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變女郎」不歸路

本刊記者_孫安清 通訊員_李晨日 王金嬌

山東省諸城市女子沈某,僅有初中文化程度,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她冒充官二代、學校教師、銀行職員等11個身份,以婚戀為名,先後騙取受害人及其親友等10餘人現金、財物共計價值20餘萬元。

背景:五次前科

2017年5月6日,在諸城市工作的年輕男子郭某來到諸城市公安局報案稱,自己要結婚的未婚妻失聯了。蹊蹺的是,他與未婚妻“張麗”戀愛已經半年,但一直沒有見到“張麗”本人,且“張麗”一直向郭某要錢,郭某開始對“張麗”產生了懷疑。至此,“千變女郎”沈某浮出水面。

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民警對28歲的沈某再熟悉不過了。只有初中文化的她,從19歲開始就因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幹部子女等進行詐騙,先後被處理過五次。

然而,劣跡斑斑的沈某屢教不改,自2016年開始,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的她又開始重操舊業。

招式一 領導引薦

“領導介紹的對象,那還有假?”郭某告訴民警他當初認識沈某時的想法。

2016年年底,沈某打聽到諸城某單位領導王某某的電話,便冒充另外一個單位工作人員“王霞”,打電話給王某某,詢問王某某單位是否有單身未婚青年,謊稱有個叫“張麗”的女孩,父母都是諸城某政府單位的領導,家庭條件很好,想找王某某單位的男青年談對象。

王某某信以為真,將本單位的郭某介紹給她。當天,沈某就以“張麗”的身份與郭某聯繫。“張麗”稱自己是北大碩士,在日本留學過,並將照片發給了郭某。郭某看到照片後,覺得“張麗”人長得不錯,家庭條件又好,便通過微信和電話與“張麗”保持聯繫,談起了戀愛。但郭某不知道的是,“張麗”的照片其實是沈某拿自己微信朋友圈好友的照片冒充的。

2017年正月的一天,郭某約“張麗”見面,“張麗”謊稱自己在諸城某高檔小區居住,約定在該小區門口見面。為了不被拆穿,沈某提前進入該小區躲了起來。待郭某在約定時間打電話後,“張麗”從小區裡走了出來。為了不被郭某看出之前的照片並非本人,沈某特意戴上口罩和帽子。

即便如此,見面後,郭某仍發現面前的“張麗”和照片上的女孩差別太大,感覺自己被騙了。此後,郭某對“張麗”失去興趣,很少聯繫。

招式二 故事大王

感覺快要敗露的沈某又冒充“王霞”給郭某的領導王某某打電話,詢問郭某和“張麗”戀愛談的如何,“王霞”提出再介紹一個叫“王娜”的女孩給郭某。

之後,沈某又冒充“王娜”使用其他手機號碼與郭某聯繫。“王娜”稱自己與“張麗”認識,並稱“張麗”“居住”的小區有三個“張麗”,和郭某談戀愛的是最小的“三張麗”,是“二張麗”偷了“三張麗”的手機,與郭某見的面,所以郭某見到的“張麗”與照片不一樣。而且,“二張麗”因為偷“三張麗”手機的事已經被抓了,“三張麗”的手機號也換了。隨後,“王娜”又將“張麗”“更換”的手機號給了郭某。沈某繼續以“張麗”的身份和郭某談戀愛。

同時,為了讓郭某對“二張麗”偷了“三張麗”手機被抓的事深信不疑,沈某再次冒充“王霞”打電話給郭某的同事王某,讓王某找郭某解釋。等到郭某再次聯繫自己時,沈某確定郭某已經完全相信了自己的謊言。

招式三 辦事能人

為了徹底征服郭某,沈某找了一大堆人,互相圓謊,又導演了一出“辦事能人”劇情。

在談戀愛過程中,“張麗”虛構了自己是諸城某學校的教師、在諸城城區開了幾家孕嬰店、自己有服裝廠等謊言。為了讓郭某相信,“張麗”又故伎重施,繼續虛構身份給郭某朋友打電話,讓郭某的朋友找郭某,稱找“張麗”買奶粉便宜。郭某找“張麗”說了後,“張麗”再虛構身份給郭某朋友打電話,稱買到了奶粉還送了東西等。

