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出借被開通「親密付」 支付寶餘額不翼而飛

手机出借被开通“亲密付” 支付宝余额不翼而飞

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馬某甲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被告人馬某甲與另案被告人馬某乙退賠被害人妥某某的損失2200元。

被告人馬某甲與被害人妥某某系同學關係,2017年2月26日,二在昌吉市某網吧上網期間,被告人馬某甲看到被害人妥某某手機裡的支付寶軟件資金流量比較大,便以打電話名義將被害人妥某某手機借走。次日被告人馬某甲夥同被告人馬某乙(另案處理)利用被害人妥某某的手機短信驗證功能開通了被害人妥某某支付寶軟件親密付功能,將被告人馬某乙的支付寶帳號綁定為親密支付對象,後二被告以親密付功能將被害人妥某某手機支付寶賬戶內2200元轉至被告人馬某乙所使用的支付寶賬號內。被害人妥某某在收到銀行交易短信後發現銀行帳戶內資金被盜,遂報案。被告人馬某甲、馬某乙被昌吉市公安局民警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馬某甲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通過轉賬方式秘密竊取他人現金22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馬某甲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坦白,可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校對:魏先鋒

審核:馬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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