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比特幣的信用風險有哪些嗎?

作為一種新出現的虛擬貨幣,比特幣的監管,須以其法律屬性為依託,以銀行和虛擬貨幣相關法律和監督機制為框架,隨虛擬貨幣監管的推動而完善。美國對比特幣的監管主要針對其法律風險;瑞典對比特幣的監管則直指其信用風險,規定也更為嚴格。

你知道比特幣的信用風險有哪些嗎?

美國和德國將比特幣視為金融工具。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界定的貨幣服務行業包括五種形態,即支票出納、旅行者支票、匯票、現金儲值、貨幣轉移業務。貨幣轉移業務包括網上支付的三方付款機制。

你知道比特幣的信用風險有哪些嗎?

2011年前,貨幣轉移業務的界定相對狹窄,是指根據特定營業或事實,可轉移給另一方的貨幣、基金或其他貨幣替代物。儘管貨幣替代物的提法,已經為虛擬貨幣在該條款中的適用提供了空間,但是比特幣並不一定與特定營業相關,所以該規定具有侷限性。2011年後,該規定做了修訂,不再強調營業的概念。

你知道比特幣的信用風險有哪些嗎?

虛擬貨幣屬貨幣替代物,正式成為該條款的內容。2013年3月,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進行規則修訂,規定《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將適用於虛擬貨幣的創設、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轉移。該法採用金融服務法理念,將虛擬貨幣市場主體劃分為管理者、交易者和利用者。虛擬貨幣管理者和交易者是《銀行保密法》的規制對象;而虛擬貨幣利用者,則不在該法規制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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