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省考生被學校錄取後,若入學時辦理退學,還會被執行懲戒措施嗎?

想的到做不到


  河南2018年出臺對錄取後放棄入學的考生的懲罰措施後,確實讓很多被錄取後又想復讀的考生忌憚。

  我不提倡考生鑽政策的空子,你所說的入學時辦理退學是不可能的,這種性質也無異於放棄入學。但入學後(完成高校學籍註冊)再辦理退學,這種情況是有的,而且理論上也不會被當成失信處理。

  但是入學後再辦理退學,這種途徑成本也相當高。首先完成入學手續後意味著考生已繳交了一年的學費,要辦理退學、退費的手續非常麻煩;其次你主動申請退學未必會獲得批准,尤其是對於一些招生困難的學校,或民辦、高收費院校,未必會輕易同意你退學。筆者在招生部門工作,受理地多起入學後再退學的考生報名高考的情況,其中有個別考生的退學手續遲遲未辦結,臨近高考仍接到教育部反饋的“考生屬於普通高校在校”的預警,這類考生如果不能在高考錄取前辦清退學手續,不管考得多好,都是沒有被錄取機會的。

  入學後退學復讀是條比較難走的路,且復讀再考也會存在很多不確定性,誰都不敢保證自己明年一定會比今年考得更好,志願填得比今年更合理,因此考生須慎重考慮。對於不喜歡所錄取學校、專業的考生,建議克服困難接受現實,在入學後深入學習、瞭解後,接受甚至喜歡自己的專業的考生也不在少數,確實對所錄專業不滿意的,可以努力爭取走轉專業的途徑,或輔修第二專業,或者準備今後跨專業考研。


高考與教育


對於不同省份,可能會有不同的規定。但對於河南省的話,即使入學辦理了退學手續,也屬於失信考生,還是會被執行懲罰措施的。


根據文件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第八節第59條規定了:

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的條件——未經高校同意未按時報道——此種情況屬於失信考生中的一種;


2018年,對於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不履行志願約定的失信考生,當批次錄取電子檔案停止運轉;對錄取後不入學實際就讀等造成招生計劃浪費的考生,2019年再次報名參加高考將限制其填報志願的學校數量,在實行平行志願的各批次,允許其填報志願的學校數不超過2個。考生失信事實將記入其個人誠信檔案,在普通高招錄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將此作為對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據,拒絕錄取失信考生。


從上述引用中,我們發現可以得出如下信息:

失信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不履行志願約定的失信考生,浪費招生名額的考生;

懲罰措施:來年高考錄取時限制志願填報數量、高校錄取的權衡指標。


一般我們選擇退學可能的原因是錄取的專業比較陌生或者沒有沒什麼前景,此種情況下,建議自己瞭解清楚,也許情況沒有我們想的那麼糟;但是如果自己必須要退學的話,也請考慮清楚這樣的結果自己是否能接受。


在幾年前,我高考的時候,那時候復讀的考生確實很多,現在可能慢慢關注起考生的誠信問題,因此退學這事確實有必要考慮清楚。另外有一點,決定退學的話,最好在開學的一個月之內完成相關手續。因為那時候還沒有學籍註冊,一旦學籍註冊之後,退學的手續會變得相當麻煩。


貝魚說


我覺得無論那裡考生,當初你填報志願的時候,就應該各種因素考慮進去,首先是學校,也是自己仔細篩選的!我跟女兒本科一批就報了四個學校,本科二批,九個裡面,我們又只報了四個,再來說專業,我們倆把這所學校面對河南招生專業全部考慮一下,如果自己選完,剩下的不想去,我們直接選擇不同意調劑!結果出來之前,我們考慮了,如果不同意調劑志願走不了,我們就看徵集志願有沒有合適的,如果沒有,學校不同意調劑,實在走不了,那就回去復讀去!別的省份我不知道。今年河南考生即將突破一百萬!能夠走一本二本的又有多少!你自己填報志願,自己不走,就浪費一個人的名額!也許導致其他孩子走不了!甚至復讀,輟學!對於你而言就是決定,對於別的孩子,就是那塊糖,你不想吃了,丟了!別人想吃,沒辦法吃!作為高考學生,自己也算成年人了,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是雙手贊成,今年拒絕報道的,列入誠信名單!自己如果不確定可以選擇不去這個學校,不服從調劑專業!這個不是你想試試,不行在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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