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蘇(俄)爲什麼要有那麼多核彈頭?

美苏(俄)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核弹头?

據日本共同社6月13日報道,日本長崎大學“核武器廢除研究中心”當天發表估算報告稱,截至今年6月,世界9個國家持有約14450枚核彈頭,其中俄羅斯約6850枚、美國約6450枚,兩國的核彈頭佔全球總量的92%。

通常來講,一顆百萬噸的熱核彈頭就可以摧毀一座中等城市,在美俄的核武庫中,大部分彈頭都屬於這一類。無需動腦就可以想象到,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有如此之多的目標供核彈打擊,這是我們經常說“美蘇(俄)的核武器可以毀滅地球若干次”的原因。

如果你覺得美俄的核彈頭太多,那麼冷戰時期美蘇的核彈頭更多,其最高峰時超過3萬枚,佔到全球核彈頭總量的95%以上!而且,當時兩國核武庫中大當量核彈頭的數量要遠遠超過現在。

從美蘇到美俄,它們為什麼要裝備如此之多的核彈頭?除了軍備競賽的推動外,還有沒有其他的考量和理由?或者說,貌似非理性的背後有沒有理性的支撐?

回答是肯定的。冷戰時期,因為現實的生存威脅驅使美蘇,尤其是美國在核戰略研究上投入了大量的資源,相應地也湧現了一大批研究成果。這些成果雖然受到當時環境和條件的限制難免有許多偏見和謬誤,但也不乏真知灼見。其中與核武器數量有關的一點是,美蘇核武器在較高水平上的均衡有利於兩國關係實現戰略穩定,其理由如下:

美苏(俄)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核弹头?

一是高水平的核武庫才能達成確保摧毀的目的。理論上說,一個國家有100枚百萬噸級熱核彈頭就足以摧毀任何一個大國了,因為如果消滅一國100個城市,那麼就意味著這個國家已經不可能再有什麼有價值的目標了。但是,對美蘇來說,100個核彈頭夠用嗎?這要考慮到核戰爭的很多具體情況,比如,如果對方有導彈防禦系統,會攔截掉一部分導彈;比如,如果一方發動以打擊核武器為目標的第一次核打擊,另一方核武器可能要受到巨大損失,這樣在進行核反擊時就會損害確保摧毀的能力。但是,如果雙方有很多的核彈,那麼,無論是導彈防禦系統的攔截,還是對手先發制人的打擊,都無損另一國確保摧毀的實現。當先發還是後發都不影響確保摧毀的時候,兩個超級大國自然也就失去了搶先動手的衝動,等待對方動手而不是主動挑起毀滅性的核戰爭就成為理性的選擇,戰略穩定也因此得以維持。

上世紀70年代蘇聯大力發展分導式多彈頭,同時導彈的精度也顯著提高,因此出現了用1枚洲際導彈消滅美國多枚洲際導彈的可能性,而此前用幾枚導彈才能摧毀一枚導彈。此事在美國國內雖引起一些恐慌的聲音,但總體反應平靜。主要原因就在於,美國有大量隱蔽性極佳的潛射導彈和便於疏散與應急起飛的戰略轟炸機,所以,主流意見認為,即使蘇聯使用分導式多彈頭導彈進攻美國的“民兵”洲際導彈並將其全部消滅,對美國確保摧毀的能力也不會構成真正的威脅,美國剩餘的核力量仍足以摧毀蘇聯。

美苏(俄)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核弹头?

二是高水平的核武庫使軍控條約違約的可能性和違約的危險後果都大大降低了。如果軍控條約將雙方核武庫保持在100枚核武器的水平內,那麼某一方如果違約,匿藏或秘密製造哪怕是20~30核彈,其影響也是巨大的,而如果違約可以帶來可觀的戰略優勢,這也必須成為違約的刺激因素。但是,如果軍控條約將雙方的運載工具和彈頭數量規定在一個很高的水平,比如運載工具數以千計,彈頭數以萬計,那麼,某一方即使違約的數量達到規定額度的10%,對兩國確保摧毀的能力也不會有實質性影響,如果違約收不到好處,違約的動力自然也就消失了。而對戰略穩定有影響的大規模違約是很難不被發現的。當美蘇都不再擔心對方違約的時候,猜疑也就消失了,不僅軍控條約更容易維持,戰略穩定也不會受到衝擊。

事實上,美蘇在上世紀7、80年代達成的軍控條約並沒有規定雙方的核力量完全對等。比如美蘇1972年5月達成的《關於限制進攻性戰略武器的某些措施的臨時協定》及其補充議定書規定,將雙方的陸基洲際導彈凍結在1972年7月1日實有和正在建設的水平上,蘇聯為1618枚,美國1054枚。潛射導彈和導彈核潛艇凍結在1972年5月 26 日雙方實有和正在建造的水平上,蘇聯為950枚和62艘,美國為710枚和44艘。美國並不介意蘇聯在數量佔有微弱優勢。

當然,美俄關係與冷戰時期的美蘇關係不可同日而語,但作為兩個勢均力敵的核大國,一方面冷戰時期的某些慣性得以延續,另一方面,兩國在現實中也有各種尖銳的矛盾,所以仍存在如何維護戰略穩定的問題。在大的核裁軍的趨勢下,穩健而不是急劇削減核武庫也許更有利於保持美俄的戰略穩定。

出品:科普中國

策劃:畢孝斌

監製:光明網科普事業部

美苏(俄)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核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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