)
這樣的社會環境下,當然不會有強姦這個罪名了!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意識到這樣的娶親方式太野蠻,於是搶婚的習俗逐漸被廢止。
而婦女的權益也逐漸被重視,於是有了強姦罪。
最起碼在西周時期,已經有對強姦罪的刑罰。到了漢朝,刑罰進一步完善,強姦罪犯輕則三年有期徒刑,重則處死。
元朝時期,強姦幼女罪被單獨列出,元代法律規定:與10歲以下女孩發生關係,即便雙方自願也算強姦,並處以死刑。強迫與10歲以上女子發生關係,仗170。
可見當時政府已經意識到對幼女的保護工作刻不容緩。
明朝時期,對幼女的定義提高了兩歲,規定與12歲以下女孩發生關係都屬於強姦幼女,斬首。對一個13-14歲就可以結婚的時代來說,明朝的法律規定,無疑在最大限度的保護女子。
到了清朝,除了沿襲明朝律法之外,規定更為細緻,按《大清律例》,強姦10-12歲幼女秋後問斬,強姦10歲以下幼女斬立決。可以說,清朝對強姦幼女已經幾乎到了零容忍的地步。
從以上法律的變化說明,隨著社會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了強姦的反人類性,也說明從古自今中國婦女保護工作一直走在世界前列。
歷史風暴
古代有青樓是合法的,搞別人老婆是要進豬籠的,現在卻反過來,做小姐是違法的,搞別人老婆是你有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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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古代是少見有強姦案,但並不代表強姦發生的就少!
周星馳主演的電影《九品芝麻官》大家都看過,裡面的水師提督之子常威強姦戚秦氏,並且毒殺了戚秦氏一家,結果在審判的時候,本是受害者的戚秦氏差點冤死!要不是最後星爺成為八府巡撫重申此案,戚秦氏就沒了!
電影中的這段劇情,雖然有些藝術加工的成分,但我認為還是基本符合古代的情況的。
雖然自秦漢以來,強姦罪已經被正兒八經的寫入了律法之中,但真正能夠得到審判的少之又少,而正義能夠被聲張的則更是鳳毛麟角!
第一個原因:受害者不敢說
中國封建時代,是一個男權至上的社會,女子地位不高。
在這種情況下,女性被要求三從四德,恪守地道。到了宋朝,理學盛行,“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女子被強姦,男人們才不管你是受害者。
在他們眼中,女子被強姦,就應該誓死抵抗,以身殉節,然後被冠以烈女之名被大肆宣傳。如果被強姦之後竟然還活著,那就是失節,是要遭受世人的白眼的。
在這種情況下,女子即便是被強暴了,絕大多數人會選擇沉默,隱瞞事實!
別說是古代了,即便是現代社會,很多女子在被人施暴之後依舊會選擇緘口不言。
第二個原因:施暴者的強勢地位
一般而言,普通老百姓很少去幹強姦這種為世人所不齒的行為。在強姦行為中,施暴者要麼是家族中有點勢力之人(有錢或者有錢),要麼就是地痞流氓和土匪。
有錢有權之人可以通過錢權去擺平這件事情,而地痞流氓和土匪這些人官府一般也不願意招惹,甚至還存在某些不為人知的聯繫。
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即便是告官,除了遭受世人的白眼之外,基本不會有太多的結果!搞不好還會被安上一個勾引他人的罪名而遭受刑罰!
以上兩個原因,便是古代雖然強姦事件時有發生,但能當成強姦案審判的微乎其微!
小鎮月明
古人:“你以為我不想強姦?要是用你們的懲罰措施,恐怕早就地震了。”
古代的強姦案少,並不是因為古人們清高,雖說他們三妻四妾,經常累的精疲力盡,連家中妻妾都照顧不好,還有體力去沾花惹草嗎?
