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城市發一篇Science獎100萬,中文期刊2萬……你怎麼看?

發了論文給現金獎勵,是很多學校都會採取的一種做法。之前有聽說在深圳大學,一篇Nature、Science、Cell,獎勵都能達到50萬,真是讓人瞬間產生為科研去死的衝動……

這個城市發一篇Science獎100萬,中文期刊2萬……你怎麼看?

結果小編最近在翻閱一本資料的時候,發現深圳大學給的50萬一篇還不是最高的!根據珠海《橫琴新區博士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在國際學術刊物Nature或Science發表論文,給予每篇100萬元的獎勵。”——Oh my god!

這個城市發一篇Science獎100萬,中文期刊2萬……你怎麼看?

關鍵是:除了Nature/Science這樣的頂刊,一般的SCI也能拿到很優厚的獎勵!

文件中稱,按照當年中科院JCR期刊分區,給予JCR1區期刊論文每篇10萬元、JCR2區期刊論文每篇8萬元、JCR3區期刊論文每篇6萬元、JCR4區期刊每篇3萬元的獎勵。除此之外,就連EI收錄期刊或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論文都給予每篇2萬元的獎勵!

這樣一算,那些在讀期間能發幾十篇SCI的博士老哥們,你們發啦!你們去珠海身價幾百萬!

就連北大中文核心的高產作者們,也都發啦,相信手裡面握有幾十篇的碩士博士更是一大堆,一篇兩萬,快算算你能拿多少錢吧!

該市除了對論文發表有獎勵,在針對人才引進的其它方面是是極度闊綽。其中包括可以申請各種經費充裕的項目。滿眼忘卻,都是錢啊!

南方城市就是不一樣,人家想做什麼事,那是認真的!

不信你自己看看這個《橫琴新區博士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這裡把文件的相關部分貼上來。(僅摘取部分)

橫琴新區博士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 為加強和規範橫琴新區博士後管理工作,培養和造就一批創新型、複合型、戰略型、國際型的高素質科研人才,更好服務於橫琴自貿片區、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建設,根據國家、廣東省和珠海市有關管理規定,結合橫琴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 本辦法所稱的博士後站是指橫琴新區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含分支機構,以下簡稱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含企業分站,以下簡稱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創新實踐基地)。
  • 本辦法所稱的博士後管理,是指橫琴新區人才和博士後管理部門對區內博士後工作機構(含流動站、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等)、博士後科研人員(以下簡稱博士後人員)、博士後科研項目、博士後成果轉化、與港澳及境外研究機構合作等事項所進行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博士後人員的招收

橫琴新區博士後人員招收應同時滿足如下三個基本條件:

(一)具有博士學位;

(二)身體健康;

(三)一般年齡在三十五週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橫琴新區鼓勵有條件的設站單位,招收具有教育部認可的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港澳和外籍人員進站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

充分發揮橫琴新區博士後站的人才服務功能,對已在橫琴新區範圍內實質性開展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科研基礎、項目、團隊,但暫不具備招收博士後人員資格的科技型企業,可採取與橫琴新區博士後站聯合招收博士後的方式引進博士後人才。

橫琴新區範圍內的博士後設站單位應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招收博士後人員,招收程序等事宜按照《珠海市博士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珠組字〔2011〕43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博士後管理

設站單位應按照《珠海市博士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珠組字〔2011〕43號)和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制定博士後人員管理細則,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合理有序開展博士後人員管理工作。區博管辦對各設站單位管理細則的制定和實施情況進行督導,維護博士後人員管理秩序,切實保障博士後人員合法權益。

博士後人員的管理以設站單位為主。與流動站建立合作關係的博士後設站單位,應嚴格按照聯合培養博士後人員的有關協議,履行權利義務,承擔法律責任。

區博管辦對博士後站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本辦法相應的扶持和獎勵。對評估不合格的博士後站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整改落實;對連續2年評估不合格且整改無效的博士後站,予以撤銷。具體評估項參照全國博管辦制訂的評估指標體系及本辦法附件《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評估指標明細表》。

博士後人員享受設站單位職工待遇,設站單位應按單位性質與博士後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企業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並按有關規定為博士後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

