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作霖是怎麼智除遼西巨匪杜立三的?

樂遊文史


杜立三是遼中縣青麻坎人,原名杜國義,乳名立子,排行老三,所以人們叫他杜立三,他在闖蕩江湖的初期,就是以這個名字報號的。

【杜立三】

杜立三的家庭也不一般,父親杜寶增,叔父杜寶興、杜寶善和杜寶旺,不是馬鬍子就是寨主,杜立三的母親周旋於各鬍匪之間,很吃得開,是許多土匪的乾孃。杜立三的叔父杜寶興被杜立三槍殺,他的父親和另外兩個叔父,都是被官府捉拿並砍了頭的。

如此出身,造就了杜立三彪悍的性格,他不喝酒,不賭錢,不吸鴉片,最喜歡馬和槍,精於騎射,十七歲就敢拿一條假的木頭手槍搶劫官府的糧船,後來力量壯大,就公然設卡,收起過路費來了。

張作霖在沒有受到清政府招撫之前,依仗自己的人馬比杜立三多,勢力比杜立三大,曾經收繳過杜立三手下一小股土匪的槍支,惹惱了杜立三,杜立三手下的人數雖少,但是非常悍勇,打得張作霖落荒而逃,一直追到鎮安縣,請求當地一個大地主人稱湯二爺的保護,湯二爺官匪兩邊都吃得很開,勢力不小,他出面調停,張作霖和杜立三就都認了湯二爺為義父,兩人義結金蘭,成為兄弟。

【青年張作霖】

光緒二十九年到三十年間,是杜立三勢力急劇膨脹的時期,他自稱“馬上皇帝”,當地人都叫他“杜大人”,他因此愈發不可一世,欺男霸女,搶劫殺人,無所不為,到了光緒三十三年,東三省總督徐世昌密告殷鴻壽,讓他會同已經被招撫的張作霖捉拿杜立三,並就地正法。

張作霖接到這個命之後,有些躊躇,因為杜立三本人槍法極好,能使雙槍,並且防衛十分嚴密,最後他打算用計將杜立三誘殺。

【徐世昌】

當時他和杜立三是結義兄弟,因此用結義兄弟的名義派人去青麻坎,說是奉天總督要招撫杜立三,請他來新民晉見專員,好預備一切。但是杜立三為人機警,認為此事凶多吉少,就沒有去。

張作霖一計不成,再生一計,他請杜立三的同宗叔父杜恩波出來,杜恩波深得杜立三的信任,張作霖滿嘴好話,又送了很多禮物,把杜恩波請到新民,引見給殷鴻壽,證明招撫一事確屬真實,杜恩波被張作霖欺騙,信以為真,就給杜立三親自寫了一封信,杜立三終於決定前來新民。

在動身之前,杜立三做了嚴密的佈置,又精選了十三名護衛,讓宋慶濂帶領,去了新民府,誰想新民府中,張作霖又有更嚴密的佈置在等著他呢!

【張作霖】

當時張作霖做了其他佈置,自己只帶了兩個隨身護衛去接杜立三,杜立三看他如此輕車簡從,大為驚訝,當日張作霖便招待杜立三一行,第二天便帶著杜立三去謁見殷鴻壽,去見專員,自然不能帶太多人,杜立三於是只帶了兩名護衛隨行。

殷鴻壽請他們進來之後,就招待他們吸大煙,想趁杜立三抽鴉片的時候把他制住,怎奈杜立三並不抽鴉片,而且警惕心非常之高,一時沒有下手的機會,直到張作霖感覺外面的人員已經到位,他才和殷鴻壽站起來,殷鴻壽一聲“送客”,門外的人拉起門簾,杜立三跨出門去,回身請殷鴻壽留步,就在這時,他被人從背後緊緊抱住,有人摘下他的雙槍,捆住之後,當天晚上便在大營西邊將杜立三亂槍打死。

【殷鴻壽】

杜立三死後,張作霖將他的所有東西一掃而空,並向東三省總督呈報,說本來想要杜立三,但是杜立三不肯,張作霖不得已才逮捕了他,又有匪徒開槍拒捕,此種情況下,才不得不將杜立三就地正法,這件事當時就這樣了結了。

至於受騙的杜恩波,此時也不能說什麼了,他寫了一篇祭文,表示是張作霖騙了他,他又騙了杜立三,他將祭文抄了很多份散發出去,大概是怕杜立三的夥伴來找他算賬吧。


潯陽鹹魚



張作霖原本也是土匪,受清政府招安,成為官軍,清政府利用其熟悉匪情,命其轉身剿匪。

遼西巨匪杜立三,世代為匪,常身帶長槍一支,短槍兩把,槍法準,人兇猛,老巢在遼西新民府、遼陽府、廣寧府交界處,遼中縣於家坊鎮青麻坎,高牆厚院,碉堡堅固,昜守難攻,眼線密探眾多,且有一定的群眾基礎,人槍眾多,模行遼西,被清政府視為重患,奈何不得。


杜立三,兇猛殘暴,幼時父親被政府剿殺,長大成為匪首,得悉父死與其叔挺刑不過招供有關,毫不留情槍殺其叔一家。



張作霖接受剿滅杜立三任務後,深知憑自己實力硬攻不行,必須智取,於是以結拜兄弟有福同享,共襄大義正途,用新民府名義商談招安事宜,杜立三生疑不肯前來。

張作霖再生一計,說請杜立三族叔、鄉紳杜泮林,並假設招安委員相見約談,杜泮林深信不疑,於是親書相約。

杜立三接信後,果不生疑,率十餘馬隊衛士赴新民。

張作霖待杜立三啟程後,密派軍隊於中途設卡,斷其退路,大部隊包圍杜立三老巢。

杜立三到達新民府,張作霖以招安委員名義,設酒席接風,先將衛士另室分開安置,孤立杜立三,遂生擒杜立三。


張作霖隨即趕往杜立三老巢青麻坎,在強大攻勢下,喊話聲稱杜立三已就擒,匪眾群龍無首而瓦解。

張作霖剿滅杜立三,雖然為清政府所賞識,升官封賞,但不擇手段殘殺原同行兄弟,為義字當頭的原同行兄弟及社會所詬病!

杜泮林原以為政府、族侄杜立三做好事,被利用致杜立三喪命,深感自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