(被強姦)
更不是古代青樓的公開營業,導致強姦率減少,其實就是一句話,因為古人也怕死。
今天羽評郡主就帶大家瞭解下古代是如何懲治強姦犯的,看完絕對讓人瞠目結舌、歎為觀止。
《唐律疏議·名例》中首次出現“強姦”一詞,所以說在唐朝之前,人們把這種事情叫作和姦罪、居喪奸罪。
(唐朝女子)
唐朝
強姦罪分為三種,分別是通姦、強姦和媒奸。而其中的強姦罪是罪加一等,重者處死。
《唐律疏議》規定:“通姦者,男女有期徒刑1.5年,有婦之夫判2年;強姦者罪加一等(一等是半年)。”
情節嚴重的判處死刑,這不北衙禁軍曹芬兄弟倆喝醉酒後竟然強暴親妹妹。政府認為情節嚴重,禽獸所謂,直接判處死刑,殺一儆百!
宋朝
宋朝在唐朝的基礎上更加重,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有男子強姦有夫之婦,直接死刑,女子無罪,如果女子反殺,看著是正當防衛,無罪。
南宋還首創搶劫幼女罪,罪名成立的流放3000裡,未遂的流放500裡。
因此在宋朝時期,強姦犯還是很少的,畢竟都怕死。女子膽子也更大了,她們可以趁其不備將其殺死,而且不承擔任何罪名。
元朝
《元史·刑法志》記載:“諸強姦幼女者,處死;雖和同強,女不坐”。
也就是說將強姦罪和強姦幼女罪一併處罰,全部死刑,女子無罪。
(幼女)
明朝
《大明律》記載:“強姦者,絞;未成者,杖一百七,流三千里。”
也就是說強姦罪一律判處絞刑,強姦未遂也要杖打170棍,最後還要流放到3000裡外服苦役。這下就尷尬了,未遂的懲罰都這麼嚴重,誰還敢犯罪?
(絞刑)
(杖打)
清朝
清朝就更猛,還針對強姦男童的也制定了法律,加上理學思想的盛行,和明朝一樣,強姦犯一律判處絞刑,全部在秋後問斬,未遂的也要捱打加發配寧古塔。
(流放罪犯)
還增加聲明瞭及時是雙方自願,如果女子不滿12歲,那也是要判處死緩的,一樣在秋後問斬,這樣做杜絕了成年男子經常找12歲以下的女子“談戀愛”。
相比起如今的一些制度,可以說是好的太多,就和有個網友說的,喝酒開車扣什麼分?罰什麼錢?直接給他個兩年有期徒刑,甚至十年,可以說立竿見影!
對於古代為何強姦案例比較少,懲治這些強姦犯的法律才是最主要的,什麼開了很多妓院、又有官妓、家妓什麼的都沒有多大關係,有了這道防線,惡人們絕不敢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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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評郡主
1
有啊,有個強姦案的原型,被人們傳頌千年。
話說天上有個仙女,到人間洗澡,一個天庭奸細的慫恿一個上無片瓦遮身的窮苦放牛郎,去偷了仙女的衣服,哪位仙女沒有衣服上不了岸,牛郎抱著衣服說:你答應和我成親,我就把衣服給你。
仙女沒辦法,答應當牛郎的妻子,牛郎把仙女領回家,和他生了一雙兒女,仙女在天上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和牛郎一起卻要織布挑水,日子過得很艱苦。
後來仙女的母親四處尋找自己的女兒,終於發現了艱難度日的姑娘,把她帶回天上,牛郎不捨苦苦追趕,哪位母親隨手畫了一條天河,把他們隔開了,每年只需見一次面。
這就是被傳頌千年的牛郎織女的故事。
日本有一個民間故事和這個類似,不過哪位貧窮的牛郎藏起的是仙女能飛昇的仙衣,後來仙女找到仙衣後,不顧一雙兒女,決然飛天而去。
民間傳說這是偉大的愛情故事,但是牛郎和織女此前從沒見過,沒有感情,只是因為牛郎偷了織女的衣服,威逼利誘織女嫁給他,這裡面有多少愛情的因素?