博士後人員在站工作時間一般為2年,根據項目需要可在2-4年內靈活確定。對進站後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應當根據項目資助期限和承擔的任務及時調整在站時間,最長不超過6年。

博士後人員在站期間的研究成果,由博士後人員與設站單位按照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進行約定,明確歸屬。

第四章 優惠政策

橫琴新區在市級補貼和項目啟動經費基礎上,於博士後人員進站後一次性給予新設工作站50萬元、企業分站50萬元、創新實踐基地20萬元的獎勵。

區博管辦對博士後站每年評估一次。年度評估結果為優秀的設站單位,給予5萬元獎勵,另外獎勵具體從事博士後管理人員一名,獎金1萬元。

對博士後人員,在享受國家、省、市的優惠政策基礎上,給予下列優惠待遇:

給予在站博士後人員每人每年10萬元的個人生活補貼。

出站後留在橫琴新區工作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一次性給予15萬元的安家補貼。連續在橫琴新區工作滿3年的,再一次性給予15萬元的生活補貼。

橫琴新區對在站期間取得下述科研成果之一的博士後人員給予獎勵:

獲國家級獎勵,給予一等獎500萬元、二等獎100萬元、三等獎50萬元的獎勵;獲省(部)級獎勵,給予一等獎5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的獎勵。

在國際學術刊物Nature或Science發表論文,給予每篇100萬元的獎勵。

按照當年中科院JCR期刊分區,給予JCR1區期刊論文每篇10萬元、JCR2區期刊論文每篇8萬元、JCR3區期刊論文每篇6萬元、JCR4區期刊每篇3萬元的獎勵,EI收錄期刊或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論文給予每篇2萬元的獎勵。

博士後主持的國家級項目,給予每個項目20萬元的獎勵;省(部)級項目,給予每個項目10萬元的獎勵。

博士後主持的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給予重點(特別)資助項目10萬元、一等資助項目8萬元、二等資助項目5萬元的獎勵;省(部)級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給予3萬元的獎勵。

在站期間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給予每件資助5萬元,獲美國、日本、歐洲國家或歐盟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0萬元,其它國家每件資助5萬元;獲得國內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授權的給予每件資助1萬元。同一項發明創造在2個以上國家授予專利權的,僅資助2個國家的專利申請費用。

上述之外的重大成果,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由區工作站領導小組另行討論決定具體獎勵方式、金額。

以上論文、獎勵、項目、專利等科研成果必須以設站單位為作者單位,每項成果僅獎勵一名博士後人員,且僅限於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第一完成人。所有獎勵必須是博士後在站期間成果,考慮到成果發表、公示、評審等時間因素,該獎勵在博士後出站2年內仍然有效。國家級獎勵、省(部)級獎勵、國家級項目、省(部)級項目等標準參照全國博管辦制訂的評估指標體系;國外同級別獎勵參照本辦法執行。

博士後主持的國家級項目、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區博管辦提供等額配套資助。

橫琴新區資助博士後人員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每人每次會議提供1萬元的資助經費,每年總額不超過3萬元。申請人應在出行前2個月提出申請,並經區博管辦審議批准。

橫琴新區博士後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安排入住區高級人才公寓,或提供每月2500元的住房補貼。

橫琴新區各設站單位未招收博士後進站開展研究工作的,不享受本辦法的優惠政策。

第七章 博士後引入

橫琴新區鼓勵國內外已出站博士後人員來橫琴新區工作,出站3年內的博士後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以享受本辦法的相關補貼;優秀博士後人員可以申請本辦法中的“優秀博士後人才專項科研扶持經費”。

橫琴新區鼓勵國內外已出站博士後人員在橫琴新區創業,優先安排出站3年內的博士後人員進駐橫琴新區孵化器,並優先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橫琴新區的博士後人員可以直接認定為精英人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橫琴新區設立橫琴新區博士後人員創業扶持基金,為博士後人員創業提供融資支持,對創業項目所採購的實驗器材提供經費補貼。

橫琴新區積極研究建立企業博士後產權激勵制度,鼓勵博士後人員憑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入股企業,參與分紅。

來源 | 募格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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