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有爲」與「有位」的關係

“有為”即廣大幹部必須要踏踏實實,盡職履責,在工作中有自己的作為,“有位”即獲得一個理想的、更高的工作職位、崗位。一些幹部在工作中總是一味地抱怨組織沒有給他合適的崗位,虧待了他,卻不問問自己為組織做了些什麼,給組織帶來了什麼,這就是沒有深層次地、更透徹地領會到“有為”和“有位”的關係。

作為黨員幹部首先要想的是在自己的崗位怎麼才能“有為”,而不是想著組織還不讓自己“有位”。我們黨選人用人一貫是注重實績、任人唯賢,在工作上努力肯幹、成績突出的幹部才是黨的事業需要的幹部,才是組織提拔任用的對象。對於在工作中不重實績、不想作為的幹部,沒有實績、沒有作為的幹部,組織是不可能提拔重用的,提拔到其他崗位上去也沒有多大益處,這種幹部組織不但不能提拔,還要批評教育、降職免職。此外,甚至有一些幹部認為要得到組織認可、提拔重用,靠踏實幹事、盡心履責的“笨辦法”“死辦法”行不通,還得要靠“拉關係”“走後門”的“巧辦法”“活辦法”。這種三觀不正的歪風邪氣必須要制止,“跑官要官”的捷徑心理必須要打消,要用選人的制度、用人的實踐告訴廣大幹部“有為”才能“有位”,幹好工作、幹出成績是提拔重用的首要資格和“必備條款”。

一些幹部在以前的崗位確實踏實幹事、幹出了實績,也得到了組織的提拔,但在“有位”之後卻不能一如既往,心理上驕傲浮躁,事業上怠惰鬆懈。這樣的幹部就是把“有為”和“有位”的關係搞錯了、搞反了,不是為了“有位”而去假裝“有為”、短時期“有為”,而是要認識到“有位”之後就有更大的責任、需要更大的作為,要把“有為”堅持到底、持之以恆。廣大幹部要把“有為”當成“有位”的“敲門磚”,“有位”之後更要好好打磨這塊“敲門磚”,讓自己在更高的崗位上有更大的作為、出更大的成績,而不是在“有位”之後不做不為,把“有為”當成“有位”的“墊腳石”,用了就一腳踢得老遠。

對更多的幹部而言,“有為”還必須是一貫的、無條件的,沒“有位”也要“有為”。廣大幹部不能說組織沒有安排合適崗位,就心生怨念、消沉墮落,而是要在平凡的崗位上繼續堅持、發光發熱。既然是黨的幹部,就要為黨憂黨、對黨忠誠,不能跟組織談價錢、講條件,不能要求組織這樣那樣。跟著黨走、聽黨的話是廣大幹部最起碼的政治覺悟和必須遵守的政治規矩,必須要無條件的堅決服從組織安排,要有“無位”也“有為”的奉獻精神。

讀懂“有為”與“有位”的關係,就是要廣大幹部樹立正確的事業觀、工作觀、政績觀,切實體現無論在什麼崗位上都必須“有為”的擔當,為新時代黨的事業儘自己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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