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費出新規,幼兒園、民辦學校「任性」漲價成歷史

2018年秋季開學在即,8月17日上午,江蘇省物價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江蘇現行的教育收費政策進行綜合解讀。

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小學及初中、

非義務教育高中以及高等教育

不同階段的收費政策和標準都是怎樣的呢

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教育收費出新規,幼兒園、民辦學校“任性”漲價成歷史

省物價局收費管理處處長劉璐介紹,2017年,省物價局會同省教育廳、財政廳修訂出臺了《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已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經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准的公辦和民辦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兒園及小學附設的學前班、幼兒班。《辦法》明確:學前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幼兒園收費項目由省級統一管理,收費標準實行市、縣屬地管理審批。

教育收費出新規,幼兒園、民辦學校“任性”漲價成歷史

幼兒園收費

除以下幾類收費,其餘均不得收

幼兒園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僅限寄宿制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包括:伙食費、託管費、校車費。代收費包括集中代購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費用,以及外出活動費、園服費等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幼兒園均不得收取。

幼兒園收費標準如下:

1、公辦幼兒園收費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及服務性收費中的託管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由設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經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公辦幼兒園住宿費標準,由設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批准。

公辦幼兒園託管費標準,由設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批准。

公辦幼兒園伙食費標準由幼兒園按照實際成本確定,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2、民辦幼兒園收費

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託管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由幼兒園報設區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伙食費標準按照實際成本確定,也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營利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辦園成本、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社會承受能力及市場狀況等合理制定收費標準,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制定或者調整收費標準,原則上3年內保持收費標準的相對穩定。

3、校車費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辦法》明確校車費作為幼兒園服務性收費項目,要求幼兒園收取校車費必須堅持自願原則,由幼兒園和家長簽訂協議,明確收費標準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幼兒園收費中7類違法違規類型

《辦法》明確規定幼兒園有下列價格違法行為,價格主管部門將根據群眾投訴舉報或組織專項檢査依法依規査處:

一是公辦幼兒園及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的;

二是公辦幼兒園及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超出政府指導價範圍或者幅度收費的;

三是幼兒園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者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擴大範圍等方式提高收費標準的;

四是在幼兒兒註冊前或者跨學期預收保教費、住宿費,在一個學年內同時採取按月或者按學期兩種方式收取保教費的;

五是在保教費外以開辦或者變相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收費的,以及違反規定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的;

六是不按規定進行收費公示,發佈的招生簡章和招生信息內容與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一致的;

七是有其他違規收費行為的。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實施免費義務教育

1、關於公辦中小學收費項目

公辦中小學收費項目有兩類,即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服務性收費項目: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住宿費和伙食費,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伙食費。

代收費項目主要有:校服費(農村中小學不作要求)、社會實踐活動費(僅限城市中小學且僅限門票、交通費、食宿費)。

2、關於公辦中小學收費標準

公辦小學、初中服務性收費標準由市、縣價格部門制定。

民辦中小學收費標準由市縣制定。

1、關於民辦中小學收費項目

民辦中小學收費項目有學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2、關於民辦中小學收費標準

民辦中小學學歷教育收費標準由市、縣價格部門制定。

高中教育階段,高中教育階段收費項目

高中教育階段屬非義務教育,可以收取學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其中普通高中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住宿費、伙食費,代收費項目為教材(含磁帶)費、作業本費、校服費(農村中學不作要求入、軍訓服裝費、社會實踐活動費(僅限門票、交通費、食宿費)。

公辦普通高中收費標準

公辦高中學費標準由省物價局會同財政、教育部門統一制定學費標準:每生每學期省重點高中不超過850元,市重點高中不超過650元,一般高中不超過5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00元。條件較好的學校收費標準由所在地價格、財政、教育部門另行制定。

民辦高中收費標準

民辦高中收費標準由市、縣價格部門制定。

高等教育階段,高等教育收費項目

高等學校可以收取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其中服務性收費包括上機(上網)服務費、補辦證卡工本費、檔案查證及翻譯費、資料複印費、高校醫院收費、汽車停車收費及其他服務項目。代收費項目包括教材費、新生體檢費、軍訓服務費、著裝費、公寓用品代收費、高校代收的報名及考試費等等

高等學校學費及住宅費標準

教育收費出新規,幼兒園、民辦學校“任性”漲價成歷史

教育收費出新規,幼兒園、民辦學校“任性”漲價成歷史

關於住宿費標準

具備一般條件的社會化學生公寓每間宿舍住4人及以下的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元;每間宿舍住5-6人的每生每年不超過1000元;每間宿舍住7-8人的每生每年不超過700元。具備較好條件的社會化學生公寓4人間每生每年不超過1500元,5-6人間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元。

為社會各界瞭解教育收費政策,省物價局將通過省物價局網站、官方微博以及全省價格系統新媒體矩陣等平臺發佈物價部門也再次提醒各學段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價格收費政策規定,特別要完善收費公示制度,收費標準、依據、監督電話等必須對外公佈。同時,要落實好對困難學生的各項優惠減免政策。物價部門也要求全省各級價格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和監督檢查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教育收費政策,認真受理舉報投訴,及時發現查處各類教育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也歡迎新聞媒體進行監督。

學生家長、學生及社會各界發現學校存在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可以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或登錄12358價格舉報網站進行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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