很難說。
這個故事如果換成現代背景,大約就是李揚導演的《盲山》吧。
2
明朝成化年間,有個奇人強姦了182名女子,縱橫10年。
這人叫桑衝,他學習了一門化妝技術,化妝成女人,男人扮女人有時候神態舉止比女人還女人,比如李玉剛。但是可惜桑衝不懂得靠這門技術賺錢,而是去四處騙少婦長女,“別無生理,專一在外圖奸"。
他先打聽哪裡有長得好看的女人,然後設法結識,一般的套路是說自己丈夫死了,夫家欺負自己,她不甘其辱,離家出走,靠教人做針線活為生。
明朝時女人都不拋頭露面,都是男人們在外面打拼,這些姑娘媳婦們有時候會找一個人教自己針線活,其實也是找人給自己講講外面世界的精彩,陪自己作伴解悶,聊慰無聊的日子。
桑衝能說會道,把這些女人哄得暈暈乎乎的,大家熟絡了,他就設法住到女人家裡。
晚上,桑衝會用語言先撩撥這些少婦長女,碰見解風情的,當閨蜜互相狎玩,然後就玩到一起了,碰到貞潔烈婦,他會在半夜先下迷藥再成其好事。
數年間從未失手,就是那些被桑衝用藥用強的女人,清醒後桑衝低聲下氣的賠禮道歉,女人們也都自認吃個啞巴虧算了,沒人去高發他。
因為明朝貞潔觀念很重,如果女人聲張,自己的名節首先不保,桑衝不一定會死,沒了貞潔的女人一定會死。
十餘年間,桑衝在今天的山西山東河北等地遊走,騙財騙色,無往不利。
3
桑衝案發源於一個偶然事件。
這年桑衝聽說晉州聶村生員高宣家的女兒生的天香國色,美貌異常,於是他精心準備,這天來到高員外家借宿,說的還是那套磕,說自己是趙州一個叫張林的人的小妾,丈夫經常打他,他不得已才流落在外。
高宣見她舉止嫋嫋婷婷,是個姿色出眾的少婦,也沒有多想,讓他在南屋客房住下。
高宣的女婿趙文舉從這女人進家,眼神就沒離開過她的身子,趙文舉色膽包天,又聽說著小娘子是外地人,就更加的有恃無恐。
半夜他偷偷摸進客房,上了桑衝的床,桑衝心裡有鬼,當然猛烈反抗,怎奈趙文舉人高馬大力氣也大,桑衝終於被他壓在炕上,但是趙文舉伸手進他衣服了,發現還是個小胸的女人,但是把他衣服扒下時發現了不對:你怎麼也有……
於是桑衝被扭送到官府,他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十年間他誘騙了182名良家女子。
桑衝的老師谷才,幹這活幹了18年,一輩子靠著這門技術不知道禍害了多少少婦長女,但是從沒有被告發和追究。
桑衝還教了七個徒弟,也像他一樣四處騙財騙色,他們互相約定被抓後絕對不會供出別人,但是顯然桑衝失信了。他把他的徒弟們都供了出來。
而他們組成的犯罪網絡裡,不知道有多少女人被坑害,而默默承受不敢聲張的。
4
古代的強姦案大致如此把,或者如織女失身後嫁給那男人,婚後不管哪個男人是人是鬼都要一心一意跟著他混日子。
或者想被桑衝等淫棍侮辱後,默默承受,絕不聲張,打掉了牙合血吞。
古代男人對女人性侵的後被懲罰的幾率很小,這就是桑衝們能屢屢得手的原因吧,如果桑衝不是 男的,那麼高家女婿趙文舉當夜就得手了,而看他熟門熟路的行為,大約也不是第一次幹這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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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薛白袍
薛白袍
現在強姦變成強姦案的方式有哪些?
