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頭條」終審宣判:聞喜縣公安局原副局長被判無期!

全省法院強力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從嚴從快審結了一批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日前,省高院、大同中院、太原中院、陽泉中院對4案28人依法進行二審公開宣判,陽泉城區、郊區、礦區、大同平城區、晉城陽城縣對7案35人涉惡勢力犯罪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依法作出裁定,上訴人景益民、李安吉、李曉東均系一人犯數罪,應當實行數罪併罰。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各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景益民涉黑案終審宣判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景益民等10人共同或分別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進行二審宣判

「運城頭條」終審宣判:聞喜縣公安局原副局長被判無期!

今年 3月26日,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景益民、李福學、任清河、李安吉共同或分別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依法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曉東、石金錄、秦林惠、崔順合、樊劉慶、李繼光共同或分別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六年不等刑期及相應財產刑。

判後,景益民等9人不服,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該案。

經審理查明,自2010年起至2016年,被告人景益民(時任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為盜墓團伙、特別是黑社會骨幹分子張成俊(已判刑)等人提供保護,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偵查大隊民警李安吉、李曉東在值班巡邏時有意繞開盜墓地點,為實施犯罪提供保護。張成俊夥同本案被告人李福學等7人先後共同或分別結夥在聞喜縣境內的國家級古文化遺址保護範圍內和周邊盜掘古墓葬26起,盜得青銅器等文物100餘件。

被告人景益民在為張成俊等人盜墓犯罪充當“保護傘”的同時,組織盜掘位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範圍內古墓葬11次13處(其中1處未盜得文物),將所盜文物直接販賣。另外還包庇黑社會組織的組織者侯金亮、侯金髮、景春凱(均已判刑)開設賭場,對黑社會骨幹分子張保民(已判刑)傷害他人、非法拘禁的行為違規辦理了取保候審,張在取保候審期間繼續實施非法持有槍支、開設賭場、非法拘禁、販賣毒品的犯罪行為。

法庭認為,上訴人景益民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公安局副局長,明知侯金髮兄弟、張成俊、張保民、景春凱等人長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僅不能嚴格履行職責,反而勾結黑社會性質組織,為其犯罪行為提供保護,造成國家文物大量流失,損失巨大,嚴重損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文化歷史考古進程及國家經濟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上訴人景益民等多次參與、實施在全國、省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範圍內、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範圍內進行盜掘古墓葬,造成大量文物流失和古墓葬損毀、破壞,行為極為惡劣,破壞古文化遺址極為嚴重,其行為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且系共同犯罪。上訴人景益民、李安吉、李曉東均系一人犯數罪,應當實行數罪併罰。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各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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