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農村,其合同外的耕地會被村里收回,對此你怎麼看?

菩提樹3592030


在有些農村,其合同外的耕地會被村裡收回,對此你怎麼看?

按照題主描述,你這些合同外的耕地,應該屬於農村集體的機動地。應該是二輪土地延包時村幹部作主沒有分到村民戶頭上,而作為臨時承包地讓你承包了!所以你交過公糧,交過提留等等。

當初留這些耕地的目的應該是留給村裡以後新出生人口和新遷入人口的,你能耕種到現在已經屬於十分幸運!

現在農村土地正在確權,農村集體收回這樣的土地是應該的!

這種機動地,僅在個別耕地面積比較寬餘,農村幹部威望高的村才會有,實際上這是一種違規的操作!這些年,因為給村裡新增人口分地的原因,這樣的機動地,早已消化得差不多了!所以題主能種到現在,確屬十分罕見和幸運了!

這部分機動地曾經都承包給了村裡願意種地的個人,村集體收取一部分承包費,這樣村集體也就有了收益活水,可以為村裡學校和村民集中辦一些實事。這樣的農村集體經濟也是令周邊村民羨慕的!

如今土地確權了,新增加的人口也是想分到土地的,所以村集體收回是情理之中的事兒,你們村的新增人口也屬於有福氣的了!不少農村新增人口就沒有這個好運氣了!幾十歲沒有土地的人大有人在!前面我的回答中答過類似的問題,敬請關注,翻閱查看,並交流您的看法!

謝謝!再見!


村姑說村事


合同內的土地就不多說,合同外的土地有兩種現象,其一原來的是什麼樣的,其二現在百姓總的吃飯,只要土地不慌都可以種植,最好離本人地塊聯結,誰地誰種,並不違法,還可以增加農民收入,民以食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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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農村土地種糧並不值錢,很多農民甚至棄地不種。很多村委會以國家的名義收回承包外土地,也就是農村說的廢地,荒地,定為集體公共用地,有的建廣場,太陽能發電等等。有的租賃出去作為村委會財政收入。總而言之,村委會收回之後,荒地不荒廢地不廢,比農民種糧值錢了,你們說這是好事還是不好呢?


火起來才是硬道理


土地早已國家制定法律。村委會應該依照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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