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攜帶的香菸、口香糖,竟都藏著毒品!

將毒品藏在掏空的香菸盒或是口香糖瓶子內,不僅隨身攜帶方便,還容易矇混過關。可這“另闢蹊徑”的運毒、販毒形式,依然逃不過民警的“火眼金睛”。近日,光明警方成功查獲一起販毒案件,抓獲4名涉案嫌疑人,繳獲毒品海洛因28包,斬斷了一條入深的販毒鏈條。

9月3日晚上,光明分局機訓大隊羌下治安卡點值班民警帶隊在公常路入深方向開展例行查緝。21時許,一輛白色轎車由東莞黃江方向駛向卡點,短短几十米遠,該車車速就變化了幾次,這個反常的行為引起了觀察員的注意,引導員隨即將該車輛引導至檢查區進行檢查。

檢查過程中,幾個空煙盒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通常來說,吸菸人員在吸完最後一根菸後便會將煙盒丟棄,不會隨身攜帶,而隨身攜帶幾個空煙盒,尤其反常。果不其然,民警在煙盒的底部發現一小包疑似毒品的物品。“有情況!”民警一聲令下,隨即與隊員將車內4名男子控制並帶回值班室作進一步檢查。經仔細檢查,在嫌疑車輛的中控臺搜出2瓶某品牌口香糖,跟香菸盒一樣,瓶內裝的並不是口香糖,而是疑似毒品,共計24小包。隨後,民警又在後備箱檢查出疑似毒品1小包和吸毒工具一批,在其餘三名男子身上各發現疑似毒品1小包。

經查,車輛駕駛員許某(男,22歲)、乘客陳某(男,30歲)、姚某(男,31歲)、姚某海(男,22歲)四人均為涉毒類前科人員,且尿檢均呈陽性,涉嫌吸毒。經審訊民警瞭解到,4人中除了開車的許某,其餘3人均長期活躍在東莞、深圳光明兩地並從事販賣毒品的犯罪活動,此行是前往深圳來銷售販賣毒品的。以往也是將毒品藏匿於空煙盒、空口香糖瓶等常見的物品內逃避檢查,沒想到這次“栽了跟頭”。

目前,嫌疑人許某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並依法強制隔離戒毒,嫌疑人陳某、姚某、姚某海均因涉嫌販賣毒品,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隨身攜帶的香菸、口香糖,竟都藏著毒品!

查獲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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