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合同範本|股權一號

【股權一號按】

不管基於什麼原因需要簽訂《股權質押合同》,都涉及股東的重大切身利益。萬一到期不能履行相應債務,輕則承擔違約金,重則可能失去股東身份,不慎出局。因此,在簽訂《股權質押合同》時,要仔細審慎,儘量規避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本合同供參考,勿照搬,建議再具體適用時還需要專業股權律師把關。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與本合同質權人簽訂了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

2、為確保質權人基於主合同的合同權利得以實現,出質人同意以股權質押的方式向質權人提供擔保。

經本合同雙方平等協商,就股權質押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質押股權

質押股權即本合同的質押標的,為出質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______%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合同和質押擔保範圍

2.1本股權質押合同擔保的主合同為_______與質權人於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為:________。

2.2質押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質權人基於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股權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等一切權利。

第三條 質押擔保期限

本合同質押擔保期限至主債權履行完畢。

第四條 質押登記股權憑證的移交

4.1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提交一切進行股權質押設立登記時所需出質人和公司出具的書面文件,並盡勤勉義務確保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完成股權質押設立登記。

4.2如果出質人怠於履行上述第一款約定的義務造成未能按時完成股權質押設立登記,每逾期一日向質權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直至完成股權質押設立登記。

4.3主合同項下債權獲得全額清償後質權消滅,雙方共同辦理股權質押注銷登記。

4.4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出質人將質押股權的股權憑證(包括:出資證明書、股權證等)移交質權人。上述股權憑證的移交不是本合同生效和質權設立的條件。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5.1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質權人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主合同項下債權。

(1)出質人行為構成對主合同及本合同的根本性違約,如不按主合同規定,如期償還欠款及利息。

(2)出質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3)發生法定的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

5.2 如發生上述處分質押股權情形時,質權人有權以任選下列方式之一實現質權:

(1)變賣、拍賣質押股權,並以變賣拍賣所得款項以及出質期間質押股權產生的分紅派息優先受償;

(2)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股權折價抵償被擔保的主債權。

股權質押合同範本|股權一號

第六條 質押股權收益

質押股權在質押期間所分配的股權收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由質權人收取並持有,出質人為質權人收取股權收益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當質權人主張質權時,質權人收取的股權收益在質權人主張的質權數額內將直接歸質權人所有,超出部分無息返還出質人。如果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發生質權人主張質權的情形,質權因擔保的主債權消滅而消滅後,質權人將收取的股權收益無息返還出質人。

第七條 出質人的陳述與保證

7.1 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7.2 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並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准。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 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7.3 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 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7.4 本合同項下質押股權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押股權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並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押股權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先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八條 出質人承諾

8.1 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標的公司不採取下列行為(但不影響本合同項下質權實現或不會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行為除外):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併(或兼併)、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範圍或主營業務。

(4)為第三方提供擔保,並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5)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6)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8.2 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於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並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銀行營業日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簽字)送達質權人:

(1)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

(2)出質人/標的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及仲裁或其主要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採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3)出質人/標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4)出質人/標的公司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

銷。

(5)押股權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標的公司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8.3 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合理要求配合提供標的公司相應的財務資料,但質權人非經出質人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洩露或允許第三人使用、披露、洩露該財務資料。

8.4 出質人應積極行使股東權利以維持股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放棄股東權利和標的公司章程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8.5 出質人應承擔與質押股權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8.6 如質押股權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因標的公司財務狀況惡化、出質人拒絕向標的增資等,質權人有理由認為該狀況已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8.7 出質人確認,在質權人依據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實現質權前,出質人不得向債務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及相關權利。

第九條 修改補充

9.1 主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

9.2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十條 轉讓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質權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出質人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合同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足以對質權人實現質權或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時,出質人每次違約行為向

質權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同時質權人有權主張其基於主合同享有的債權提前到期並依法主張質權。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

13.1本合同生效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13.2本合同經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______(市、區、縣)。

本合同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以下無正文)

出質人: 質權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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