一、網絡曝光。比如很多都是網絡各大媒體、權威人士把這種事曝光。
如今的科技發達,信息流通快,網絡、監控很容易曝光一些不為人知的東西,搜索證據簡單。
二、受害者出面曝光。比如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屬會選擇報警
女性地位得到提高,再也不像古代那樣男尊女卑,感怒不敢言。如今女性思想也解放可,不再被貞操束縛,受了傷害,敢於發言。當然如今的法律下是人人平等,每個人能通過法律程序為自己找回公道。
而在古代,這些都是不具備的。
在古代沒網絡科技,消息流通的很慢,這讓那些犯了錯的富家子弟很容易擦屁股,也不易留下證據,再或者也會收買知情者或者是官員。有些為了讓這件事爛在肚子裡,更是直接對受害者下殺心,然後再是威逼利誘搪塞其家屬。
女性被貞節束縛,如果這醜事被曝光,將丟光家族顏面。重的,有些家族人會不分青紅皂白,把你浸豬籠。輕的,沒嫁的很難再嫁出去,被人詬病。嫁了的,可能要受丈夫冷眼相對,甚至是被休。即使告了,成功了,對自己未來只能是有害無利。女性們只能忍氣吞聲,為了自己將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了虧也大多選擇不說。
其實古代,特別是明清,封建禮教觀念及其嚴格,強姦案其實審的特別嚴。比如《大清律》:犯一般強姦罪,既遂的判處絞刑,秋後再審是否執行死刑;未遂的,杖責一百,流放三千里。
只不過女性被侵犯了,很難成為強姦案。因為犯罪者容易擦屁股,受害者則是不敢告、不能告。
從以上可以看出,其實古代強姦還是有很多的,只不過強姦案確實少。
有人或許會說古代女性這麼沒地位,很容易被侵犯,怎麼沒像印度如今那樣變成強姦之國呢?
確實即使在古代,女性那麼弱勢,還是沒有像印度如今那樣變得強姦如此氾濫。
一、古代有很多青樓,雖然歷朝歷代都會頒佈禁娼令之內的法律,禁止嫖娼。但其實並不嚴格,像清朝的同治皇帝就自身就喜歡妓院,日常八大胡同。禁娼不嚴厲,很多人會選擇去妓院。
二、古代化妝術沒如今這麼高超,也不如現在這麼時尚、潮流,女性穿的也多等等,也就是女性沒如今看上去那麼性感、漂亮。
三、古代只有春宮圖,而如今什麼都有,花花世界,使得人的慾望越來越強,有些人就忍不住了。
四、君子也不少,除了些許流氓、惡霸,受理學影響,古代也有男女授受不親的君子。
而因為這些原因,雖然古代女子容易被侵犯,也沒有變成強姦之國,還是有度的。
夏目歷史君
實際上古代的強姦案遠遠比現在多,只是古代大部分受害女性選擇沒有選擇報官,所以沒有記錄。所以感覺古代強姦案比較少。
先秦時代
先秦時代,當時的社會法律不是很健全,也沒有相應的道德約束,所以在兩性方面是非常開放的。諸如史料中記載;叔梁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還有大禹治水時在塗山見到一個美女,於是把這個女的拽進了樹林之中。
到了秦代,司馬遷《史記》中記載劉邦的母親外出和一條蛟龍交合,然後懷上了劉邦。然而拋去神話色彩,說明劉邦的母親當時很可能是被人強暴了。
當時由於沒有相關的法律和道德約束,也沒有去申訴不公,所以這種事情不論是否情願,都被描繪成了自願的野合。自然也就沒有強姦這一說法。
秦漢以後
先說一個明朝的真實案例
明朝成化年間人有一個叫桑衝的人,一次偶然聽聞山西大同府有一個叫做谷才的人,18年來男扮女裝,以教授針線活為名,夜裡行姦淫之事,從未失敗過。
於是桑衝找到了谷才,拜他為師,跟隨他遊學了兩年之久後出徒,開始了犯罪之路。
回到家中後,桑衝還把學來的技藝傳授給了很多附近的狐朋狗友。之後遊歷了山東、山西、河北多地方,歷時10年之久。終於在一次投宿晉州高員外家時,被高員外的女婿趙文舉看中了男扮女裝的桑衝,當趙文舉晚上偷摸欲行不軌之事時,發現了桑衝原來是男子的事實。
