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像卡爾維諾一樣愛上一座城?

如何像卡爾維諾一樣愛上一座城?

前幾天跟朋友閒聊,說起暑假。我說如果我有孩子的話,一定會每個假期都會帶小朋友換一個城市生活,不是那種觀光式的旅遊生活,而是找一個陌生的有歷史感的城市,租一個房子,像那個城市的居民一樣生活一段時間,短則半個月,多則一個月,當然,時間越長越好。因為只有潛心到一個城市的肌理,深入到表層之下,你才能觸摸到一座城市的脈搏和心跳。除了城市的那些知名的景點,更多的是帶著孩子走街串巷,去探尋一座城市的核心,感受一座城真實生活的步伐和溫度。比如去菜市場買買菜,看飲食文化的差異,去城市的書店遊弋閒逛,感受一下文化不同,去本地人才去的夜市和大排檔吃晚餐,總之一定生活得像本地人一樣。只有這樣你才能感受到城市與城市之間的氛圍有何不同。

當然,這也是一種旅行,只不過我們把旅行變成了一種生活。想起前幾天一直在讀卡爾維諾的《一個樂觀主義者在美國》,卡爾維諾說得好,旅行就是一種生活體驗,正如其他任何一種生活體驗一樣,能夠讓我們更加豐富。旅行對作家也當然有好處,因為旅行途中總會發生一些常規生活以外的事情。卡爾維諾1959年底第一次去美國,在美國待了半年時間,回來之後完成了一本書就是《一個樂觀主義者在美國》。半年時間,他當然不是像我上面說的只待在一個城市,一待半年,而是幾乎走遍了美國所有的城市,紐約、芝加哥、洛杉磯、底特律、舊金山、休斯頓、波士頓等。

如何像卡爾維諾一樣愛上一座城?

上個世紀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美國,我們可以回想一下學過的歷史,二戰結束不久,美國已經走出了大蕭條的陰影,經濟發展昌盛,消費水平提升,城市摩天大樓摩肩接踵而起,消費主義升級換代,精英文化與大眾文化開始形成,“垮掉的一代”崛起、披頭士和搖滾樂盛行,個性解放的同時,當然也少不了種族主義。但是對一個歐洲人來說,他還不太習慣美國和紐約成為這個世界的中心,歐洲人的自我意識中,歐洲和巴黎才是世界的中心。所以一個歐洲人來到美國之後,會用一個歐洲的尺度來衡量美國的所見所聞。比如卡爾維諾初到紐約,第一印象就是“被摩天大樓堆砌成的怪獸般的紐約彷彿一座被遺棄了三千多年的廢墟矗立在那裡”,這個比喻有種看到哥斯拉怪獸的既視感,醜陋還頗有壓力。

但是卡爾維諾還是充滿興致地記錄下了他在美國之行的很多細節。這些鮮活而生動細節在多年之後重新閱讀,具有了一種人類學意義上的象徵意味。比如他說,愛一座城市就不得不承受一些折磨,你要看著這座城市發生改變,熟悉的街景消失,古舊的氛圍被破壞,而新的東西,尤其那些拔天而起的建築越來越醜陋。但是他轉而就調侃說,幸好在紐約,這樣醜陋的建築也不會倖存多久,就會被新的建築取代,不像意大利,見到一幢難看的建築,你可能得一輩子都得面對它。他還很奇怪,為什麼美國人不去電影院?為什麼他們喜歡意大利濃縮咖啡?為什麼他們不喜歡去書店?為什麼到達美國一個城市最先要看的是他們本地的滑稽戲或者脫衣舞?為什麼美國人喜歡自己動手建造房屋?為什麼美國家庭請來的傭人的車要比主人的車還要大?為什麼美國人沒有歷史觀念?這些看似很瑣碎的小問題,通過卡爾維諾的觀察、審視和總結,最終都有一個歐洲人的視角解釋。

如何像卡爾維諾一樣愛上一座城?

比如在美國人讀什麼的問題上,卡爾維諾意識到,這個國家給人的印象是除了讀書什麼都做,但是實際上,美國人的閱讀行為還是很普遍的,但是他轉而就調侃補充說,美國人“給人的印象是除了好的書什麼都讀,事實上他們也讀好書,大部分的時候是不小心而錯誤選中了好書”。這種觀點倒是不小心暴露了一個歐洲人典型的文化偏見,以及內心放不下的那種精英知識分子的矜持感。

在書中,卡爾維諾還提到他認識了一位美國作家比爾·斯特恩,他跟隨這位作家一路行進,去他的家鄉,進入了他的家庭,還去接觸其他作家圈子。在卡爾維諾的意識中,美國的作家相比歐洲的作家生活更波希米亞一些。當然,對於作家的生活來說,最好是找一份工作或者教職,業餘寫作,但是如果你想專職寫作,也可以申請各種文化基金,不斷去爭取一些獎金和補助,然後拿著申請到的一筆錢,去找一個生活水平更低的異域風情國家或者城市,“以這樣的方式可以接觸到更多稀奇古怪的故事和人,啟發更多的靈感”。

在美國的半年時間裡,卡爾維諾總結了他對美國的印象,美國是個金錢至上的國家,而且始終是一個實際到有些殘酷和玩世不恭的國家。但是,他又強調說,我們不能只看到這種殘酷的負面。因為我們的利益本身裡都蘊含著一種道德態度,這種實用主義的態度高於那種虛偽地為自己尋找高尚動機的道德。這大概就是一個歐洲人與一個美國人之間的差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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