同時,“張麗”又冒充諸城某單位的“劉潔”聯繫郭某,通過郭某找“張麗”辦理孩子上學的事。郭某跟“張麗”說了後,過了幾天,“張麗”再次冒充“劉潔”聯繫郭某稱孩子上學的事已辦好。這一系列的“演出”讓郭某對“張麗”學校老師的身份以及開店的事深信不疑。

殺青:大肆撈金

煞費苦心的三步“演出”已經殺青,“張麗”開始從郭某身上大肆撈金。

“張麗”以店鋪進貨、工廠進料需要資金為由,多次以向郭某借錢的名義實施詐騙,總計7萬餘元。同時,還以向郭某的朋友王某借錢的名義詐騙王某3萬元。此外,沈某又以給郭某的同事李某某介紹對象為由,冒充身份與李某某談戀愛,以借錢的名義詐騙李某某1萬元。

為了方便取錢,沈某又虛構了“張麗”二姐“逄玲”的身份,以“逄玲”的身份與郭某聯繫見面取錢。為了不讓郭某看穿“逄玲”和“二張麗”是同一人,沈某與郭某見面時總是選擇晚上,且戴著口罩。

為了製造“張麗”的父母已經知道且認可郭某與“張麗”談戀愛的假象,以便通過借錢的名義實施詐騙,沈某又冒充“張麗”的母親“張琴”與郭某通過微信多次聯繫。

雖然沒有見過“張麗”真人,但對“張麗”身份深信不疑的郭某萬萬沒想到,所謂的“張麗”“王霞”“二張麗”“逄玲”“張琴”等9人,竟然都是沈某一人冒充或虛構出來的。

貪心:腳踩多船

沈某誆騙技術日益嫻熟,不再固守一個“情郎”,開始腳踩多隻船同時“婚戀”。除了郭某和上文中提到的李某某,2016年,沈某又瞄上了痴情男子王某某。直到沈某以“李萍”的身份與王某某舉辦婚禮,王某某都沒有意識到他面前的妻子“李萍”是沈某假冒的。

2016年,沈某認識了在諸城某單位工作的王某某,在王某某面前,沈某自稱“李萍”,是諸城某銀行的正式員工。為了再次以談戀愛的名義實施詐騙,沈某故伎重演,冒充王某某單位的工作人員“楊某”,打電話給王某某的同事李某,讓其幫“李萍”介紹對象。李某將王某某介紹給“李萍”後,沈某便開始以“李萍”的身份與王某某聯繫。

很快,王某某與“李萍”確定了戀愛關係,二人在諸城某小區共同生活了半年。“李萍”謊稱她在該小區租的房子是她買的,王某某相信了。

為了騙到錢,同時避免在結婚登記時暴露自己的身份,“李萍”對王某某謊稱自己懷孕了,要趕緊結婚,結婚登記以後再辦。王某某便和“李萍”在諸城某酒店舉行了喜宴,王某某邀請了自己的親戚朋友參加,收了幾萬元的喜錢。

此外,沈某還以借錢買房、家人住院、能找人辦理銀行正式工作等名義,詐騙王某某親戚朋友共計4萬餘元。

落幕:狐尾露出

狐狸再狡猾,終會露出尾巴。

與“李萍”結婚後,王某某慢慢發現“李萍”的身份、工作等均存在疑點。很快,兩人產生矛盾,分開後不再聯繫,王某某於是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無獨有偶,郭某也終於懷疑起“張麗”的身份。與“張麗”談戀愛已經半年了,但一直沒有見到“張麗”本人,且“張麗”一直向郭某要錢。2017年5月6日,郭某半信半疑地來到公安機關報案。

根據郭某描述的情況,民警發現“張麗”的作案手法、“二張麗”“逄玲”的體貌特徵與之前被多次打擊處理過的沈某極為相似。民警調取了沈某的照片,郭某辨認後,確定了沈某就是多次與他見面拿錢的二姐“逄玲”。

警方立案偵查後,通過郭某提供的情況很快發現了沈某的行蹤。2017年5月9日,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民警在諸城某小區將正準備外出的沈某抓獲。

面對民警的審訊,沈某很快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經查,自2016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沈某虛構或者冒充國家幹部的女兒、某學校教師、某銀行職員等11個身份,一人分飾11個角色,以談戀愛、借錢為名,先後騙取受害人及其親友等10餘人現金、財物共計價值20餘萬元。

目前,沈某涉嫌詐騙案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