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些莽撞的司機來說
一年12分可能都不夠扣
看到朋友圈的小廣告難免心動
有“買”就有“賣”
可你知道嗎?
無論你是買方還是賣方
都是違法的!
今年以來,佛山公安交警部門按照上級部門的工作部署,對“買分賣分”的違法行為保持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全市交警部門持續開展集中打擊買賣記分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截至8月底,全市查處了一批買賣記分違法犯罪行為人員,其中刑事拘留10人,行政拘留21人,教育警告涉嫌黃牛人員以及代扣分人員183人次。
非法中介違法代辦交通違法
“買分賣分”團伙被一鍋端
近期,交警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有一批非法中介聚集在我市交通違法處理窗口,他們違法代辦交通違法,存在“買分賣分”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
經過縝密偵查,9月11、12日,交警部門在季華路行政服務大廳周邊開展連續收網行動,對長期盤踞在大廳周邊非法組織駕駛人進行買賣駕駛證記分牟利的作案團伙進行抓捕,
成功抓獲“買分賣分”涉案人員10名。目前,8名涉案人員被處以行政拘留,2名涉案人員被處以行政警告,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建立“黑名單”
數據已有690餘條
近年來,全市公安交警部門一直嚴厲打擊買賣分違法行為,對同一人駕駛證在短時間內分別在多個不同行政區域處理違法、同一駕駛人多次滿分教育學習考試、同一駕駛人處理多輛機動車記分等十多類問題線索建立“車輛”、“駕駛員”重點關注“黑名單”,截至目前,“黑名單”數據已有690餘條。
“買分”“賣分”都違法
蜀黍提醒廣大市民,買賣記分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的正常秩序,在買賣記分違法行為中不僅“賣分”違法,“買分”的第三方和中間委託人的行為也違反法律規定。
買賣分行為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門查獲,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並限制其辦理駕駛證業務,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試法。
可能你有疑問
“買分”“賣分”都違反了
哪些法律呢?
蜀黍現在跟你說清楚~
相關法律鏈接
違法行為人向他人購買機動車駕駛證記分、將機動車駕駛證提供給他人辦理記分,或者中介人員組織買賣記分,串通賣分人頂替買分將接受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參與買賣交通違法記分的各方違法行為人,將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1
對買分、賣分行為定性為“以欺騙手段影響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辦案”,並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的規定,以“提供虛假證言”予以處罰;
2
對中介人員利用群眾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規,謊稱需扣分騙取中介費用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以詐騙行為處罰;
3
對偽造證件虛假註冊“交警12123”APP處理交通違法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以偽造公文證件處罰;
4
上述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要心存僥倖
想要不被扣分
就遵守交通規則吧~
校對丨黃飛龍
審核 | 曾越杯 楊劍鋒
來源 | 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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