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委原委员,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齐国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乌海市委原委员,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齐国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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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乌海市纪委监委对乌海市委原委员,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齐国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齐国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外出旅游接受企业主提供的接待和服务,多次收受下属、管理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齐国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齐国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齐国芳开除党籍处分;经乌海市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乌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齐国芳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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