最終被高員外轉交官府,經官府詢問,桑衝招供10餘年姦淫183位良家婦女,並將技藝傳授給了狐朋狗友7人。最終這件事驚動了明憲宗朱見深,朱見深親自批示凌遲處死。
由此可見當時的強姦案之猖獗,只是大部分選擇了忍氣吞聲,並沒有報官。既然沒有報官,也就沒有原告,自然也就不會有被告,這種事情也就無從得知了。
受害女子為何不報官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封建社會以後,法律雖然開始健全,但是女性地位一降再降,她們也被僅僅的束縛在了倫理道德之內,根本不可能獲得正常的社會地位。
尤其程朱理學之後,封建道德教育讓女性視貞操如生命,在這種情況下,不論什麼原因失去貞操,都會被人們視為不潔之人。其餘的家人朋友不但不關注他們受到的傷害,反而冷眼相待,更有甚者出言鼓勵其自盡。
除了當時的社會道德對女性不公之外,法律也處處針對女性。
《大清律例》中規定,婦女在反抗暴力侵犯時嚴重受傷或者死亡才能被定位強姦罪。也就是說,被害人如果在反抗途中沒有力氣,或者被控制住都不算被強姦。而這種情況會被定位兩人通姦,被判為通姦之後,女子也受到脫衣杖刑的處罰。在這種情況下,又有誰願意冒險選擇報官呢?
天長日久女性也意識到如果說出自己被強暴的事實,非但事情解決不了,反而會把自己置於更悲哀的環境中,最終大部分選擇了忍氣吞聲。
我是越關
古代是不是很少有強姦案?我沒有看過統計數據,因此不敢妄言。但是以常理推斷,古代強姦案應該是比較少。因為越是重視女性權益的地方,強姦案就越多。
主要有三點理由可以推測古代強姦案少。
第一,越重視女性權益的地方,對強姦的定義越寬泛。
例如,現代有“婚內強姦”這一名詞,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違背妻子意願,強制與其發生性行為。
對於婚內強姦的認定,目前還存有爭議。
但至少在離婚訴訟期間及分居期間,丈夫違背妻子意願發生性行為,會被認定為強姦。
另外,只要是違背婦女意願發生性行為,在現代就會被判定為強姦,哪怕婦女因為受到脅迫沒有進行反抗。但是在古代,如果婦女沒有拼命反抗,有可能不被認為是強姦,男性甚至可能反咬一口,說對方勾引自己。
第二,古代女性重視名節,被強姦了可能忍氣吞聲,不敢聲張。
封建社會重視女子的貞潔,如果女性被強姦了,雖然是受害者,卻可能會遭到周圍人的輕視與侮辱。不僅家族會將其視為恥辱,自己也會覺得顏面盡失,抬不起頭來。
古代女性被強姦後自殺的比比皆是,現代一些國家,還存在著家族處死被強姦女性的行為。
因此古代女性被強姦後,往往不敢聲張,不敢報官,甚至還有很多因奸成娶的事例。
第三,古代刑偵技術不發達,很多強姦事件因沒有證據,女性無法報官。
本身女性因強姦而報官就要承擔很大的道德壓力,如果沒有掌握切實的證據,如記下男性隱私處的特徵,或是在男性身上留下傷痕等,往往很難成功,只會變成他人口中的笑柄。
例如三言二拍中有這麼一個故事《酒下酒趙尼媼迷花 機中機賈秀才報怨》:
賈秀才的妻子狄氏貌美,被滕生看上。滕生與一尼姑慧澄勾結,將狄氏騙至尼姑庵中,用迷藥將其迷倒,實施強姦。
事後狄氏不敢聲張,忍氣吞聲等丈夫回來。賈秀才回家後,聽聞此事,設計讓狄氏再去引誘滕生,在接吻之時突然咬斷他的舌頭,這才前去報官,伸張了正義。
通過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古代女性遭遇強姦後,想報官懲治兇手是很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