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會,漳州市東山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5人

根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東山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5名,其中文職輔警2名,勤務輔警53名。

具體職位及資格條件要求詳見《東山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範圍

東山縣戶籍人員(含入學遷出尚未遷入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專業性職位適當放寬招聘範圍(詳見《職位表》) 。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資格要求(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即在1988年9月6日至2000年9月6日期間出生);

4.勤務輔警具有高中或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應聘“應急處突”特殊勤務輔警職位的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初中),文職輔警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對學歷條件、專業資質或專業技能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表》中要求為準;

5.自願從事公安輔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分配,能夠適應夜間值班工作;

6.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職位所需要專業資質或專業技能人員;

7.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安機關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考察政審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直系親屬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黨紀政務(政紀)處分的,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及現場確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9月6日08:00至2018年9月12日17:00;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9月6日(上午08:30——11:40,下午15:10——17:30)至2018年9月13日(上午08:30——11:40,下午15:10——17:30)。已在網上報名,卻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的,視為報名無效。

2.報名確認方式。採取先網上報名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登錄漳州人事人才網(www.zzhr.com)進入報名系統(ksbm.hxrc.com),按照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含是否接受調劑)。現場確認地點:東山縣城市巡防應急服務有限公司(東山縣康美鎮馬鑾村802號,金陽光大酒店隔壁),諮詢電話:5662110。

3.材料提交。①經簽名確認的《東山縣公安局招聘輔警報名資格審核表》(附件2,一式2份,彩色打印)和《東山縣公安局招聘輔警政審表》(附件3,一式2份,彩色打印);②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白底彩照8張;③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證和相關證書原件(現場比對後歸還)及複印件(A4規格)各一份,其中戶口簿複印戶主和本人資料頁;④大專以上全日制學歷的應聘人員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4.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照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信息與職位條件要求進行比對審核,審核結果為“通過”或“不通過”。審查時間為報名截止時間後3個工作日。

5.查詢結果。登錄漳州人事人才網(www.zzhr.com)進入報名系統(ksbm.hxrc.com)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6.網上打印准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網站通知自行登錄報名系統(ksbm.hxrc.com)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7.相關要求。應聘人員應根據自身情況及擬應聘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慎重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考。個人因填報信息不真、不準、不全、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二)考試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沒有參加考試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1.理論考試(100分)

方式:筆試(閉卷考試)。

內容:基本法律知識測試,主要測試內容為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和黨的十九大主要精神等。

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

2.體能測試

應聘勤務輔警的所有人員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告知。參加人數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試行)》實施,測試項目為縱跳摸高(當場測試不超過3次,“合格”≥265釐米)、男子1000米(當場測試1次,“合格”≤4′25″),測試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一個項目不合格者,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3.專業技能考試

專業技能考試由縣公安局會同相關單位(部門)通過面談方式進行,採取問答方式瞭解專業技能情況,重點測試應聘人員能否勝任崗位需要,成績按“合格”或“不合格”當場告知。

(三)面試

面試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不足2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通過面談方式進行,採取問答的方式瞭解應聘目的,政治立場、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價值觀念等情況,重點測試應聘人員能否勝任輔警崗位,成績按“合格”或“不合格”當場告知。

(四)體檢

體檢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不足1.5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檢由東山縣公安局組織應聘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職位要求(其中視力要求參照《通用標準》),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檢申請,東山縣公安局視情組織複檢,並以複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五)考察政審

具體由東山縣公安局根據本方案第三點(招聘條件)第(二)項(考察政審要求)內容牽頭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應聘人員提交的《東山縣公安局招聘輔警政審表》由轄區公安機關核籤意見,結果為“政審合格”或“政審不合格”。

(六)人員確定

職位報考出現缺額的,相應職位的招聘人數一律調劑為“巡邏執勤”勤務輔警招聘人數。

擬聘用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後進行確定,若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出現缺額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公示

根據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東山公安微信公眾服務號(dsgawxpt)和漳州人事人才網(www.zzhr.com)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合同簽訂

(一)崗前培訓。擬聘用人員需進行不少於10天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按照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由東山縣城市巡防應急服務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二)工資待遇。試用期期間的工資待遇約2300元/月,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考核合格的,給予轉正,轉正後的年薪約5.3萬元(含五險一金)。

(三)合同期限。勞動合同3年一簽,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自行解除,個人現實工作表現良好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

六、注意事項

1.招聘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和職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複習教材、培訓班、網站、試題等,誤導應聘人員的,均與東山縣公安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應聘人員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東山公安微信公眾服務號(dsgawxpt)和漳州人事人才網(www.zzhr.com)是發佈招聘公告、參加考試、面試、體檢和聘用公示等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同時,在招聘過程中,確保通訊暢通。

4.應聘人員住宿、體檢、交通費用自理。

5.遞交的材料不予退還。

6.進入體檢、政審、聘用環節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參加或放棄的,2年內不得報考東山縣公安局輔警。

7.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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