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惡,舉報村霸,依據什麼判定?

“村霸”是農村一些流氓惡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嚴重干擾破壞村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為營造安定團結的社會生活環境,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強調,加大對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整治,絕不允許其橫行鄉里、欺壓百姓、侵蝕基層政權!那麼,村霸依據什麼判定呢?

打黑除惡,舉報村霸,依據什麼判定?

一、無事生非、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危害農民群眾利益,群眾不敢惹、鄉村幹部不敢管的;

二、倚強凌弱、強拿強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或坐地納貢、結夥哄搶的;

三、有組織、有固定成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擾亂和危害農村社會治安秩序,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

四、受僱於人、充當打手,殘害無辜的。

屬於以上行為的“村霸”我們應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和諧安定團結的社會秩序需要我們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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