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對原民教師養老補助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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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週歲以上的甘肅省崇信縣原民辦教師領取

養老補助好幾個年頭了。他們得到的補助標準僅僅是每一年教齡的8元。(崇信縣屬甘肅省平涼市管轄)。

這是依據平涼市教育局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平市教發【2010】69號文件。凡2003年9月25日以前經縣級主管部門聘用的,曾在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上代課5年以上(含5年),凡年滿60週歲,離開教學崗位後再未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的代課人員。經本人申請,學區初審,縣上覆審後全部建檔立冊。已經到達60歲以上的現在發放養老補助,沒有到的從滿60歲後的次月起發放養老補助,其補助標準為每一年教齡補助8元。


事實上,甘教廳【2015】15號《關於對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發放養老補助的通知》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代課人員,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加工齡補助發給養老補助。已經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地方,基礎養老金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規定發放;未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地方,基礎養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的標準發放,工齡補助按每滿一年月發放8元的標準執行。

該縣從2010年就開始落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了,可代課人員(原民辦教師)的養老補助費只有每一年教齡補助8元,而並沒有發放基礎養老金。原民辦教師的即便有20年的工齡,每月也只能領到160元的養老補助,如果地方政府能把那個基礎養老金也落實到位,那原民辦教師至少也不會像現在一樣叫苦不迭的。原民辦教師的養老是凾待解決的問題,因為他們的年齡已經等不起了!


為生活而提神


民辦教師,為教育事業奉獻了他們的青春,他們的養老問題也應該值得社會的關注,國家的重視。針對題主所問,我也蒐集了點相關資料,希望對題主有幫助吧!


甘肅省的原民辦教師,凡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經縣(區)聘任的,曾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上代課連續5年以上(含5年),截止2010年1月1日年滿60週歲(離崗後再未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的原代課人員),達到60週歲後次月起享受養老補助。工齡補助按每滿一年月發放8元的標準執行,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這就是按甘教廳【2010】15號《關於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發放養老補助的通知》的精神執行的。 其實,《通知》還指出,對符合條件的原代課人員,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再加上工齡補助發給養老補助。 那麼對基礎養老金就是一個“短板”,是落實不到位。如果諸如該《通知》所說,“已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地方,基礎養老金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規定發放;未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地方,基礎養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的標準發放...”。



如果對原民辦教師養老補助真這麼落實了,甘肅的原民辦教師養老問題就不會是問題。全國都這麼做了,全國的原民辦教師養老問題也不是多大的問題啊!

政策再好不落實,那一切都是浮雲,希望政策能夠真正落實,這樣才能真正成為惠民政策,才能讓為教育事業奉獻一生的民辦教師們懸著的一顆心落地!

對此,你怎麼看呢?歡迎各位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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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老師看教育


《關於對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發放養老補助的通知》(甘教廳〔2010〕15號)規定,對2003年9月25日以前經縣、市區聘任的,曾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上代課連續5年以上(含5年),截止2010年1月1日年滿60週歲,離開教學崗位後再未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的代課人員,達到60週歲後次月起享受養老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代課人員,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加工齡補助發給養老補助。已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地方,基礎養老金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規定發放;未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地方,基礎養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的標準發放。 工齡補助按每滿一年月發放8元的標準執行,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而對於現在還未達到條件,今後達到上述規定年齡的代課人員,可從到齡次月起享受。《通知》同時要求,今後任何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招聘代課人員,違反規定的,將從嚴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關於對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享受養老補助政策進行備案的通知》(甘教廳〔2012〕134號)文件規定,已經享受民辦教師退養補助等政策的人員,不享受代課人員的有關政策。文件還規定因刑事犯罪或違反國家政策等被開除或清退的代課人員不得享受養老補助。

《關於對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享受養老補助政策進行備案的通知》(甘教廳〔2014〕56號)文件規定,對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符合養老補助政策的教師進行資格審查和資金測算等備案工作。

文件原文未查到,以上僅供參考。建議諮詢當地有關部門。alsjs


阿廖莎hlj


問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廳,直接寫信。也可以打電話。現在在開省兩會,開年全國兩會,都可以參與,提建議,意見。要關注。


雲蒸雨降


謝謝提問!

我不瞭解甘肅省的民辦教師的待遇情況。我只是知道在我小學和初中時,民辦教師是農村學校的主力軍,當時我們的村級學校,初中四個班,小學三年級至五年級六個班,三十多位教師,公辦教師只有七位。民辦教師佔教師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他們給農民教育出了很大貢獻。如果不能讓民辦教師的待遇達到公辦教師的百分之七十五。天理難容!


柯子28


目前一直是按(甘教廳[2010]15號)文件執行。可憐天下民代心!幾十年半輩子的犧牲和付出換來的是不如不給的一點零錢待遏。二十年的總工資不如公平教師一年的工資,一刀切強清後沒有下崗待遇,沒有生活出路。

這個文件是什麼人坐陣出的,良心叫狗吃了。

下崗民代盼望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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